第3章
上車時,我想提醒他慢點兒,剛叫一聲沈伯南。
「在!」
已經拉開車門的他緊張起身,「砰」的一聲撞到車頂,整個車都在搖晃。
「……」
沈伯南痛苦地蹲了下去。
很大一隻,蹲在地上居然有點可憐。
我想笑又不好意思笑,說:「剛想提醒你注意車頂。」
「嗯……」
他鑽進車內,如同一頭熊鑽進狗籠,縮手縮腳,憋屈得很。
我側眼看著他僵硬的動作,極力告訴自己:忍住,不能笑……
一路無言。
我偷偷觀察他。
別說,看到那張俊臉,拍照的不愉快很快被我拋到九霄雲外。
早前對他的顏值沒有期冀,在看到他實際的相貌後,就像中了彩票一樣驚喜。
沈伯南束手束腳地坐在副座,兩條長腿憋屈地蜷縮著。
我忍不住問出早就想問的問題:「你多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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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尷尬地說:「一米九多點兒。」
直覺告訴我他在說謊,因為公司裡有個男同事身高 188,我大概知道 190 是什麼樣子。
「一米九多點兒,是多了幾點?說實話。」
他一下子慌亂,期期艾艾半天才小聲說:「199……」
聲音太小,我沒聽清:「大聲點兒。」
他痛苦道:「199,沒到兩米,真沒到兩米!你不要嫌棄我!」
聲音竟然有點哽咽。
我感覺他快碎了,連忙哄道:「沒有嫌棄你,隻是好奇。」
「真的?」
「真的。」
他松了口氣。
我復雜地說:「你這一米九多點兒,多出的那個點是 9 啊。當初你說超過 180,目前看來超得挺多。」
他羞愧低頭,像個犯了錯的小孩。
我忍不住又想笑:「這麼高,難怪不想告訴我真實身高。」
他小聲說:「其實早透露給你了。」
我:「啊?」
他說:「不二先生的意思,就是不超過兩米的意思。」
我:「……」
誰能想到啊?
8
路上我們聊了許多。
沈伯南是北方人,一直單身。
這些我早就知道,我以為單身是他醜的緣故,沒想到是因為太高的緣故。
我有點好奇:「矮會被歧視,高也會被歧視嗎?」
他像是被戳中了痛處,立即道:「當然了!」
他說他小時候很瘦,被人取外號叫電線杆,男孩子們會合起伙來欺負他,每次玩遊戲都讓他當怪獸,遭所有人攻擊。長大了女孩子們也不喜歡他,嫌棄他太高,走在一起會不匹配……
我心情復雜。
北方女孩子普遍高個兒,和沈伯南走在一起不協調,我 155 的身高和 199 走在一起,豈不更不相配?
155 和 199……差距太大。
我想過我們之間的戀情會因為異地戀、性格不合、習慣不同而有所波折。
唯獨沒想過目前最大的問題是身高。
雖然我想過要找高個子,但沒想過找這麼高的。
太誇張了。
今天我約了宋玲玲一起吃飯,在飯點前我們去了咖啡館。
沈伯南恢復了鎮定,他先做了詳細的自我介紹、家庭情況,把身份證、畢業證拿給我看,最後給我展示了他一張銀行卡的存款,竟然有 300 萬。
他說:「都是我自己掙的,可以完全支配的收入,如果咱們戀愛,我可以交給你自由花用,給我發點零花錢。」
然後他給我展示了銀行 APP 裡的理財,裡面有 500 萬,說:「這些是爸媽給的,主要用於買房安家,如果用在別的用途上需要向他們報備。以後結婚買房,用這裡面的錢完全沒問題,可以加女方名字。」
看完 APP,他又說:「爸媽給我買了兩套房子放在我的名下,可以住,可以折騰,但要買賣的話,我肯定得徵求他們的同意,畢竟是他們的錢。以上就是我的財產狀況,不知道你能不能接受?」
我有點蒙:「這麼直接嗎?」
他說:「我趕時間,請假太多了,後天就得回去,所以咱們把重要事情先說清楚,免得中途發現問題不能接受又浪費時間,女孩子青春寶貴,浪費不起。」
我捕捉到關鍵字眼:「請假太多?」
他尷尬地撓撓頭。
在我的追問下,他承認當初我失戀,陪我打遊戲是請了假。
他的財產沒讓我感動,請假卻讓我感動了。
仔細回憶,周冠從來沒有因為我心情不好,就請假陪我。
我很懂事,不會用小事打擾他。
因為大家都說都市男女時間寶貴,不能矯情,周冠不能陪我很正常。
可現在有了對比我才明白,沒有女人不想矯情。
我說:「我接受。」
沈伯南松了口氣,眼睛都亮了許多。
他既然這麼開誠布公,我猶豫片刻,也把銀行卡餘額給他看。
這些連周冠都沒看過。
周冠並不知道我有多少錢,也不知道我家裡的真實情況,大概曉得我家境還行。
沈伯南看後傻了:「你……你是大小姐啊?」
我連忙擺手:「沒有沒有,談不上的。」
媽媽嫁給爸爸的時候,他身價上億,經過二十多年打拼,又攢了不少身家,陸陸續續分給我許多錢和資產。
我的日子過得滋潤。
可我們家的資產放到南方一帶隻能算勉強,那邊富人太多了。
我說:「這些錢我能自由動用的隻有 100 萬,超過 100 萬必須徵求爸媽的同意……」
戀愛的時候,誰都不想提錢。
提錢傷感情。
涉及財產,各家有各家的安排,我和周冠害怕傷感情都避而不談,打算訂婚的時候雙方家長到場,再做商量。
那時候我想,就算我手上的錢不能完全動用,也有 100 萬自由支配啊,男方應該不會有意見。
誰知道還未走到那一步,我和周冠就崩了。
沈伯南劍走偏鋒,咱倆還未正式在一起,他居然就提錢。
不過,卻讓我放心不少。
兩人在財產方面達成一致意見。
快到飯點,我們倆從咖啡館出來,沈伯南有些失落。
我問:「怎麼啦?」
他說:「你比我有錢多了,你家裡同意我們在一起嗎?」
我笑了:「放心,隻要我喜歡,他們就同意。」
沈伯南又打起精神:「那這樣,咱們如果結婚的話,你去做個財產公證,我就不用了……讓家長放心。」
我臉一紅:「才見面呢,談什麼結婚啊。」
去飯店要路過一條街,街邊積水很寬,我有點為難。
「怎麼了?」沈伯南問我。
我如實說了。
一雙手忽然伸到我的腋下,在我完全來不及反應前將我提溜了過去。
提溜了過去……
提溜……
啊啊啊!
周圍的人都在看著我們。
我的臉迅速漲紅。
沈伯南放下我,問:「怎麼了?」
我仰頭望他,咬牙道:「你以後,能不能不要這麼做?」
那種姿勢,讓我像隻猴子。
沈伯南一臉蒙。
見他毫無自覺,我生氣地大步往前走。
網戀果然不靠譜。
沒見面時,我幻想他是個長相醜陋,內心風趣幽默、成熟理智的人。
見了面才知道,他長相不醜,但並沒有很成熟理智,在某些方面很呆。
難道長相和智商是成反比的嗎?
他顏值高了,智商就降了?
走得太急,一輛車忽然撞過來。
沈伯南反應很快,一步跨到我身邊,單手將我抱起。
轎車擦著我的身體掠過。
「沒事吧。」
「沒事……」
沈伯南將我放到地上。
他很高,放我的動作就像放一個孩子,有那麼一丟丟羞恥。
但我一點兒也不在乎了。
剛剛那個瞬間,他單手輕輕松松將我抱起時,滿足了我對男性力量和安全感的所有幻想!
僅憑著這點兒,什麼成熟理智都統統靠邊站。
9
包間門打開,宋玲玲急匆匆跑進來,邊拉椅子邊說:「對不起堵車了。」
我給她倒了杯水:「沒關系。」
她的眼睛粘在沈伯南身上:「這位就是媛媛的男朋友吧?」
沈伯南連忙起身伸出手:「你好,我叫沈伯南,幸會。」
宋玲玲仰頭望他,伸手和他握了握,好一會兒轉頭看向我,欲言又止。
一頓飯吃得很安靜。
氣氛莫名詭異。
沈伯南去衛生間的空隙,宋玲玲迅速將屁股挪到我旁邊:「哇靠這麼高?」
我憂愁地咬著吸管:「是啊,我也沒想過會這麼高,以後可咋辦?」
宋玲玲嘆氣:「你們這身高,差得也太遠了……」
我說:「是啊,以後辦事恐怕會很難吧。他一趴我身上,我就會被壓死。要是站著,我腳夠不著地啊,那以後恐怕隻能我上他下……還有,他那麼高大,那什麼應該也很大,我怕我受不了……」
宋玲玲:「……」
宋玲玲:「你在愁這個?」
我轉頭疑惑:「不然呢?」
宋玲玲:「我覺得你完全沒必要愁這個。」
我:「為什麼?」
宋玲玲:「萬一他是牙籤呢?大樹掛辣椒,經常有這種事……」
我和宋玲玲討論得火熱,背後傳來一聲咳嗽。
我們扭頭一看,沈伯南不知何時站在後邊。
我和宋玲玲迅速閉嘴。
一頓飯尷尷尬尬地吃完。
沈伯南定的酒店就在我公寓旁邊,宋玲玲吃完飯就屁滾尿流地開車跑了,我開車送沈伯南回酒店。
一路無言。
臨到酒店時,他忽然說:「我不是牙籤,也不是辣椒。」
他聽到了。
我尷尬得差點鑽進地縫。
第二天我帶著沈伯南逛城市景點。
因為牙籤辣椒的緣故,我分外羞恥,把自己當成個導遊,急速地帶著他不停逛景點,反正不給他留時間問牙籤辣椒。
想法是好的,可惜臨近中午就受不了。
為了彌補身高差距,我今天穿了 10 釐米的高跟鞋!
穿 10 釐米高跟鞋逛景點,哪怕習慣穿高跟鞋的我,一個小時後也開始腳痛。
我強撐著面帶笑容走路,到上午十點左右完全不行了,找條長椅坐著,很想把鞋脫掉。
可沈伯南就在身邊,我不可能做出這種粗獷的事。
「等一會兒。」
沈伯南起身走向遠處。
再回來時,手裡提著兩瓶礦泉水,以及一雙新的回力老爹鞋。
鞋底厚實,至少有 7 釐米。
我很吃驚。
沈伯南蹲在地上幫我脫掉高跟鞋,親手為我穿上鞋子。
竟然很合腳。
我問:「你怎麼知道我的碼數?」
他說:「昨晚記住了。」
我想起昨晚飯桌上,宋玲玲開玩笑般將我的身高、體重、鞋碼、衣服碼,以及愛吃的東西,喜歡的顏色,愛的東西都說了一遍。
沒想到他竟然記住了!
穿完鞋子,注意到我感動的眼神,沈伯南得意道:「我記憶力很好的,感動吧?」
說著他拿起一瓶礦泉水,擰開瓶蓋給我。
我氣得大叫:「沈伯南,你剛用手脫鞋穿鞋就擰瓶蓋?」
他一下子慌張,連連道歉。
我生氣起身走路,背對著他時,又無聲地笑了起來。
10
明天是沈伯南留在 C 城的最後一天。
我失眠了,竟然很不想他離開。
有些人相處兩年,形同陌路。
有些人初次相遇,便如多年老友。
我喜歡和沈伯南在一起,他讓我感到安全、舒適,心裡小鹿亂撞。
昨晚我們到一個爆火的旅遊景點看夜景,人潮湧動,將我徹底包圍。
155 的我被夾在人群裡,什麼也看不到。
沈伯南問我願不願意騎著他看夜景。
我當然願意。
於是他將我抱起來放到肩膀上。
我跨坐著他的肩膀,第一次感受到 199 的視角是什麼樣子。
視野非常開闊,前方一覽無餘。
所有人的身高都失去意義,因為都非常矮,完全分不清 165 和 155 的區別。
難怪他曾經說找對象不看個子,在他看來都差不多……
所有人都在注視我們。
我一開始有些羞恥,但很快又想「他是我男朋友」「要過一輩子的呀」便放開了。
我知道,假如我和沈伯南結合,一定會遭遇很多異樣的目光。
可那又如何?
愛情可以克服一切。
他們議論就議論吧。
昨晚,我來 C 城八年,第一次完完整整、毫無阻礙地看到了那段著名的夜景。
第二天沈伯南下午一點的飛機,我們隻能上午在公寓附近逛逛,中午一起吃個飯,然後送他離開。
秋天的樹葉一片片凋零。
簡單的一句話,曾經我無甚感覺,卻在與沈伯南穿過梧桐街道時忽然在腦海浮現,隨後便品味到裡面淡淡的憂傷。
沈伯南試圖拉我的手。
最初我是拒絕的。
因為身高差太大,他牽我的手,就像大人牽一個小孩子,有點滑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