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而這件“小插曲”也悄悄在家長中間流傳開,她們特意提醒家裡也有女孩,且去李家補習的業主,一定要小心謹慎。
再後來也不知道是怎麼掀起來的風浪,李父年輕時候幹下的勾當被人印成了傳單,貼得到處都是,還變成了段子發到業主群裡。
事情越鬧越大,直接波及到李父在學校的工作,好像還有在校學生舉報,連他的工作都攪黃了。
沒多久,李家就搬走了。
而在搬走以前,方家爸媽特意去了一趟隔壁,談了什麼方米並不知道,隻知道那之後她再沒見過李家三口,李家還以遠低於市場價的價格,將隔壁賣給方家爸媽。
方家爸媽再一轉手,又將別墅出給下一任業主,裡外裡賺了百萬。
……
……
小米粒連載的速度越來越緊湊,這章發到網上沒多久就引來粉絲和讀者的討論。
“草,畜生!等於說整件事唯一受到傷害的隻有方米?沒有法律制裁,沒有道歉,她爸媽還賺了一筆房子差價?”
“什麼差價,那是補償。不過不是給方米的。”
“我看是封口費吧。”
“太惡心了,我要吐了!”
“真不愧是生意人,生在這樣的家庭,有這樣的父母,真的悲哀。”
“他們算什麼父母,又不是親生的。”
“既然不愛,為什麼要收養?他們隻是拿方米當賺錢工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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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欸,說到收養,我也覺得怪怪的。說不通啊,他們又不是生不出孩子,為什麼要收養個女孩?前面好像提過一句吧,還有誰記得?”
“是提了,說是有原因,但是沒說是什麼原因。”
“對了,方家是做醫療的。我去,細思極恐啊!”
“行了,別瞎腦補了,不管做什麼,反正這對黑心夫婦已經死了,方米的失蹤是在他們之後。”
“怎麼是瞎腦補?雖然是這對夫婦先死的,那也架不住在他們死之前幹點什麼啊。比如,器官買賣?”
“樓上有根據嗎?真要是拿方米當器官供應源,方米還有命活?”
“也不是沒有可能啊。為什麼現在嚴格控制外國人收養中國女孩啊?就因為大部分都下落不明。有些人收養孩子以後,就送給某些‘集團’組織當禮物,聽沒聽過‘教會獻禮’?知不知道外國那些人口貿易市場,亞裔女孩佔比有多大?貨源都是哪兒來的?”
“可這又不是國外,國情不一樣。要是他們夫婦真敢這麼做,直接買通福利院的人不就好了,犯不上把孩子收養在自己名下啊。”
“呵呵,反正我覺得這事兒有水分。坐等揭曉吧。”
“不是我說,這事兒現在熱度也不低啊,鬧了這麼久,聽說警察那邊都介入了,怎麼到現在偉大的網友們還沒有扒出方家老底?可別鬧到最後,跟我說本故事純屬虛構啊!”
“不可能是虛構的,我一個朋友說,方家的事是應該真的。但小說裡用的是化名。具體咋回事,等我再問問。”
“你朋友不會就是你吧?”
“十分鍾過去了,還沒問到嗎?”
“二十分鍾了喂,速報!”
“一小時了,繼續等。”
“六個小時了,姐妹,還沒好嗎?要不把你朋友電話給我,我來問?”
第29章
傅明裕是一個很願意吸取他人意見的刑警,當然他也有自己的看法。隻不過傅明裕深知,過於主觀的人必定會在自己的認知上摔跟頭,偏見和自大都是絆腳石。
《戀愛腦的終極反殺》傅明裕已經看了大半,在林純送醫“搶救”期間,他又將關於蕭婓的章節單獨翻開看了一遍,特別是從蕭婓“挖牆腳”開始。
有意思的是,現實發生的故事恰好和小說裡的內容有異曲同工之妙:林純送醫,送的還是蕭家醫院,表面上看是心理病,實則就是蕭婓“出手”了。
瞧瞧,警方還沒有將林純定為嫌疑人,顧澎和蕭婓就已經坐不住了——到底是他們過於關心林純,還是因為林純直接涉及到他們自身的利益呢?
有句話說得好,對待另一半看的不是付出多少,而是看價值有多少。自身價值高,什麼都不用做。
這道理也適合用於這種刑事案件中的人物關系,看來林純的價值遠比他們警方挖出來的還要深遠。
就在這個節骨眼,《是誰殺了她》再次爆出新章,描述的是李家一家三口如何被“逼”離開別墅區,又是如何以低價賣掉別墅的方式賠償方家的“損失”。
這樣做非常巧妙,因為它就是一次房屋買賣,誰都不能僅憑想象就將它臆測為其他。最主要的是,它最大程度地保全了方家夫婦的面子。
同樣的道理,顧澎和蕭婓所做的一切,是否也是保護林純的基礎上,保全自己的利益呢?
在小組會議上,有同事分析,不管是方許的失蹤還是方曉曉的下落不明,都不是近期發生的事,如果要調查出整個案件的真相,恐怕往回追溯七、八年乃至十年以上。
也有同事說,根本不需要這麼費力,那兩個留學生遇害的案子隻和林純一人有關,又沒有證據指出方許、方曉曉與此有關,這幾個案子就應該孤立看待,不要當成連環案給自己繞進去。
還有同事說,如果方許和方曉曉的失蹤都和林純有關呢?那林純身上背的就是四條人命,那這就是連環案。再說,如果不是那兩名留學生的案子進入重審,林純這次不就又僥幸過關了?那就意味著還會有下一個受害者。
這之後,傅明裕就集合所有人意見請示上級。
上級的回答模稜兩可,似乎是保留追究方許和方曉曉的失蹤的權利,但又沒有給出明確指示,反而將疑問丟還給傅明裕。
也就是說,能不能查出來、查出來多少,還得看專案小組的能力。但最低限度,要先把留學生遇害的案子搞清楚。
傅明裕回來後便開始布置任務:方家夫婦車禍的事要查;方許和方曉曉出國、回國的時間點前後發生了什麼要捋清楚;方許和遇害的工匠也要查;方許和方曉曉繼承資產,以及方曉曉將林純定位遺產繼承人的事更要查;還有林純和顧澎、蕭婓的關系——三年前還報警說顧澎強|奸,怎麼現在就一個鼻孔出氣了?
這套任務布置下來下來,不僅角度多,而且看上去很繁瑣,但傅明裕說:“所有疑點都圍繞著一個核心,隻要揪住不放就不會亂——‘受益人’是誰?”
核心擺出來以後,接下來就是組員們的各抒己見。
“根據我們得到的資料,方家夫婦遇害的前一年,蕭家醫院牽扯到幾個醫患案件當中。起因是大型手術引發的醫療事故,但事故原因說什麼的都有,雙方當時正在掰扯。那幾位患者的家屬花了上百萬去打這個官司,但院方說不是手術室的醫護人員的操作不當,而是設備有問題。就是那幾年,這個廠家的同型號設備在國外的手術室也出了問題,也在打官司,但耗時很長,蕭家醫院也在觀望結果,還要盡一切可能拖延時間。對了,有問題的設備不僅是方家公司代理銷售的,還是以遠低於行內的價格引進的。文件也含糊不清。疑似是以低價買入原本就有瑕疵,本應該報廢處理的設備,修理之後再以市場價賣給蕭家醫院。”
“這麼看,方家夫婦的車禍案就不是毫無瑕疵,是有重新梳理的必要。”
“我們查過,李家搬出別墅區的時間點和當時鬧出來的風聲,都和那篇同人文裡描述得一致。方家當時也確實以低價購買了李家的房產。投機倒把這一點,兩件事是如出一轍。不過,他們這麼看重利益和面子,怎麼會願意花那麼多錢送方曉曉去F國治病?國內也有醫院,他們在醫療口又有關系,讓方曉曉住院治療是辦得到的。到底是什麼原因,令他們要將方曉曉送出去?”
“方曉曉是有解離症,但據病例顯示,她的解離症並不穩定。之前咱們處理的案子,不就有一個解離症患者嗎,他有過幾次突然‘清醒’,清醒後表述正常,完全記得自己遭到侵害、虐待的全過程。也許方曉曉也出現了類似情況,真的‘胡言亂語’了一些方家夫婦不希望她說出來的隱情?看,她的診斷上還說伴隨妄想症狀。”
“那會是什麼事怕她亂說?養父出軌的事?那該忌憚的應該還有顧澎的母親才對。”
“顧澎的父母前幾年離婚了。不過顧澎母親分到的資產非常少,以他們家的經濟情況來說,幾乎等於淨身出戶了。應該是事情敗露,被當做過錯方處理了。”
“顧澎母親沒落得好,怎麼方家夫婦反而相安無事?”
“因為公司是方家夫婦共同經營的,財產很難切割,絕對傷筋動骨。”
“害,不管方家夫婦是否貌合神離,隻要沒離婚就是一個利益體,遇到危機必然會一致對外。也許是方曉曉道出事實,令這個家出現危機。也許她不僅看到了養父出軌,還看到了別的?一個隨時都會失憶的解離症患者,不管她看到什麼,她的話都會被理解成是‘瘋話’。通常來說,正常人是不會對這樣的病人進行防範的,也不怕被她看見。也許就是這個原因,方曉曉在去F國以前才有機會看到其他事?”
“還有嗎?繼續。”
“有,我這裡也收到一條消息,不過不是很重要……額,是F國那邊警方傳來的八卦,說他們一直懷疑方許和其中一名參與奢侈品造假的工匠,有‘曖昧’關系……”
“說清楚點,什麼叫曖昧關系?方許是同性戀?”
“他們沒這麼說,隻說是懷疑。因為那個工匠曾經婚內出軌,還被抓到出軌的是同性。後來方許和工匠開始牽頭造假,在方許租廠房以前,那個工匠曾連續數日在方許的公寓裡留宿。”
“可是……方許和林純不是是一對兒嗎?當時好像還在交往。這還是林純的前任說的。”
“也許他是雙性戀,瞞著林純進行。也有可能林純一早就知道?畢竟她自己也是雙性戀。”
“不止,方曉曉應該也是。”
“方曉曉是和顧澎交往過,不過看文章裡說,那是雙方在演戲。事實上方曉曉沒有交往過任何男性,唯一傳出‘緋聞’的就是和林純。也許方曉曉根本不喜歡男人。”
“不是吧,方曉曉不是暗戀過方許嗎?”
“你說的那是方米對方冬的暗戀,那是同人文裡的劇情。”
“可這本同人文目前所有描述都被證實和現實相符,這個作者一定知道很多內幕,好像沒有理由在方曉曉暗戀這件事情上造假吧?”
“作者的身份查到了嗎?”
“還在查,作者用的是境外虛擬IP。不過我們已經查到,後面幾次文章發布,賬號都沒有登陸顯示。這說明文章一早編輯好放在存稿箱裡,包括作者和粉絲們的互動留言,都是一早就設定好的。所以我們現在已經在走申請流程,希望盡快將作者的賬號拿到,看看後面的存稿。”
“有意思,這個作者有‘預知’能力啊,連讀者好奇什麼、問什麼,都一早就想到了。”
“這也不難猜。再說其中有幾個提問的讀者就是故意在帶節奏,和這個賬號一樣都是提前準備好的工具人。這幾個賬號我們已經重點畫出來了,分別屬於兩家春城的媒體公司。已經有同事去調查了,隻要問出來是誰在買水軍,就有可能追到爆料者的身份。”
“不管怎麼說,這個爆料者一定是非常熟悉方曉曉和方許的人,目前知道的就隻有林純。可是林純不會自編自導自演啊,她這麼幹對自己沒有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