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哪兒不順眼,您說,我改!”
陳聲停下腳步,看她片刻。
路知意滿心期待。
哪知道他指指她的臉,“高原紅,礙眼。”
“……”
再指指她的短發,“板寸,礙眼。”
“……”
從上到下打量一遍,搖搖頭,“哪兒哪兒都礙眼,要不,你去整個容?”
他那認真的樣子,活生生把路知意氣笑了。
但她知道他在開玩笑。
夜色裡,路燈昏黃,道旁的餐廳生意火爆。
她斜眼看看他,“那可難辦了,我對自己這模樣很滿意,並不想改。”
一攤手,無賴似的說:“整容也挺麻煩,畢竟從頭到腳都得整,一來我沒那個錢,二來太費時間。要不,你吃點虧,把眼珠子挖出來,咱倆一了百了,你眼不見心不煩,我也日子舒坦?”
她鮮少對他笑,兩人之間,從來都是劍拔弩張的幼稚對壘。
而此刻,她站在燈火輝煌裡衝他笑,眼珠漆黑透亮,仿佛淬了光。一頭短發幹脆利落,發尾在燈光下仿佛有星光跳躍。
風來,發絲微動,像黑夜下無聲飄搖的寂靜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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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那兩抹淺淺淡淡的紅,在這一笑裡驟然生輝,明明滅滅。
陳聲凝神看著她。
心內一動。
鬼使神差,有句話湊到嘴邊,又咽了下去。
其實,這樣也挺好的。
別改了。
權當他在放屁吧。
作者有話要說: .
大家好,今天回答一個問題:畢業前兩人能有實質性進展嗎?
——像我這麼小清新的作者,不說畢業前了,下學期就讓他們苟合,大家請放心!【抱拳】
以及,
嘖,未來很多天裡,章章都巨幾把甜,齁死你們別怨我啊【二郎腿】。
.
明日預告:戲精男孩陳獨秀。(我寫這章的時候笑成傻逼了……)
來,88隻紅包,爸爸們出來撒個花!
☆、第十六顆心
第十六章
兩人在路邊攤吃了碗米線。
陳聲本意是請她吃頓日料,卻被路知意一口否決。
“我不會吃日料。”
“那上次……”
“寢室輪流做東,上次輪到我,日料店是室友挑的。”
陳聲笑了一聲,“難怪。”
“難怪?難怪什麼?”
“難怪吃片三文魚,表情像是吃了屎。”他還記得上次從簾子裡頭看出去,她坐在大廳裡被芥末辣得面紅耳赤的樣子。
“……”
路知意指了指路邊的砂鍋攤子,“你要真想請客,就請我吃這個吧。”
陳聲:“你什麼意思?看不起我?”
路知意頭也不回,伸腳勾了張小板凳,坐下來,“高原土霸王,不會吃日料,來點實惠又美味的米線,填飽肚子就好。”
她拿他的話來還嘴,極其順溜。
陳聲也坐了下來,暗罵一句小心眼子,他不過隨口一句,她也記在賬上,隨時準備奉還給他。
大學城是不夜城,年輕人精力充沛,夜裡十點正熱鬧。
人流來去匆匆,路邊攤卻有人埋頭吃米線,砂鍋剛端上來時還咕嚕咕嚕冒著泡,熱氣騰騰,有滋有味。
等米線的時候,路知意去附近的藥店買了點東西,拎著塑料袋回來了。
陳聲問她:“買了什麼?”
她也不說。
右手受了傷,包著繃帶,隻得用左手使筷子。她姿態笨拙,老夾不住滑溜溜的米線,頓時有幾分尷尬。
後悔選了米線。
反觀陳聲,氣定神闲,慢悠悠吃著米線喝著湯,不時夾起一撮在半空中晃蕩,炫耀的意味異常明顯。
路知意問他:“你不這麼嘚瑟會死嗎?”
陳聲回答:“會。我就是我,顏色不一樣的煙火。”
路知意直想把整碗米線扣他腦袋上。
飯後,他一路送她回宿舍樓下。
經過操場時,她忽然叫住他,“陳聲。”
陳聲一頓,側頭看她。
她指指路旁的長椅,“坐。”
“你要幹嘛?”
她從塑料袋裡拿出瓶藥酒,又拿出袋棉棒,“臉上有傷,消個毒。”
他一愣,沒想到她是去藥店買這個,隨即笑了,“這麼關心我?”
路知意點頭,“畢竟你這人,幼稚嘴賤脾氣大,能順順利利長到今天,還沒被人幹掉,也全靠這張臉了。”
“……”
離得近了,看得也更清楚。
昏黃路燈,光影逶迤一地,也落在他面上。
白而幹淨,細膩到毛孔都不明顯。睫毛顫動時,像是蝴蝶振翅。
她看著他菲薄的唇,莫名想到高原的格桑花,其中一種是粉色,淺淺淡淡,春天一來,漫山遍野。
她攏了攏心神,囑咐他別動,沾了藥酒往他臉上擦,他嘶的一聲,倒吸一口涼氣。
“你是女人嗎,下手這麼重?”
路知意停下來,似笑非笑,“那你呢?你是男人嗎,這點痛也怕?”
陳聲真是氣炸了。
他和她,說不上兩句就恨不得打一架。
他咬牙切齒任她擦藥,仿佛是為了證明自己是個頂天立地的男子漢。目光落在她腳上時,又驀地一頓。
初冬的天了,氣溫低得要命,可她依然穿著那雙破舊的帆布鞋。
他挪不開視線,怎麼看怎麼礙眼。
她怎麼就不能換雙鞋呢???
三個月了,三個月還不換!他真是恨不能把她摁在這,一把扯下那破鞋子,扔得她打著燈籠也找不著。
路知意收手時,順著他的目光往下一瞧,頓住。
“你看什麼?”
他問:“這鞋都這樣了,還不扔?”
“還能穿。”
“這也叫能穿?”
路知意不耐煩地退後兩步。
他又來了,站在經濟制高點,對別人的窮困窘迫指指點點,理直氣壯。
她把棉棒扔進垃圾桶,又將那隻塑料口袋一把塞進陳聲手裡。
“自己拿回去,愛抹不抹。”
說完,頭也不回走了。
*
夜裡,陳聲在醫院陪凌書成。
他腳瘸了,打水如廁都需要人照料,卻又不願告訴家裡人自己為著個姑娘跟人打架了,隻得麻煩陳聲。
陳聲問他:“到底怎麼回事?”
凌書成前一刻還自我挖苦呢,一想起這事,立馬跟霜打的茄子似的,神情萎靡,“……他說他們青梅竹馬,讓我滾邊兒去,少招惹她。”
“他?”
“就那拿鋼管打我的。”
陳聲頓了頓,手長腳長的人窩在那長椅上,怎麼睡都不舒服。翻了好幾個身,最後語焉不詳問了句:“你到底喜歡她哪點?”
小太妹,不學無術。
不上進就罷了,還成日招惹是非。
凌書成想起那日遇見宋星辰時,路邊有人欺負乞討老人,她衝上前去,飛起一腳把人踹趴下,一頭染得橙粉色的卷發在風裡烈烈飛揚。
像火。
像風。
她嚼著口香糖,衝那人怒喝一聲:“找死呢你?”
他竟也覺得可愛至極。
為什麼喜歡她?
他苦笑兩聲,“我要是知道,那就好了。”
陳聲不是個愛談心的人——男人跟男人的對話,膩膩歪歪談些情情愛愛,像什麼話?
他躺在那擺弄手機。
凌書成睡不著,湊到床邊去瞅他,赫然發現屏幕上是淘寶界面,他居然在瀏覽女士運動鞋!
陳聲是愛收集運動鞋不錯,寢室裡光他一人的鞋就擺滿了一整個架子。可今天他居然連女人的鞋子都看起來了……
凌書成的眼神變得古怪起來。
可陳聲選好了鞋子,心頭卻異常煩躁,翻來覆去大半宿,突然想起什麼,翻身就坐起來,一把將凌書成推醒。
凌書成迷迷糊糊問他:“幹嘛啊你!”
“從你爸那兒給我找幾個實習生來。”
“你要幹什麼?”
“賣鞋。”
“……啥玩意兒???”
“賣鞋。”陳聲坐在那裡,斬釘截鐵地說。
*
聚眾鬥毆的事情,警察最終還是知會了學校。
但關於陳聲和路知意,趙警官隻說了他們路見不平、助人為樂的事跡,別的就沒再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