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拜託,你記憶中的他那時才十六七歲好吧?可他現在三十歲了,對於我們來說是大叔級別的男人了,你認為一個男人從少年到大叔這麼長的歷程會沒有一點改變嗎?再說了,我哥其實本質上就是這樣的人,隻是你沒察覺而已。”
傅嘉樂皺眉,剛想反駁,卻又聽寧甜甜說:“其實我哥哥還是很溫柔的不是嗎?隻是他經歷過了那麼失敗的婚姻,情路一直都不順利,而且他內心很幹淨,對感情有超乎尋常的偏執,隻是不輕易表露而已。對你溫和,對你紳士,或許也是因為不願意讓自己和你有太多牽扯吧?但是,誰能保證我哥不會愛上你?”
傅嘉樂一震,一時不知道如何回答。
“當然,我哥那時是對你特別的好,連我都嫉妒了,還和你爭寵,你還記得吧?”
傅嘉樂閉上眼嘆息:“我還在想你剛才那番話的意思,如果真像你說的那樣,那就意味著我從來沒有認識過他。”
“你也別糾結這些了,趕緊跟我說說你和我哥的進展,我也可以幫你出出主意,盡早讓我哥捧著玫瑰單膝下跪對你唱《徵服》。”
她嘴角一抽:“就怕到時候唱《徵服》的那個人是我。”
寧甜甜在那邊笑,兩人聊了一個多小時才掛斷電話,而馬上又有電話進來。
這通電話來自巴塞羅那她供職的那家雜志社,來電人是雜志社編輯Sean,一個不到三十卻嘮叨成性的gay,在電話那端絮絮叨叨地催她交插畫稿。她這才想起自己最近忙著自己的追夫大計,壓根就忘了這件事,忙向對方解釋要停稿一段時間。
結果Sean又嘮叨開了,抱怨她決定停稿前至少要提前向他報備,現在雜志版面設計與排版都已經定下,包括她專欄的那一塊也預留了出來,就等她的插畫稿了。
傅嘉樂雖然感到抱歉,但素描底稿都已經沒了,現在一時半會也沒辦法交稿。最後經Sean提議,她如果暫停插畫,就必須在兩天內交出一篇不少於萬字的短篇情感故事放在她專欄上。
她理虧在先,隻能答應。4因為是同性戀雜志,Sean掛電話前一再強調她故事的某些細節一定要大尺度,要讓人看得心猿意馬血脈偾張,卻又不會覺得惡俗。
她在雜志社供職幾年,自然了解Sean所謂的某些細節不外乎是指故事中兩位男主人公的親熱鏡頭。
她洗了把臉下樓吃了些東西和管家說了聲不用叫她吃晚飯了,就又回到房間打開筆記本電腦開工。
她自小喜歡看書,又仗著文採好,寫文章對她來說並不是難事,不到半個小時就構思出了兩個劇情大綱,最後選擇了其中一個更滿意的。
也不知道寫了多久,室內的光線漸漸暗下來,她打開燈繼續寫,寫到兩位男主人在一家酒店的套房內翻滾親熱時她的手僵住了,停了許久都不知道該怎麼繼續往下寫,因為她在情事方面的經驗完全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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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打開瀏覽器,在搜索引擎上輸入文章,點開其中一篇一目十行瀏覽過,其中那些露骨而裸的描寫簡直比gv還過之而無不及,讓她陣陣臉熱,立即關掉窗口。
靜下心來很勉強的寫了一小段,還是覺得不夠大尺度也不夠,她又在搜索引擎上輸入幾個關鍵詞,眼睛盯著屏幕神色專注得連敲門聲都沒聽到,還兀自照著頁面上的信息念著:“男性的其實就是前列腺。因為整個腺體一直延伸到男性內部,你會發現在碰觸到男性後門附近時,他們常常會突然間感到欲罷不能,這也就是為什麼男性也可以給予男性的原因……”
“你在找什麼?”身後忽然蹦出一個聲音,傅嘉樂太專注於屏幕上顯示的信息,壓根就沒注意到身後有人,脫口就說:“啊。”
等話一落她才察覺到不對勁,一回頭就看到身後嘴角抽搐著臉色十分難看的寧遠。她呆了呆,下一秒已經鬼喊鬼叫的站起來,踮起腳尖就手忙腳亂的邊去捂他的眼睛邊說:“我剛才是問你幾點了啊。”
寧遠捉住她的手瞥了眼電腦屏幕,那滿滿一屏幕的、、等字眼讓他額頭青筋猛跳,最終卻隻是無奈地走出了她的房間,沒有再和她說話。
第一百九十八章帶他回家
S市海灘渡輪上。一個眉目清秀,滿臉笑意的女孩兒拉著一個面色線條冷硬的男人坐在上面,她唧唧喳喳地指著四處地風景向他介紹,可是男人的面色卻是露著困惑。
“這裡,我來過嗎?”是男人帶著磁性的嗓音,然而那雙黑的透亮的眸子裡卻是帶著困惑。這四周一切的景致對他來說都太陌生了,好像什麼都想不起來,也好像都沒有見過。
可是,此時卻也很明白自己的處境,失憶中的人,又指望能夠記得什麼呢?
“哦,我不知道你在失憶之前有沒有來過這裡,但是你肯定不是這裡的人,所以不記得也很正常了。”陶莎莎撓了撓自己的腦袋,有些尷尬地說道。
今天他身體已經完全痊愈,所以醫生讓他出院了,因為要治療失憶的費用實在太過龐大,而且也院方也不建議繼續住院,加上住院也不一定有利於恢復,所以她今天就帶他出院,回到自己家去了。
雖然有些忐忑,但是陶莎莎還是心裡自己可以照顧好他。
這段時間和他相處以來,發現他的話不多,但是偶爾會語出驚人,也看的出來他的性格偏冷,但是因為失憶的關系,讓他好像帶著一些童稚般的氣息,還會時不時地讓她有吐血的衝動。不過,總歸還是這樣過來了,她也已經習慣了。
然而她不知道的是,身邊這個已經失憶了的男人,幾乎把她當作了現在他唯一可以知曉外界一切消息的媒介,甚至可以說對她有著超乎尋常的依賴性。而這一切,將會導致事情朝著她從來都沒有想過的方向去發展。
“前面,是你家嗎?”他的聲音從旁邊傳來,眼神裡有幽深的光,但語氣卻不是非常肯定。
陶莎莎樂了,“诶,你怎麼知道那是我家?”她記得,好像隻和他提過一次,難道他記性這麼好嗎?可是,那為什麼還會失憶呢?
“嗯,你說過,你家門口有兩棵樹,左邊是松樹,右邊是櫻樹。”蕭祁淡淡地答到,知道自己的猜測沒錯,心裡也閃過一絲歡喜。
事實上,失憶並沒有讓他有多慌亂失措,對於過去的一切雖然不知道,但卻也不急切,神情一直都是帶著些淡漠的冷意,仿佛周遭的一切都與他無關。但是,隻有身邊這個唧唧喳喳的女孩子,能夠引起他的注意。
“你記得這麼清楚啊?”陶莎莎不由得瞪大了眼睛,有些不敢置信地看著他,沒有想到他竟然可以把她說的話記得這麼準確,連哪一棵樹是哪一棵都知道。
記憶力這麼優秀的人,到底是要遭受多大的撞擊,才會失憶得這麼徹底啊?陶莎莎在心裡開始有些懷疑。因為她當時真的沒有開很快,就算是撞擊的話,應該也不會很嚴重才是。可是,這個男人顯然遭受到了極大的撞擊,而且聽醫生說他身上還有些其他的傷口,像是刮破的,這些都是讓她始料未及的。
當時她在A市的郊外,那是一片樹叢,就算要刮傷,應該也隻是一些輕微的傷口,可是醫生卻說他的傷口是刮到很堅硬的東西,類似於玻璃和金屬之類的東西。可是,這些東西她當時都沒有看到啊。
但是因為那個時候情況緊急,所以最主要的就是救人,她也沒有想到這麼多。可是這幾天隨著他漸漸的好轉,她也開始慢慢地發現這件事情的不對勁。如果真的是她撞的,她當然不會逃脫,但是她現在卻開始有些隱隱約約的懷疑這件事情裡面或許是另有蹊蹺。
然而,在一切都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她還是不會輕易地把自己的這個想法說出來的。畢竟他現在還處在恢復期間,不可以受到什麼太大的刺激。搞不好她說出來的話會以為她是想要賴賬,不願意繼續照顧他。
前期都已經花了那麼多錢了,所以陶莎莎也是真心地想要讓他好起來的,更何況他現在什麼都想不起來,可以說是無依無靠,如果她不照顧他的話,誰又能夠照顧他呢?
那些警察也不知道是怎麼回事,這麼久了也沒有個消息過來,隻是說在調查,不知道是不是到時候直接就把他歸為失蹤人口,然後不管他了。
蕭祁面對陶莎莎的驚訝,隻是微微挑了一下眉頭,“很好記。”
他並不覺得記得這些是什麼困難的事情,再說他是失憶,又不是失智,這個丫頭倒是真的很有意思。
“哦,你真聰明啊!”陶莎莎毫不吝嗇地贊美道,那副樣子就像是在贊美一個剛剛學會說話的小孩子一樣,可是蕭祁看著她眼睛裡的熠熠生輝,還是感覺到了一絲歡喜。
事實上,自從他知道是陶莎莎撞了他,導致他失憶以來,他對她沒有什麼怪責的意思,一直都很安靜如常。不知道為什麼,有一種感覺告訴他,身邊的這個女生是絕對無害的,甚至如果不是她自己親口說出來的話,他都不會相信是她這樣一個這麼率真善良的女生撞了自己。
他身上的傷太多,根本就不像是一個女生可以造成的。但是這些話,他沒有說出來,因為他並不了解事情的真相,也沒有想起一絲一毫那一天發生的事情,沒有什麼證據可以來作為支撐,也隻能暫時不了了之。但是,對於陶莎莎的信任,卻是與日俱增。
她幾乎每天都會去醫院報道,然後給他送飯,陪他說說話。他不經常說話,但是會靜靜地聽著她說,聽她講一些她打工時候的瑣事和她生活在這裡從小到大的一些事情。不知道為什麼,他竟然很樂意聽。
他不了解自己曾經是怎麼樣的一個人,做什麼樣的工作,過怎樣的生活,但是他肯定自己一定不會喜歡另一個人在他的耳邊唧唧喳喳說這些生活上的芝麻蒜皮。而她,卻是完全不一樣的。
“好了,我們到了。”就在蕭祁有些出神的時候,陶莎莎的聲音忽然想起,隨之而來的,還有她覆蓋在他的手背上的柔荑。
蕭祁一驚,本想去甩開她的手,可是當他感覺到了她的手心裡溫溫涼涼的觸覺時,卻不由自主地不願意離開了。這個女孩,果然對他有著不一樣的吸引力。他說不出來是什麼,但是總會去探索這個女生的一切。
他經常做夢,夢到一些片段,夢裡有一個女生一直都在叫他的名字,用那種深情似水卻也帶著悲戚的聲音,他總是想要去追尋,想要去看清楚那個女孩子的長相,可是每一次到他拼命拼命去想要看的時候,夢就醒了。
那個夢中的女孩,會是陶莎莎嗎?蕭祁沒有答案,但是卻隱隱有些期待。畢竟,她實在是太有意思,也太過善良了,讓他並不想要錯過。
陶莎莎絲毫沒有注意到自己拉著蕭祁的動作有什麼不妥,自然得就好像兩個人早已經結識多年,這是她自己也沒有想到的。在之前她還在一直忐忑,可是自從和他相處的時間越來越久之後,她就輕松了很多。
反正他現在失憶,很多事情想不起來,她也就不用太過於緊張和拘謹了。而且,她之前其實也就做好了被興師問罪的可能,但是他卻什麼都沒有問,隻是一直都淡淡的,好像根本就不在意失憶這件事情。
對於他的過去,他沒有過問,隻是自己一直去回憶,雖然想不到什麼,但是也沒有怪過陶莎莎什麼。這一點,是最讓她覺得感激的了。因為,她原本會以為,當她說出真相的時候,這個男人一定會恨死自己。
可是沒有想到,他竟然出奇地平靜,甚至沒有說出一句責怪。這也讓她,不由得對他有了更多的歉意,更想要照顧他。
走下渡輪的時候,海風吹了起來,陶莎莎不由得一哆嗦,她今天忘了帶一件外套,因為要接他出院,實在是讓她覺得有些興奮。因為,這代表他已經痊愈,不用在每天在醫院裡接受治療了。
雖然失憶還需要很久的時間來治療,而且也不知道什麼時候才可以有起色,至少現在身體沒有問題,陶莎莎已經很開心了。就像是自己精心照顧的一朵嬌弱的花,現在終於活了過來。
至少,她的這些精力和辛辛苦苦地打好幾分工來幫他負擔的醫藥費都沒有白費。
忽然,肩膀上有一個什麼東西披了上來。陶莎莎心裡一震,低頭一看,竟然是他身上的外套,此時被他覆蓋在了自己的身上。
“披著吧,風大。”他的聲音有些低,眼睛沒有看向她,但是卻也已經足以讓陶莎莎的心裡覺得很暖了。
她微微一笑,沒有拒絕,聞著衣服上她用的洗衣粉的味道,心裡也是一片芬芳。這個男人,看起來冷冰冰的,可是心卻不壞呢。
“走吧,我阿媽在裡面等我們了,一會兒大概就有好吃的了。”陶莎莎拉著他,快步地朝著她家的方向走去。
第一百九十九章發現線索
S市警局中。
“老大,我好像看到了不得了的消息啊!”一個年輕的警察對著坐在自己旁邊昏昏欲睡的一個中年警察說道,臉色都有些愣住,仿佛要確認般地不斷擦著自己的眼睛看著電腦屏幕。
“什麼事啊?大驚小怪的,就說你做警察不久沒經驗了,遇到一點事情就毛毛躁躁的。”旁邊那個差點就睡著了的老警察顯然很不滿意自己被他吵醒驚擾到,不由得就開口數落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