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地上霜 2499 2024-11-02 17:20:55

「她很好,第二胎是個女兒,安王挺高興的。」


「你覺得朕怎麼樣?」


柳朝明有些錯愕,隨即垂下了頭:「陛下是賢明之君,賞罰分明、恩威並施,朝中人心歸一,正是蒸蒸日上之象。陛下功勛卓著,必將青史留名。」


「那她為什麼不選朕?」


柳朝明將頭垂得更低,聲音也低了下去:「從來都隻有她想要不想要,這跟您好不好無關。」


殷九清頹然坐進椅子裡,隻覺得遺憾的事情那麼那麼多,錯過了她已經有很多很多年。


【臨安城番外】


窗外的春雨淅淅瀝瀝下個不停,殷九逸給午睡的秋荷蓋好了薄被,剛在她的額頭上落下一吻,聽到床上的人皺著眉頭小聲咕噥:「殷九逸,你不許碰我了。」


殷九逸面上有些發熱,小別勝新婚,就是這個道理。


其實,這麼說也有些不對,昨晚是他們的第一次。


十七歲之前,殷九逸不會想到,他與心愛之人的第一次會發生得這樣晚。


那是他的青蔥時代,是他這輩子最快樂的時光,他擁有無憂無慮的日子,令人艷羨的容貌,無比尊貴的身份和最疼愛他的父皇。


他那時也曾無比期待,娶上一個漂亮的妻子,帶她雲遊天下,做一對神仙眷侶。


誰知,他身邊最親近的侍女狠狠打碎了他的願望。


那命侍女叫佩雲,本是他母妃宮裡的人,自她母妃故去後,便一直在殷九逸身側侍奉。


佩雲比殷九逸大了十二歲,殷九逸喚她:「佩雲姑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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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九逸尊她敬她,將安王府一應事務全都交給了她處理,他怎能預料到,最終她竟做出那樣的事。


那時,他剛過十七歲,皇帝要給他選妃。


許是無法忍受王妃進門後的大權旁落,又或者因為些其他的原因,佩雲對殷九逸犯下了罪孽。


她給她他喝了暖身酒,然後爬上了他的床。


她長了他十二歲,整整十二歲,他一直將她當成是長輩。


他無法接受,最親近的人算計了他的清白,隻因貪圖他的權勢和地位。


他無法忍受,他視為長輩的佩雲姑姑竟對他做出這種事。


她以為憑著她服侍多年的份上,殷九逸不會對她怎樣,她錯了。


殷九逸並未饒恕,他親手殺了她。


自此,他陷入了長久的夢魘,他總是夢見佩雲照顧他的點點滴滴,還夢見他舉著劍一把刺死了佩雲,整個夢裡都是血腥的紅色。


那一年,他才十七歲,他再也不想娶王妃了。


十八歲那年,殷九逸的表妹求到他的跟前,哭著說不想嫁人,她求他娶她。


殷九逸想,若是娶了陸語容,他便不能回頭了,以後若真的遇上心儀的女子,他不能娶她為妻了。


陸語容給他跪下,抓著他的靴子聲淚俱下陳情,將她和方恨玉一事和盤託出。


她向他坦白,她說她喜歡上了一個女子,她不想同她分開。


殷九逸認真想了想,他願意成全她們為世俗所不容的愛。


十八歲的那年,殷九逸娶了親,一下子娶了兩位。


一位叫陸語容,一位叫方恨玉。


一位叫他表哥,一位叫他王爺。


他將二人視作妹妹,帶著她倆各處去玩,得了個風流不羈的名號。


時間一晃就是很多年。


直到二十三歲那年,他在如意樓邂逅了一位漂亮姑娘。


那是一個穿著水青色衣衫的姑娘,鬢間低低插著兩隻木蘭,眉目間隱有哀愁,渾身上下更是有一種琉璃易碎的美感。


垂珠遮簾掩住了她的半張臉,卻難掩其凝脂之肌膚、纖盈之體態。


美,真是很美。


現在腦海裡的細節依然清晰,那是他初遇珠珠的場景。


他娶過她一次,很慶幸,她現在還在他的身邊。


思緒被狗叫聲打斷了,不知不覺間,殷九逸已經撐著傘來到了恨玉的院子裡。


一隻小白狗正汪汪汪汪地抱著布老虎撕扯。


那是到了臨安之後,恨玉自己在狗市上買的。


「表哥,外面雨還未停,你怎麼來了?珠珠沒和你一起來?」


「她睡了。」


殷九逸坐下,聲音沉沉:「恨玉,我今日來是想告訴你,我想給珠珠一個名分。你知道,章秋荷已經死了,她現在無名無分地跟著我,鄰裡街坊都以為她是我的小妾。昨夜我們成了真正的夫妻,我還想要一個孩子......」


方恨玉心裡悶悶地難受,她知道,語容的王妃稱號保不住了。


若是容許殷九逸再次娶了秋荷,是不是沒人會記得語容了,沒人會記得語容曾經做了五年的安王妃,沒人會記起有個叫陸語容的人曾經在這個世界上活過。


可她有什麼立場拒絕呢?當年是殷九逸幫了她們,讓她們有了五年神仙一般的美好時光。


死者已逝,總不能不顧及活人,王妃的位置是時候該還出去了。


兩行淚從眼眶裡流出來,方恨玉急忙擦去了,擠出了一個笑說:「如此,理所應當。」


殷九逸瞥了方恨玉一眼,他知道她眼神裡的無奈。


可他沒有辦法,他想給他的妻子一個名分,他要給他的珠珠一個名分。


她是睡在柔軟的棉花裡都會害怕的姑娘,她那麼缺乏安全感,他在很久前就已經暗自發誓,他會緩慢地、堅定地愛她。


他們經歷了那麼多事才又在一起,他愛她,想把一切都給她。


兩人的親事最終定在了五月初。


合婚庚帖上的名字是殷九逸和尹秋荷。


尹秋荷是章秋荷的新名字,本來殷九逸給她想的新名字叫尹明珠。


「明珠」


是秋荷當年自己取的,至於「尹」,則是殷九逸的小心思了。


殷九逸本以為秋荷會喜歡這個新名字,沒想到,她一本正經地同他說:「還是叫秋荷吧,以前我對荷花有莫名的偏見和敵意,莫名其妙討厭了我的名字好多年,如今能坦然面對了,丟掉這個名字總歸可惜。以後我便是尹秋荷,也是你一個人的珠珠。」


殷九逸溫柔地將她擁住了:「好。」


大婚當天臨安城的達官貴人們都來了,安王府外的流水席一直擺了七天。


參加過筵席的人都說,安王妃花容月貌,是難得一見的美人,安王和安王妃站在一起,天造地設,佳偶天成。


「殷九逸,你聽見了嗎?都說我們倆是天造地設的一對呢?」秋荷興高採烈地扒拉著殷九逸:「他們說話真好聽。」


「珠珠,你都不困嗎?」殷九逸閉著眼睛,將秋荷摟進懷裡:「快睡吧。」


「我還想要一隻貓,以前元寶還給我按摩呢,你再給我買一隻好嗎?你別睡呀,你陪我說說話?你就這麼困嗎?」


「不困,那我們?」殷九逸在黑暗中睜開了眼睛,貼著秋荷的耳朵低語。


秋荷有些慌了:「怎麼又......你變了,以前我們在京城的時候,你摟著我睡覺,從來不會動手動腳。」


「我那時候,還是太年輕。」


「那我們明天出去玩吧,去看看貓,不買也行。」


「好,那我們現在......」


「那好吧......」


就這樣,秋荷很快便有了身孕。


殷九逸一直盼望是個女孩兒,讓繡娘做了一堆女童的小衣服。


孩子生下來那天,他傻眼了,坐在秋荷床邊拿巾帕給她擦汗,嘴裡還說著:「沒關系,男孩子也不是不能穿粉色。」


秋荷笑嘻嘻地晃著他的手附和說:「好,都聽你的。」


方恨玉忍無可忍,順手將一疊繡好的小肚兜扔在床上,跟著抱孩子的乳母走了,走的時候還低吼了一聲:「真是夠了。」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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