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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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酒會圓滿而散,短短一小段插曲並沒有給豪華禮堂中的來賓帶來任何影響,連最終致感謝辭的顧遠都風度翩翩面色如常。
念完發言稿後他抬起頭,目光在底下如潮的掌聲中一掠而過,短暫的落到人群中那個熟悉的身影上。
方謹站在餐桌邊,璀璨燈光下他面色微微有些蒼白,但神情平靜看不出太多異樣,隻隨大流地鼓著掌。
顧遠別開視線,並不去看他。
顧遠心裡有種連自己都無法理解的惱羞成怒,這算什麼?平時一副周到殷勤的樣子,結果到頭來跟別人跑出去鬼混還不接我電話?事後還跟我撒謊?
那以往事事以我為先的表象豈不都是騙人的?
顧遠內心憋著一股隱隱約約的火,酒會結束後正巧顧洋和一幫家族表親年齡相仿的富二代相約出去飆車,有個遠房表弟問他去不去,顧遠沒怎麼仔細想就一口應了。
“哎?” 顧洋倒有點意外:“大哥不是以前出事後就再不飆了嗎?怎麼,今兒想找找刺激?”
顧遠回過神來,“我沒聽清楚你們要去幹什麼——你們自己去吧,小心安全。”
那表弟在邊上好奇追問個不停,顧洋笑道:“我大哥以前上學的時候偷開賽車,三更半夜一頭撞電線杆上了,差點給送去ICU。不過今天大家都喝了酒,也怪危險的,要不還去昨晚那個Pub?我聽說他們今晚白夜嘉年華,咱們去看看搞得熱鬧不熱鬧。”
換做平常,顧遠根本懶得跟一幫名字都叫不全的遠方親戚出去混,就算打發時間也是偶爾一次為之,整天跑出去瘋那是顧洋才幹的事。但今天也不知道怎麼了,大概不想早早回去碰見方謹,顧洋再次竭力撺掇時他便意興闌珊的點頭應了。
結果到了地方顧遠才後悔,這種三教九流魚龍混雜的夜店實在太亂,炫目的燈光、喧雜的DJ、搖頭晃腦衣著暴露的男女對他而言也夠不上任何吸引力。他隨便喝了點東西就想走,卻被顧洋拉住了:“別那麼嚴肅嘛大哥!來,叫小傑過來!”
邊上有人拉過一個濃妝豔抹的小姑娘,短發,面孔倒白,有種中性的俊俏感,就是妝實在太厚看不清確實的五官。顧遠隻掃了一眼,便微微笑道:“男的吧?”
“到底是大哥閱人無數,這是他們這兒頭牌。”顧洋回頭使了個眼色,那小傑立刻蛇一樣纏過來,塗著金光閃閃睫毛膏的眼皮眨得如同蝴蝶,笑容又甜又膩,親手點了根煙敬給顧遠。
這人長得還不如那天那個十八線小藝人,但確實會看眼色多了,隻是夜店裡人敬的煙誰知道摻了什麼。顧遠陷在沙發裡蹺著腿,隨手接過來摁熄,問:“多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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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傑媚笑道:“十八。”
怪不得能打扮成這樣,過幾年五官長開,再濃的妝都不行了。
“上學呢?”
“上高三,趁放假才出來做一做的。”
顧遠頗覺可笑地瞥了他一眼,那目光竟然讓小傑心裡激靈靈打了個顫,半晌才嗫嚅道:“……老板讓我們這麼說的,客人聽到上學才會高興……”
顧遠心說這都什麼癖好,都是出來賣的難道上學還比不上學高貴點?再說能跑來這種地方撒錢買歡的也一樣low,都是一路人,誰也別挑剔誰才對。
“老板……”小傑軟綿綿叫道,主動上來依偎在顧遠身邊,又不敢靠太近,隻深深陷在沙發裡。
他能看出這個氣勢銳利的年輕人跟其他來找他玩的客人不一樣。這個人的穿束看不出牌子,也看不出多有錢,但跟這人一起來的其他富二代都怕他。
他身上有種特別的、說不出來的東西,簡簡單單往角落裡一坐都令人不容小覷,那是根本不用滿場撒錢請酒,就鮮明突出到讓人無法忽視的氣場。
小傑沒接觸過這種等級的人,他不知道那是確實掌過權的、上位者的氣息。
“你的客人喜歡你打扮成這樣?”顧遠漫不經心道。
“喜歡男孩的大多都喜歡這樣嘛,”小傑連忙解釋,“就是看著像女孩子,身體軟軟的筋骨沒長硬的時候最好了,我這種在這兒最受歡迎,真到了喜歡肌肉男的地步,那不就是同性戀了嗎?”
顧遠問:“喜歡男孩有什麼趣兒?”
“趣兒可多了,男孩有男孩的風情,再說也緊。”小傑妝容濃重的大眼睛眨了眨,抖著膽子爬上來,輕輕對著顧遠的耳朵一吹氣:“您想試試嗎?”
顧遠偏過頭去打量他,目光讓小傑心中一凜。
那不是帶著情欲或挑逗的眼神,而是一種沉思和比較,仿佛通過一寸寸仔細打量他的眉眼五官,而透過他的影子,看到了另外一個人。
“……算了。”
顧遠突然道,起身從錢包裡隨便抽了幾張鈔票丟下來,也沒跟不遠處被鶯鶯燕燕包圍的顧洋打招呼,直接就穿過人群走了出去。
小傑一驚就想去攔,但剛伸手又氣怯了一下,隻得眼睜睜看著他走出了夜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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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遠一個人走在大街上,身邊霓虹閃爍,車水馬龍,穿著性感的少年少女嘻嘻哈哈笑著經過。
他那麼高那麼英俊,雙手插在高定西褲口袋裡,單身在城市的夜色中獨行,引得女孩子們紛紛駐足回頭而視,但他卻仿佛完全沒有察覺到一樣。
……喜歡男孩有什麼趣兒?
仔細想想好像挺怪異的,他知道這是近幾年流行起來的新玩法,但他本人對和自己一樣生理構造的身體完全沒有任何興趣。
但看著那個性感勾人的小男孩時,他卻仿佛透過那張濃妝豔抹的面孔,看見了另一個人。
——那個在漫天星光下漲紅著臉,似乎十分尷尬又有點生氣,避開視線去不看他的人。
顧遠腦子裡混亂不堪,他強迫症般一遍遍迫使自己回憶那一刻的每一個細節,包括方謹眼睫垂落的角度、側面俊秀的線條和鬢發下雪白的耳垂。他覺得自己簡直是有病,同時又有某種怪異的、朦朦朧朧的、無法克制的感覺從內心萌發而出。
他再次想起那個刺眼的吻痕,但現在他已經不想發火了,隻想冷靜下來好好跟自己的助理談談——哪怕其實沒什麼好談的,聽聽聲音也行。
顧遠停在大街上的商店櫥窗邊,摸出手機,撥通了方謹的電話。
“嘀嘀——嘀嘀——”
“您所撥打的用戶暫時無法接通,請……”
顧遠連想都沒想,宴會廳上被刻意壓制的暴怒和剛才在夜店裡怪異的刺激混合在一起,轟的一聲點燃了他所有的理智。
砰一聲巨響,手機被顧遠狠狠摔飛,瞬間四分五裂地撒在了人行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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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會結束後,方謹一個人回到自己的房間,坐在書桌後的扶手椅裡。
盡管已經非常疲倦,但他不敢去睡覺。
顧遠應該跟顧洋他們逛夜店解悶去了,今天絕對不會再需要他——這其實是一件好事,因為誰也不知道顧名宗會作出怎樣的反應。
顧名宗很少發火,方謹親眼目睹的隻有一次。那是在他十二三歲的時候,某天躲在辦公室的書櫥裡睡著了,直到突然被雜亂的說話和腳步聲驚醒。他透過櫥窗縫向外一看,隻見辦公室裡兩個保鏢壓著一個滿身血跡的男子,顧名宗站在辦公桌後,把玩著一把黑乎乎的東西。
方謹呼吸閉住了。
——那是一把槍。
男子在不停地發抖,求饒,屎尿難聞的氣味從他身上傳來。然而顧名宗隻微笑著慢條斯理的說了幾句話,那表情是那麼正常自然,緊接著他就抬起槍口一個點射。
砰!
男子眉心出現了一個血洞,紅的白的瞬間噴出,緊接著重重倒在了地上。
方謹猝然一陣天旋地轉,瞳孔劇烈顫抖,發不出半點聲音,劇痛的梗塞堵在喉嚨口。他跪坐不穩眼前發黑,手肘抬起時咚!的一聲撞到了牆。
所有人立刻望來,保鏢警覺地舉步就往這邊走,但緊接著顧名宗想起了什麼,抬手制止了他們。
他親自走到書櫥前打開了門,低頭看了一會兒,伸手把小方謹抱了出來。
那男子的屍體還死不瞑目地倒在地上,血紅眼睛睜得大大的,空洞無神地望著方謹。他身側鮮血已經積了一窪,顧名宗跨過去的時候,方謹從那血亮的水面上看到了自己的倒影,那一刻他連心跳都完全停止了。
“沒事的。”顧名宗捂住他的眼睛,低聲道:“別害怕,沒事了。”
保鏢略有不安,顧名宗卻輕輕把手槍扔還給他們,抱著小方謹走了出去。
那是方謹平生第一次發現這個男人有多可怕,這個強大的,和善的,在開槍殺人那一瞬間都保持著十分自然表情的男人。
他剛到顧家的時候隻知道顧名宗完全掌握著自己的生殺大權,那個時候他是非常畏懼的,生怕哪天顧名宗會派人破門而入,就把他抓去給解剖了。然而在日復一日的相處中顧名宗又很關照他,耐心、寬容、周到,雖然並不如何溫柔,但也不是他想象中青面獠牙吃小孩的惡魔。
孩子總是善忘的,漸漸他放松了警惕,甚至忘記了自己隻是個隨時隨地都有可能被拉去替顧家大少送死的可憐小鬼。
然而直到槍聲響起的那一刻,他才發現,原來這個會在早餐桌上耐心等自己吃完牛奶麥片的男人同時也會對人生死予奪,而且在扣動扳機時,他的神情和平時面對自己時別無二致。
就像一頭龐大的雄獅懶洋洋躺臥在那裡,看上去似乎非常溫馴寬和,但隨時有可能突然站起來一口咬斷你的脖子。
你不知道他什麼時候就動了殺機,可能他隨時隨地都在琢磨著要你的命。
那是一種因為力量相差過分懸殊而帶來的,陰影般的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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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謹告訴自己要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