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老李碰了一鼻子灰,仍然沒有斷了這個念頭,總想著再勸一勸。
年輕人,心性不定,哪裡就會定死了呢?
宋慎長得好看,性格也沉穩,不僅長輩喜歡,女生也很喜歡。
兄弟們受人之託,問起宋慎心意,他隻說不打算談戀愛。
他的生命裡有太重要的事情,留給他自己的空間並不多。
他本就稀薄的情感,大半留給了那個目標。
剩一小半,留在夢裡,讓他反復回到六歲以前,一遍遍重演和父母在一起的溫馨時刻。
學妹一茬茬地進來,總有新鮮人好奇想折那朵高嶺之花。
宋慎一貫點到為止、冷淡疏離,姑娘們也都識趣,漸漸換了方向。
良禽擇木而棲,他就成了樹梢上最孤高的那一支,永遠有人伸手,卻永遠摘不走。
3
在紀曉曉出現之前,宋慎是不相信所謂「正緣」的說法的。
他是無神論者。
那天突然被人叫住的時候,宋慎已經不太能想起這個女孩子到底叫什麼。
姓張還是姓紀來著?
隻是在派出所簽名的時候瞥見了一眼。
Advertisement
宋慎拒絕了她的邀請,卻留意到她瞬間黯淡下去的眼神。
也許是因為那天正好是他的生日,她從期盼到失落的表情太過熟悉,令宋慎想到了六歲的他自己。
於是拒絕的話繞了個彎,再出口的時候,他問:「要不要喝咖啡?」
哥們兒促狹地拿手肘撞他:「不容易啊,鐵樹開花了這是?」
宋慎卻覺得那並非男女之情,硬要形容的話,更像是給路邊遇到的小貓拆一罐貓糧。
不忍心而已。
所以在她結結巴巴地表露心意的時候,宋慎明白地告訴她,自己一輩子不會談戀愛,也不會結婚生子。
請另覓良人,就像那些曾對他有意的女孩子一樣。
又過了很久,宋慎已經快忘了那個叫作紀曉曉的女孩子。
他又碰見了她,在地鐵上。
擁擠的人群中,她顯然沒有留意到他,整個人沒精打採的。
但就是這樣的她,在看見有鹹豬手的時候,第一個跳起來大罵,把另一個女孩子護在了身後。
多好笑啊,她其實還沒有被保護的那個女孩子高,對峙的時候手也在抖,卻偏偏一步也沒往後退。
宋慎找來了地鐵警察,地鐵警察很快把他們移送下站。
車廂裡恢復了安靜,紀曉曉又縮回去,繼續垂著頭,繼續沒精打採。
宋慎忽然覺得很有意思。
4
宿舍夜聊時,一致認為:男人對女人的愛情,始於憐惜心與好奇心。
很多年後,宋慎被紀曉曉追問當初為什麼會允許她成為他生命中的「意外」時,不知怎麼,想起了這句話。
憐惜心與好奇心。
看到她的時候,會不忍心拒絕,會心軟,會想要保護她。
盡管他還在猶豫,擔心自己會給她帶來傷害,但她已經信誓旦旦地說:「隻要朝夕。」
後來的事情發展得太快,宋慎始終不敢放任自己去愛她。
他曾糾結是否該明白表露自己的心意,像她那樣,毫無保留地,把愛都捧出去。
但多年之後,在中越邊境命懸一線的時刻,宋慎總是非常慶幸。
曾經他表現出來的愛越少,如今她就越容易抽身,不是嗎?
宋慎又開始做夢。
夢裡卻不隻有年輕的爸媽,還有蹲在衛生間裡,悄悄哭泣的她的身影。
宋慎想起來分手那天,曉曉是如何祈求著他,可以不要任何聯系,隻想知道他還活著。
而他用沉默代替了回答。
後來,他即將執行一個極端危險的任務,暴露的風險很大。
出發前,宋慎委託他的上線,敲下了那封定時郵件。
他沒有給任何人留遺書,他隻是想讓曉曉以為,他還平安地活在這世界上的某個角落。
她很愛哭,他不希望她哭。
再後來的事情在腦海中隻剩影影綽綽的片段。
省廳請來的心理醫生告訴宋慎,那是人腦的自我保護機制。
最殘忍的剔骨、剜肉、砍頭的回憶,都被過濾掉,最後剩下一些尚有實感的痕跡,留在他年輕而傷痕累累的身上。
治療還沒有結束,宋慎聽說了紀曉曉要結婚的事情。
他連夜趕到了北京。
真正站在酒店門口,看見她挽著新郎的手臂微笑的照片時,他忍不住問自己:宋慎,你來又有什麼意義呢?
然而雙腿還是不受控制地走向了宴會廳。
簽到臺邊,一個圓臉的女孩子笑盈盈地注視著他。
宋慎看見她手邊一沓禮金,才反應過來,立刻走出了酒店,去最近一臺ATM機取錢。
他隨身帶著的那張卡裡隻有十萬,於是他就取出了十萬。
那圓臉女孩子驚呆了,把筆拿手裡,問他叫什麼名字。
宋慎沉默了許久,笑了笑,說:「不用寫名字,我進去坐坐就好。」
他找了個最偏僻的角落坐下,周圍大概都是新郎的親朋好友,正在講這一對郎才女貌,實在太合適。
他就默默地聽著,從旁人口中,一點點拼湊起他所錯過的,她的這些年。
她去了瑞士留學,導師非常欣賞她,想留她繼續讀博士。
她卻說自己想早點回到國內,於是回到了北京,就在自己本科學校的附近找了份工作。
他們又說起新娘太瘦,另一人則笑著說:「讓阿河多做好吃的,給她養胖些。」
宋慎忽然覺得自己沒有繼續留下的必要。
他斟了杯酒,沖著舞臺上互道誓言的新人,遙遙舉杯。
從邊境逃脫後,他的視力下降得厲害,等待著接受相關手術。
於是他並沒有看到,舞臺上的新娘忽然愣住,忽然淚流滿面。
同桌的親朋好友還在熱烈討論,猜測新娘是否願意生二胎,孩子是外婆帶還是奶奶帶。
宋慎把酒杯放下,起身走了。
21歲那年,他許下了一個生日願望。
他希望他的女孩幸福。
今天這個願望實現了,真好。
5
從雲南打過來的電話震得手機沒停過,是要勸他趕緊回去接受治療。
他的內臟、骨頭、眼睛和耳朵,都需要漫長的治療。
他關了機,把手機丟在一邊。
聽到狗叫聲的時候,宋慎正在收拾回去的行李箱。
他懷疑自己是否聽錯,狗叫聲間隙,似乎有熟悉的哭聲。
可他又覺得是自己幻聽,因為無數次掙扎在生死邊界的時候,他也時常聽見她的哭聲。
很小聲,很細弱,像貓一樣的哭聲,讓他不要死。
而現在,這個聲音的主人應該還穿著漂亮的婚紗,接受著親友的祝福。
但冥冥之中,似乎有種力量迫使他放下手中的衣服,打開門,走出去。
然後,宋慎看見了她。
本該光彩照人的新娘子,正蜷縮在墻角,雙手遮著頭。
就像很多年前的那個冬夜裡,整個人縮成小小的一團。
耳朵像被人用重錘掄過,他的世界都在嗡鳴顫抖。
宋慎抱起了她。
她的眼睛裡全是淚,以至於她並沒有發現,他拿帽檐遮住的眼睛,在看到她的第一眼,已經泛了紅。
他們擁抱,親吻。
本能告訴他,他很想念這個姑娘,非常非常想念。
然而她的手撫摸上他胸口的刀疤,他忽然清醒過來——
他是個半隻腳被地獄裡的魔鬼拉扯住的人。
而她,今天是她的婚禮,她有愛她的丈夫,會有幸福安穩的後半生。
宋慎推開了她,坐起來,狠狠扇了自己一巴掌。
6
他一直認為,曉曉是上天送來的禮物。
否則沒法解釋他為什麼唯獨對她心動,也無法解釋她對他始終如一的等待與愛護,究竟源自哪裡。
誤會解除,他從未想象過的生活圖景,被她親手捧到了他面前。
小小的家裡,有貓,有盆栽,有陽光。
最重要的是,有她。
無論是她早上醒來蓬松著頭發沒睡醒的樣子,還是她漸漸又恢復的撒嬌耍賴的樣子,都很可愛。
讓他走在路上想起來時,都忍不住會微笑。
失而復得,是上天最大的驚喜。
就像宴席上男方親友所說的那樣,曉曉的確是太瘦了。
宋慎變著花樣給曉曉做飯,隻希望把錯過的那些,都補償給她。
打掃房間時,他發現了她用以穩定情緒、緩解睡眠障礙的藥物。
但她沒告訴他,他也就假裝並沒有發現。
隻是深夜,她在夢中流著淚喊他的名字時,宋慎會想起那些藥。
一遍遍提醒他,在他「死去」的那兩年,她是如何煎熬、如何痛苦。
他從沒告訴過她,倘若那天在民宿中,她沒有攔下他,他就會徹底消失於人海。
因為遇見她之前,宋慎為自己安排的結局是同歸於盡。
支撐他爬出地獄的,是她的愛。
他沒有為自己計劃過未來,除了她。
宋慎的人生,以28歲為分界。
28歲之前,他為了打掉販毒集團而活。
28歲之後,他為了那個將他從深淵中撈起來的女孩子而活。
7
可是老天開了一個殘忍的玩笑。
這大約是宋慎人生中最接近圓滿的時刻,他和她有了家,有了安穩的工作。
即將出世的寶寶也早有幹媽和幹爺爺送來平安扣與長命鎖。
各種胎教的音樂、視頻,全方位無死角地在家裡播放。
曉曉走著走著,會突然低頭跟肚子裡的寶寶對話。
「寶寶,你很想吃冰淇淋對不對?可是爸爸不讓誒,怎麼辦呢?」
他失笑,隻好屈服於尊貴的孕婦大人,在冬天買一盒冰淇淋,讓她嘗一小口。
看上去,那些金錢、暴力、血腥,都離他的生活很遠了。
他被曉曉感染,也開始想象一家三口的生活。
曉曉興致勃勃地自己買棉布做針線活,做到一半覺得麻煩,又是宋慎撿起針線,一針一針地縫出一件小衣服。
隔天曉曉醒來,看著那衣服驚嘆,各種撒嬌,要他再給大人也做兩件。
「這樣就是我們一家三口的親子裝了,全世界獨一無二,超酷的好嗎?」
於是拿慣手槍和匕首的那雙手,不得不挑燈夜戰,去縫制那組據說「藏著爸爸的愛,寶寶一定會很喜歡」的親子裝。
每逢這種時候,曉曉彎彎的笑眼裡,總是藏著一點點狡黠。
可他甘之如飴。
後來,在她的墓前,他把這三件大小各不相同的漂亮衣服都燒掉了。
連同周萱轉交的曉曉的遺物,她帶著淚痕的情書,還有他與她的合照。
燒給曉曉,燒給未曾謀面的孩子,以及,提前燒給他自己。
他們很快就能再團聚,他很確信。
8
就像無法回憶起曾經受苦的細節那樣,那個槍聲響起的傍晚所發生的事,宋慎也無法完全憶起。
他問心理醫生:「有沒有辦法全部回想起來呢?」
心理醫生說:「這是大腦在自我保護,你如果要強行回憶,會對你造成損害。」
他說:「這些都沒有關系,我得想起來。」
心理醫生不解。
就看見這個瘦削的男人對著窗外笑了笑,那笑容極度悲傷。
他說:「那是她留給我最後的畫面,我得想起來才行。」
心理醫生並不知道他最終有沒有回憶起每一個細節,但她知道,倘若這個叫作宋慎的男人一遍遍回憶妻子去世的畫面,他必然會陷入漫長而無法自拔的痛苦。
宋慎中止了治療,且再也沒有回來過。
最後一個對宋慎有印象的人,應該是南京某墓園的管理員。
非年非節的,墓園本就來客稀少。
那天下了好大的雨,就更加無人來訪。
管理員聽著收音機,昏昏欲睡。
然後玻璃被敲響。
他看見一個年輕人站在門口,撐著一把黑傘,褲腳已然濕透。
管理員連忙讓他進來登記。
他注意到這個叫作宋慎的年輕人帶著一盒蛋糕來,就多嘴問了一句:「今天是你家人生日啊?」
年輕人微笑著說:「今天是我太太的生日。」
他明明帶著笑,管理員卻覺得自己大約說錯了話。
恰好收音機裡傳來戲腔,唱的是牡丹亭。
婉轉而悠悠,唱一句是:生而不可與死,死而不可復生者,皆非情之至也。
那年輕人立在原地,仿佛陷入了某些回憶,很久才記起要放下筆。
「我先走了。」他說。
管理員走到門口,目送他的身影沒入傾盆大雨之中。
天與地之間,山與山之間,仿佛隻剩他這麼一個背影。
管理員不由回想,七八十年代聽過的那首歌,歌詞是怎麼寫的來著?
哦,想起來了。
千山我獨行,不必相送。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