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夏枝野一手拎著喜服,一手摟著宋厭,慢悠悠往音樂廳後面的更衣室晃去,時不時低頭笑著和宋厭說著什麼,到了更衣室,也是各自拿著自己的禮服進了更衣間。
脫衣,換衣,從容不迫,井然有序,似乎真的沒有什麼大不了的不一樣。
似乎他們都已經理智冷靜到不會因為這樣暫時的分別而進行無謂的哭泣。
然而當宋厭低著頭,怎麼也系不好喜服上的最後一粒盤扣的時候,突然“吧嗒”一聲,眼淚就砸到了地上。
他努力忍著眼角和鼻尖湧上來的酸楚,努力睜大眼,試圖不被眼淚模糊視線,指尖也努力做到平穩細致。
可是鼻尖還是越來越酸,視線還是越來越模糊,指尖還是越來越顫抖,那粒小小的紐扣就是怎麼也進不了那個本該套進它的袢條裡。
一次又一次的失敗時候,他的眼前終於什麼也看不清,低著頭,哽咽地叫出了一聲:“夏枝野。”
然後門簾掀開,他被擁入懷中:“我在。”
嗓音是同樣的沙啞和顫抖。
那一刻宋厭終於忍不住了,他俯進夏枝野懷裡,十指緊緊抓住他的衣襟,聲音是再也控制不住的喑啞:“夏枝野,我不想走。我真的不想走。我不知道我可不可以熬得過來,我也不知道萬一熬不過來我該怎麼辦,我怕抑鬱復發,我怕我再也睡不著覺,我怕分開這麼久你不來找我怎麼辦。夏枝野,我好難過,真的好難過,快呼吸不過來的那種難過,我該怎麼辦。”
尾音淹沒進絕望的哽咽中。
夏枝野肩頭大紅色的綢緞織物暈開大片大片深色的洇湿。
冷硬的少年終於失去了他的偽裝,瘦削單薄的脊背,無望顫抖如同冬日的蝴蝶。
夏枝野無法表達那時候自己心裡到底是一種怎樣的心疼,也無法表達他有多恨自己的無能為力。
他隻能緊緊抱住宋厭,啞著嗓子篤定道:“別怕,我肯定會去找你的,我一定會去找你的,男朋友從來沒有說話不算數過,對不對?所以你一定要好好吃飯,好好睡覺,等我到時候帶著房產證,銀行卡,大鑽戒,去接你,好不好。”
宋厭想說好,可是他怕自己一張口就是再也忍不住的哭腔,隻能死死咬著唇,抓著夏枝野衣襟的手指已經用力得快失去血色,然後點了點頭,從鼻腔裡溢出一聲“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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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枝野聽著這聲“嗯”,抬起頭,閉上眼,試圖阻止某種液體的掉下。
然後深呼吸一口氣,笑著揉了一把宋厭的腦袋:“就一年半而已,我們以後還有六十個一年半,怕什麼。而且現在科技這麼發達,又不是異地戀就等於失聯了,我們還可以一起打遊戲,一起聊天,實在不行還可以寫信快遞給你,就當和周子秋沈嘉言他們一樣在網戀,還可以開個變聲器增加情趣,你說是不是這麼個道理。”
宋厭喉頭上下一滾:“嗯。”
“那我們這幾天多膩歪膩歪好不好,我還沒跟你膩歪夠呢。”
“嗯。”
“那抬起頭給我看看好不好,我們厭哥這麼國色天香天生麗質的臉,不多看兩眼太吃虧了。”
“去你媽的。”
宋厭終於破涕而笑,輕踹了夏枝野一腳,抬起了頭。
泛紅湿潤的眼角,靡紅滲血的唇角,大紅豔麗的喜服,蒼白的膚色,和卸下所有偽裝脆弱漆黑的眼眸,就一下活生生地同時撞入了夏枝野的眼底。
那一刻他意識到,他比他原以為地更早地喜歡上了宋厭。
或許就是那一次撞破宋厭換上喜服的時候,他就有見色起意地想過,如果這是個女孩,以後做他新娘多好。
可惜宋厭不是個女孩,是個男孩,所以就隻能以後做他的新郎了。
但這也沒有關系。
“宋厭,我們總會一直在一起的。”
他輕輕觸碰上宋厭唇角的傷口,然後深深地吻了下去。
那是宋厭記憶裡少年時代的夏枝野最用力最無望又最篤定的一個吻。
似乎是試圖用這個吻向年少無能為力的他們證明著即使他們一無所有,他們依然會深愛彼此,抵得過歲月漫長,抵得過距離遙遙,抵得過世間的偏見和未知的餘生長路。
以至於很多年後,宋厭都能回憶起那個吻裡鮮血的甜腥和眼淚的鹹澀。
那時候他已經戴著那枚刻著夏枝野名字的婚戒戴了很多年,可是每當回憶起那段日子的時候,依然總是會想明明當時什麼都沒有,怎麼就那麼幼稚又中二地對彼此充滿信心,認為他們一定會永遠一直在一起。
也或許那些幼稚和中二就是年少戀愛裡最令人動容的地方。
比如幼稚到在離開前的那些日子裡,他們每天都要穿著情侶裝,在校園裡招搖過市。
比如幼稚到夏枝野給他買了466支薄荷味的棒棒糖,讓他每天吃一根,說糖吃完了,他就來了。
比如幼稚到上課的時候總是會在課桌底下緊緊牽著手,晚自習的時候總是會躲進樹林裡親吻,睡覺的時候總會一起擠壓616宿舍那張狹小無比的單人床上一起相擁而眠。
再比如幼稚到形影不離膩膩歪歪,連深夜也舍不得合上眼,像是生怕少看對方一眼。
也比如幼稚到在南霧三中110周年校慶的文藝匯演上,搞了不顧大體又濃墨重彩的那一幕戲劇。
當方嘗飾演的祝母要求梁山伯親手寫一封斷情信給祝英臺而被拒絕時,祝母憤而甩袖:“你不寫?你以為憤怒就會改變你跟英臺的命運嗎?要怨就怨你們太多想法,年少無知到了以為你們不喜歡就可以改變周圍的人!以為靠你們兩個就可以改變這個時代!”【1】
一字一句,擲地有聲,清清楚楚地落進了坐在第一排的傑出校友宋先生耳裡。
臺下的人輕哂一聲。
臺上的人卻不卑不亢,情深不移:“我曾允諾於他,待我及冠之日,定會上門提親,他於我有意,我亦鍾情於他,所以父母之命,生死之逾,皆攔我不得,縱使生不能成婚,死亦要成雙。”
於是一語成谶。
祝英臺迫於父母之命穿上大紅嫁衣嫁於馬文才。
梁山伯相思成疾一身素缟,至死未能再見到祝英臺一面。
祝英臺的花轎路經梁山伯的墳前,一身嫁衣裳,卻無想嫁人,絕望之中,觸碑而往,倒於血泊之中。
燈光暗,哀樂起,空中落下紛紛揚揚的白色花瓣。
隻待化蝶,落幕就算圓滿。
然而黑暗之中卻傳來低而溫柔的一聲:“英臺。”
然後燈光亮,哀樂停,本該落下的白色玫瑰花瓣也沒了蹤影。
夏枝野一身大紅喜服從墓後緩緩走出,在宋厭身前蹲下,溫柔地撫上他的臉:“我來接你了。”
他的眼神太過溫柔,以至於宋厭一時竟分不清這句話是梁山伯對祝英臺說的還是夏枝野對宋厭說的,隻覺得喉頭突然緊得厲害。
夏枝野倒也不受他忘詞的影響,依舊低聲溫柔笑道:“我此番本應歸黃泉,可是閻王憐我生前有執念未了,便又放我歸來圓願。你猜我執念為何?”
“為何?”
“為欲與你白頭偕老共度餘生而不得。所以我如今來求娶於你,了我執念,不知你可否還願意。”
夏枝野穿著大紅喜袍本就好看至極,溫柔地笑著說出這話的時候,宋厭想,這世上沒有人可以拒絕。
就像他沒有道理不愛夏枝野。
無論這條路有多難走。
更何況他還看見了夏枝野眸底除了溫柔笑意以外那抹藏得極深的不舍和難過。
於是他看著夏枝野的眼睛,啞著嗓子開了口:“我願意。”
追光於黑暗中落在他們身上,紅色的玫瑰花瓣紛紛揚揚從空中飄下,花好月圓的嗩吶曲歡快響起,他們相對而跪。
旁白響起。
“一拜天地。”
拜他們有幸曾於此地相識相知。
“二拜高堂。”
拜他們年少時的無能為力。
“夫妻對拜。”
拜我們相信我們終究會在一起。
禮畢,燈暗,落幕。
全場哗然。
滿堂皆是善意的鼓掌歡呼和祝福。
因為除了極少數的知情者以外,所有觀眾都以為這隻不過是心軟的少年們給悽美的傳說故事改了一個更圓滿的結局而已。
然而隻有那些心軟的少年明白,圓滿的結局隻是殘酷現實的期許。
他們終將要分離。
他們第一次演梁祝時,尚是懵懂少年看不清心意,隻覺得不識愛恨滋味,明明是一出悲劇,卻演得滿堂爆笑,皆大歡喜。
而如今他們再演梁祝,真正地演了一出滿堂祝福的皆大歡喜,卻於落幕之後,長跪於地,久久不願起。
他們關了麥。
宋厭說:“夏枝野,我們可能要先說再見了。”
而夏枝野第一次沒有在他哽咽的時候過來抱他,隻是低下頭,像是想藏住什麼似的,“嗯”了一聲:“好。”
宋厭看不清他的表情,隻能看見左耳上的喜字耳釘,在隱隱約約透進的燈光下反射出微渺的光澤。
宋厭別過頭。
他想,原來這就是從此不敢看觀音。
第77章 見你
這種結局自然討不到宋明海的喜歡。
所以宋厭最終還是沒能吃上孔曉曉她們給他買的大蛋糕,就被宋明海強制要求離開了三中。
那天是驚蟄。
應該是春雷始鳴萬物萌動的好季節。
卻開啟了宋厭人生中最漫長的一個荒夏。
事情遠遠沒有他與夏枝野說的那般樂觀。
為了避免他和夏枝野再聯系,宋明海沒收了他的手機,嚴格限制了所有經濟來源,家裡的電腦斷了網。
為了避免他通過沈嘉言或者其他以前認識的同學朋友和夏枝野聯系,到了北京的第二天,他就被送進了另一所絕對禁止帶任何電子設備通訊工具的全寄宿制私立學校,那裡沒有任何他認識的人,甚至沒有一個可以說得上話的人,隻有全然陌生的一切。
每個月隻有兩天月假被允許回家,司機準時準點到校門接送,不給他去任何其他地方見任何人的機會。
哪怕他隻是用宋明海的信用卡多買了一杯奶茶,都會受到嚴格的詢問。
而在他被送進寄宿學校的前一天,他聽到覃清和宋明海吵了一架,砸了好幾個上好的白瓷器,碎了一地的稀裡哗啦,滿目狼藉。
宋厭知道他們是為什麼吵架,也知道覃清最終沒有吵贏。
他看著坐在客廳裡獨自一人一個勁兒抹眼淚的覃清,拿出醫藥箱,走過去,坐到她旁邊,低頭給她包扎起手上被碎瓷片割裂的傷口:“對不起。”
覃清完全可以更早的和宋明海離婚。
但一旦離婚,她必然無法和宋明海這個親生父親爭奪宋厭的監護權,到時候宋厭隻有宋明海一個合法監護人,那宋明海還能無所顧忌地做些什麼,誰也不知道。
所以覃清才要等到宋厭成年高考完後,才敢真正離開宋明海。
這些覃清沒說,但宋厭都明白。
覃清忍著眼淚摸了摸他的腦袋:“沒事的,都會好的,我們都再忍一忍。”
再忍一忍,忍過這個漫長的荒夏和寒冬,就總會再在春暖花開時重逢。
而得益於這是一個科技高度發達的社會,所以當你真的無比想念一個人的時候,你總有辦法向他傾訴你的想念。
每當月假回來,覃清總是會把自己的手機給宋厭,這樣他就可以和夏枝野一開視頻就是一天一夜。
有時候像是有說不完的話,聽著對方講述學校裡又發生了什麼奇葩有趣的事情,再酸溜溜地盤查一下有沒有女生又偷偷送了小禮物。
有時候又不需要說一句話,就各自開著視頻,放在枕頭邊上,假裝他們還在一起入眠,誰也不去提那些傷心的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