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他抿了下唇,沒繃住,唇角莫名地上揚:“嗯?你什麼時候觀察我觀察得這麼仔細?”
“宋先生,你要摸著你的良心講話哦,我什麼時候對你不夠仔細了?”我戳他胸口,很是不滿,“你的衣服是我準備的,生活用品是我買的,腕表我挑的,袖口我親自設計託人打造的……哦,還有,你隻喝一個牌子的咖啡,芒果味的東西全都不沾,帶殼的食物懶得吃,因為要剝,每次都是我先剝完殼你才肯吃,別人都是男朋友給女朋友剝殼,到我們這就反過來了。你還不喝牛奶,偶爾喝優酪乳,可樂隻喝百事的——雖然上一次見你喝可樂還是高二唔……”
宋先生把我剩下的話都給堵了回去,最後翹了翹嘴角,下頜輕輕蹭我耳朵,懶洋洋地腔調:“好了,我親了你,抱了你,和你說話,也對你笑了。”
我眨眨眼,食指指尖戳他胸口。
他親了我一下。
我瞅了他一會兒,也湊上去親了他一口。
他又親了我一下。
我忍著笑啵啵親了他兩口。
結果到最後也沒想起來繼續問他生氣的緣由為何。
作者有話要說:
談戀愛真好啊……
第10章
我,楚陳陳,愛好宅。
能躺著就絕不坐著,能坐著就絕不站著,能不出門就絕不脫聖少女睡衣。
宋先生去德國出差的第四日,禮拜日。
我花了三個小時的時間仔仔細細拾掇了一下自己,拿著蕭瑪前幾天送來的大紅色請柬,盛裝出門。
Advertisement
蕭瑪對我的反常發表了她的看法:“姐妹,你這樣隆重打扮,不知道的還以為你等下是要去搶前男友的婚。”
我感到不可思議:“我都有宋臨燈了,為什麼還要去搶其他臭男人的婚?我眼瞎嗎?”
蕭瑪:“。”
蕭瑪沉默兩秒鐘:“話說回來,你老公知道你今天要去參加前男友的婚禮嗎?”
我思索片刻:“應該知道?”
“你確定?”
“……”
蕭瑪雙手環胸,一副看好戲的模樣:“你老公以前不管去哪出差,你這個跟屁蟲一定要跟他一起去,這次你沒去德國,你老公就沒問為什麼?”
我悲憤:“我才沒有粘著他不放好嗎?他去上班的時候我從來不粘他!隻是有時候他出差的時間太長,我是擔心他太過思念我,談工作的時候分心,才跟著他出差的!”
蕭瑪:“嗯嗯,你說得對,所以你老公知道你為了見前男友而放棄和他出差麼?”
“……”
突然之間好像曉得宋先生上次為什麼會生氣了。
他不會看到這張請柬了吧?
蕭瑪繼續紮我心:“嘖嘖,你還換了一身這麼這麼貴的衣服。”
“……”
“化了足足三個小時的妝。”
“……”
蕭瑪強調:“而且用的你老公的錢買的衣服和化妝品哦。”
我突然有點腿軟。
蕭瑪奸詐地笑:“我怎麼覺得遠在德國的你老公頭上有點綠呢?”
……
蕭瑪說的沒錯,我大學的時候談了個男朋友,就叫他小前吧,小前家裏開了個日用品公司,長得也不錯,常年盤踞校草榜第二。
當然,第一萬年不變屬於宋臨燈。
準確的說,隻要有宋臨燈在,褒義上的任何第一都隻屬於他一個人。
高三寒假,小前和我表白了,他沒給我拒絕的時間,緊接著就補充了一句:“我不介意你把我當做宋臨燈的替身,他不喜歡你,我代替他喜歡你。”
其實他和宋臨燈沒有一個地方相像的。
總之最後,我還是答應了和他交往,那會兒的事現在再說出來,搞得我多渣似的,我真虧。
……
小前和高中時迥然不同,如今的他待人接物彬彬有禮,與人對視時目光也不會再躲躲閃閃。
他的妻子是個非常美麗的女人,和我也沒有半點相似。
小前看見我,十分自然地和我敘了會兒舊,也沒故意藏著掖著,和他妻子介紹說我是他前女友。
我別了下耳邊的碎發,落落大方地笑:“我老公這兩天正好出差,今天來不了,不過我替他準備了禮物。”
小前和他妻子滴水不漏地笑,回了幾句客套話,便去招呼其他人了。
蕭瑪摸著下巴,有點疑惑:“陳陳,我怎麼感覺你今天有點奇怪?”
我提著裙擺坐下,笑眯眯的:“是嗎?哪裡奇怪了?”
蕭瑪沉吟:“你今天不像是來給你老公戴綠帽的,更像是要給你老公報什麼仇。”
蕭瑪又說對了。
我不是來祝福小前新婚快樂的,我是來給他送炸///彈的。
為了送上這份大禮,我準備了足足一年。
……
婚禮正式開始,大螢幕上播放著新郎新娘過去的點點滴滴,看起來幸福得不得了。
我抿了口紅酒,眼也不眨地凝著大螢幕,慢悠悠:“三。”
蕭瑪:“什麼?”
我:“二。”
蕭瑪:“啊?”
我:“一。”
大螢幕驀地一黑,緊接著閃現出來的是一大疊豔照,新郎和新娘親姑姑的,新娘和近來風頭正盛的小鮮肉的,各種各樣,看得人眼花繚亂。
婚禮現場頓時炸開了鍋。
有人手腳麻利地關了大螢幕,卻沒想到四周的音響依舊盡職盡責地播放著一段淫靡的錄音。
蕭瑪驚呆了,手中酒杯傾斜,紅酒灑在地板上。
我站在沒人看見的角落,開開心心地給宋臨燈打了個越洋電話:“老公,我告訴你一個秘密哦。”
宋先生不鹹不淡地“嗯”了聲,透過話筒,我聽見他那邊傳來一陣嘈雜的噪音。
我不以為意,單手擱在臉側,小聲說:“其實我們上輩子就結過婚了。”
宋先生沉默須臾,笑出聲,反問:“隻有上輩子?”
“這麼貪心?兩輩子還不夠嗎?”我聽出來他的意思,苦口婆心,“做人呢,要知足,向上天討得太多,到時間了,它總要收點利息。你想啊,萬一上天真給了我們生生世世的緣分,代價是我們每次都陰陽兩隔,那多虧?假如我們每世剛在一起不到一年就分離,以後要是想賺回二十年的時光,就要投胎轉世二十次,而且每次轉世成人還要再等二十年……我去,這筆賬怎麼這麼亂?”
我快把自己給算懵了,索性不算了:“算了,還是讓老天自己算去吧,我這種數學常年不及格的學渣,算到最後肯定更虧。”
他低聲地笑。
後面是亂成一鍋的摔摔撞撞聲,耳朵裏卻仿佛隻能聽見宋臨燈細微呼吸裏的笑聲。
誰都沒再說話。
隔了會兒,我低著頭看腳上璀璨的高跟鞋,這是他送我的,忽然開口:“宋臨燈。”
他慢半拍地:“嗯?”
“我特別特別愛你。”我呼了口氣,仰頭用力眨了眨眼,語氣卻非常平靜,“愛到,如果哪天你離開了我,我就活不下去的地步。”
手機那頭的時間停止一瞬,所有的聲音霎時融入略微甜膩的空氣中。
半晌,我才聽見他歎息的回復。
“楚陳陳,宋臨燈現在很想吻你。”
我嘿嘿笑:“那太可惜了,你隻能想想,畢竟我們現在相隔十萬八千裡呢。”
他短促地笑,下一秒,通話被掐斷。
我茫然看了眼手機,眼睛很快被人捂住,上半身落入熟悉的懷抱,嘴唇慢慢壓下一點柔軟,這位小偷沒給我半點反應時間,熟門熟路地撬開了門。
其實我給他打電話時有想過,他會不會像電視劇裏演的那樣很神奇地突然出現在我眼前。
但我又不希望他出現在這裏,更不希望小前夫妻倆看見他。
矛盾著矛盾著也就不去想了,可不去想的時候反而驚喜降臨。
……
回去的路上,我側躺在車後座,枕著宋先生的大腿昏昏欲睡,很自然地,就想起當年小前對我表白時我是如何回答他的。
小前說:“我不介意你把我當做宋臨燈的替身,他不喜歡你,我代替他喜歡你。”
我看了他很久,慢吞吞地彎唇:“可是你的眼睛告訴我,你也不喜歡我。”
他的目光閃爍了一下。
我還是笑:“你是想利用我做什麼嗎?”
他臉上露出被戳破秘密的尷尬,幾次張唇,也沒能給我一個合適的藉口。
高中的小前脾氣特別軟,家庭條件也不錯,很容易被當做冤大頭,我和他認識也是因為有次他被人欺負時,我順手幫了他一把。
這樣軟性子的人能利用我做什麼傷天害理的事呢?頂多就是借著我女霸王的名頭掐滅別人想繼續欺負他的心思。
我這麼想著,頓時興致缺缺,最終隻點了點頭:“隨便你吧。”
於是關係就這麼胡亂地定了下來。
那時的我死也想不到,從我點下那個頭起,死神就舉起了他的刀。
……
大夢一場,宋臨燈闔眸休息的模樣重新映入我眼底,睫毛漆黑,膚色冷白。
我枕著他的大腿怔忡許久,才想起用手指去觸碰他的臉。
他側了下頭,我的指尖碰到他微翹的唇角,他得逞的微表情一閃而過。
我沒來得及收回手,他睜開眼,攥住我的指尖,蹙眉:“怎麼這麼涼?”
我撓了撓他手心,勉強翻了個身:“因為我天生麗質冰肌雪骨。”
“……”
宋先生無甚表情,對前頭的司機說:“空調溫度調高些。”
司機忍笑應著,調高溫度。
對於宋先生沉默的否認,我表示憤怒,爪子遂從撓改為摳,宋先生任由我作怪,順手從後面摸了件外套給我穿上,溫熱的雙手握住我泛涼的手,輕輕揉了揉。
“家裏還有排骨湯麼?”他隨口問。
“……”我咳嗽著,“你難道指望我一鍋排骨湯能給你留四天嗎?”
“我可以把五天的出差時間壓縮到四天,你的排骨湯為什麼不能留四天?”
我無語:“你這是什麼歪理?排骨湯放四天還能喝?”
“我想喝。”
“沒有啦。”
“我想喝。”
“上次要你喝,你就喝了兩口!”
“我想喝。”
“宋臨燈你都這麼大了,能不能不要這麼幼稚地無理取鬧了?”
“我想喝。”
“你現在是想造反?”
“我想喝。”他拖長腔調,重複,“我——想——喝——”
“……”
我看了看被他握進掌心的手,深深歎氣,扭頭沖司機說:“前面超市停下。”
話音剛落,手腕內側就被人極輕地吻了一下。
作者有話要說:
這章真是意料之外的長啊。
對比前面的,這章簡直就是珠穆朗瑪峰。
PS:七夕了,該把我自己騙進來鯊了。
第11章
隔天臨近中午時,蕭瑪播了通電話過來。
蕭瑪美滋滋:“挑這個點給你打電話,我是不是非常善解人意?”
我:“哈?”
蕭瑪:“我昨天都看見了,你老公吃了那麼大一缸醋,昨晚上就沒對你醬醬釀釀?”
我:“……”
我低頭看了看露出來的胳膊和小腹,欲蓋彌彰地咳嗽。
幸好宋先生去上班了。
蕭瑪笑:“行了,我給你打電話有更重要的事,認識你這麼多年,沒見過你給誰送這麼大的禮,怎麼回事?錢非遠怎麼招惹你了,難不成你最近突然發現他跟你交往那段時間劈了腿?”
錢非遠就是小前,我那柔弱可欺的前男友。
我嘖了聲,趴進枕頭裏:“跟他談戀愛那就是個誤會,退一萬步說,就算我真有前男友,前男友也真劈腿,我也不至於特地在人家婚禮上搞出那麼大動靜。”
“那是怎麼回事?”
“我說出來你可能不信。”
蕭瑪嗤笑:“開什麼玩笑?你就算說他是你上輩子的仇人我都信。”
我樂了:“你還真猜對了,我實話告訴你哦,我上輩子真死在錢非遠手裏。”
蕭瑪:“……”
蕭瑪:“你能不能找個現實點的理由搪塞我?”
可我本來就是實話實說的嘛。
……
好吧,事已至此,再隱瞞下去也沒有什麼意義了。
對的,相信各位都看出來了。
其實,我,楚陳陳,是重生的!
這件事說來話長,有多長呢?大概就是我的兩輩子那麼長吧。
不過我的兩輩子加起來似乎也沒有超過五十年?相信我,講完這個故事絕不需要五十年那麼久。
總之,我這段時間非常認真地思考過,重生可能是一門技術活,像我這種第一次重生的,估計時間點沒掐對,隻重生到大學畢業典禮的那天。
然後那天我就在眾目睽睽之下,翹了畢業典禮,踢掉高跟鞋提著裙子風風火火地沖出大禮堂去尋找我的宋先生。
我當時就在想,我應該重生得早一點,到高中,初中,或者小學,甚至再早點,剛學會走路那會兒也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