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
“我們跑幾步吧,跑幾步就不冷了。”譚靜提議道。
原本她還有點擔心自己搭檔是大明星,平時肯定會比較隨心所欲,不會聽她的建議。
結果沒有想到他很認真的點了點頭,“好。”
於是,兩個人跑了起來。
後面的攝影,還有助理們:“……”
旁邊的路人從一開始看他們的人就不少,隻不過都被攔住了。
跑了一段路以後,兩個人就坐在了路邊,等攝影師他們那群人追上來,不知道是不是因為一起跑步的緣故,兩個人的關系拉近了不少。
譚靜說道,“咱們接下來要怎麼掙錢?你唱歌好不好聽?”
要是唱歌好聽的話,兩百塊錢隨便買個樂器,等等,兩百塊錢買得到嗎?租一個樂器,可以當街賣唱。
李眷有點無奈,“我唱歌很難聽。要不然我公司就讓我去唱歌了。”
所以,對方是演戲厲害,她是打羽毛球厲害,這中間還真找不到什麼可以謀生的方式。
李眷想了想,“要不然,我試試唱歌? ”
這個時候,攝影師們已經追過來了,畢竟,兩人一個是大長腿一個是運動員,跑起來肯定是他們比不上。
好在,沒跑太遠,不然還真不知道該怎麼交代。
兩個人很快就決定了,去唱歌。
但是現在到哪兒去租樂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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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他你會嗎?”譚靜看到了一邊的吉他行。
“會一點。”
於是,兩個人去租了一把吉他出來。
譚靜既不會唱歌也不會彈吉他,所以這個重任就交給了李眷。
老實說,既然對方跟她說,唱歌很難聽,吉他隻會彈一點。
但是,譚靜覺得對方肯定是在謙虛,當演員的大多數都多才多藝,畢竟好多演員還要唱主題曲呢。
譚靜都不會,最近負責吆喝,學著以前逛街的時候聽到的聲音,吼道,“賣唱了賣唱了,十塊錢一首歌,二十塊錢三首歌。買二送一!”
不一會兒,就有人過來了,這大冷天的,誰願意站在這兒聽人唱歌?
然而過來了以後就發現,這邊好幾個攝影師,應該是在拍節目。
於是趕緊過來湊熱鬧,那個要唱歌的男孩子戴著帽子,墨鏡,看不清楚臉,不過看樣子應該長得還不錯。
於是,準備在這裡看一下他們要拍什麼節目。
聽說十塊錢一首歌,覺得還有點貴,雖然是做節目,但是有覺得好玩的人故意說道,“你們這個市場價格不正常吧,外面的市場價格都是五塊錢一首,你們怎麼貴一倍?”
譚靜:“……”沒有調查過市場價格。
但是,將已經定下了就不要變了,要是改了,改成了五塊錢一首,肯定還會有人嫌貴繼續討價還價。
她還是有一定的商業頭腦的。
“十塊錢一首啦。”譚靜說道。
譚靜也戴了帽子的,雖然沒有戴墨鏡口罩,但是裹得厚厚的,並沒有人認出來她。
那時候有人拿了十塊錢出來,“我來吧。點一首“愛如潮水”吧。”
譚靜:“……”很好!
趕緊回過頭,看向李眷,“咱們的第一筆生意來了!”
李眷自然也聽到了。
於是調整了一下吉他,然後就開始彈唱。
他聲音屬於低沉好聽類型的。
“我的愛如潮水,愛如潮水將我……”
然而……跑調也太嚴重了!
譚靜有那麼一瞬間,覺得……對方說的唱歌難聽這個事情,是實話。
但是,他開口了的緣故,現場不少女孩子都聽出來這是誰的聲音了!
“李眷!李眷啊!!”
譚靜:“……”嗯,很好,路費有著落了。
那個一開始點歌的是一個男的,忍不住說道,“可以了,可以了,我這首歌就可以了。”
李眷還是沒有職業道德的把這首歌都唱完了,荼毒了一遍在場的所有人的耳朵。
當然不包括那些迷妹們。
這個時候攝制組也跟她們說了,拍攝的事情。
因為沒有必要瞞著,她們這個真人秀為的就是收視率,這些人肯定就會把這個給錄下來傳到網上,還省了好多廣告費呢。
好幾個迷妹都拿著一百塊錢,想要塞給她們,當然是不能要的。
於是,在寒風中,李眷唱了二十首歌,拿到了兩百塊錢,兩個人才離開。
李眷特別厲害的一點就是,唱歌速度很快,三分鍾搞定了一首,無論多難聽,他自己都特別淡定。
所以說是演員。
拿到了兩百塊錢再加上原本的兩百塊,他們倆一共就有四百塊錢了。
但是,去隔壁城市的動車要97塊錢,兩個人就接近兩百了。
到時候,下了動車也還得坐車,再說了,再怎麼說也得吃個飯。
於是,兩個人隨便選了一家店。
李眷把菜單遞給了譚靜,“你來點吧。”
譚靜覺得這個錢還是多重的,畢竟,對方掙十塊錢很不容易。
“你點吧。”
菜單上隨便一個都吃的都要比一首歌要貴。
說明口腹之欲還在大於精神享受的。
於是,兩個人就點了了兩碗小面,還順帶加了一個煎蛋。
煎蛋是譚靜點的。實際上,原本李眷是給她點一碗肉絲面。
但是譚靜沒要,覺得,就多一個肉絲而已,就多六塊錢,好貴。
然後就加了一個煎蛋,兩塊錢的。
後面的攝影師,助理:“……”
於是,就是兩碗小面。
加了一個煎蛋。
煎蛋上來以後,譚靜當然是把煎蛋給今天掙錢的主力工。
李眷愣了一下,一個大男人,臉紅紅的,“我們一人一半吧。”
然後就把煎蛋分成了兩半,一人一半。
其他人:“……”感覺奇奇怪怪的。
兩個人快速地解決了面條,這才奔向了車站。
坐上了車的時候,譚靜這才問攝制組,“我們算快的還是算慢的?”
“有兩組比你們慢,也有一組比你們快。”攝制組說道。
坐在動車上,譚靜很快就靠著窗戶睡著了。
旁邊的李眷松了一口氣,然後忍不住看了一眼對方。
譚靜醒過來的時候,已經快到了,然後就發現,旁邊的李眷正在編東西。
“你這是做什麼?”譚靜有點奇怪。
李眷一下子充滿了尷尬,說道,“這個是手鏈,編好了可以賣錢。”
譚靜目瞪口呆地看著他。
李眷有點喪氣,“好吧,你想笑就笑吧。”
譚靜搖了搖頭,“沒有想笑,你好厲害!水哥以前教過我,但是我沒學會,而且……”
譚靜拿了一個過來,“你編得真好。”
剛好遇到了前排的兩個女生在編這個,他就找她們買了點原線。
小時候家裡窮,他媽媽就在寺廟外面賣這個,他自然也要學。要不然會挨打。
當然這話沒有說出來。
譚靜跟著再學了一遍,爭取到目的地的時候,把這些線都完成了。
譚靜學的很慢,李眷也不嫌棄,一點一步地教著。
畢竟還是學過一次了,很快就可以了。
於是,兩個人加快了速度,把剩下的線都編好了。
後面的小導演看這一幕幕,隻有一種想法,他們真人秀要大火!
隔壁組當了自己的戒指,搞定了錢的問題,還有一個組是去花店老板賣花,而他們這邊,賣唱已經有一個賣點,唱得難聽……
現在又多了一個!
小導演覺得自己的獎金在翻倍。
譚靜卻覺得,這個人還真是跟她想象得完全不一樣。
原本還覺得,跟這個人一組的話,可能會覺得麻煩,畢竟對方現在是當紅明星,她以前拍廣告合作過一個,真的是各種奇葩的理由。
沒有想到,對方還挺可愛的。
到站了以後,兩個人出去就開始兜售手鏈。
原本以為會不成功,但是,沒有想到,一下去就遇到了人圍了過來。
原來是李眷參加真人秀的事情被傳到了網上,這是他第一次參加真人秀節目。
他的樣子,自然也被傳到了網上。
於是手鏈毫無意外地賣完了。兩個人又多了一筆錢,雖然也沒多多少。但是,今天晚上的面是可以加兩個煎蛋了。
兩個人按照節目組的要求,朝著目標方向走去。
好不意外地成為了第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