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夏日蟬鳴時 3822 2024-11-01 14:04:06

林夏沒有看他,不想被他問怎麽了。除了工作,她幾乎不會與人爭辯,沒有意義且浪費時間。但剛剛,聽到程雯雯不斷重複的話語時,她卻控制不住自己,試圖去反駁這個狗屁理論。


剛剛拖她出來時,已經感受到了她手的微微發抖。


程帆沒有問她,從褲袋中掏出煙,拿了根出來,手背擋著風,點燃了煙絲後吸了一口,手捏著煙蒂送進她嘴裏。


見她終於看了他,他笑了,“來一口。”


林夏接過來,吸煙時的那一口,讓人無暇想別的。許久未碰的味道,上一次,好幾年前,也是與他同抽一根煙。


他又從煙盒裏拿出一根,卻沒用打火機點燃,抿在嘴裏,低了頭,幹燥的煙草碰到了燃著的花火,“嘶”的一下就被點燃。像是兩個人在接吻,煙尾迅即地向上燃燒,留下了一小截的煙灰。


吸入煙草時,他下意識微眯了眼,再吐出。不知是否是煙草帶來的愉悅,他一直看著她,隔著繚繞的煙霧,那樣的眼神,是冷靜的審視,還是將她吞噬的殘暴。


此時的林夏並不逃避他的注視,煙在指節間,擡頭對上了他的眼,“看什麽?”


“出門前忘了跟你說,你今天很漂亮。”


“不允許嗎?”


程帆垂眸,側開叉的裙擺,隱約可見的大腿,如果撩開,很方便。又看了她一眼,沒說什麽。


看著她抽完了煙,還看著他手裏這根,他又吸了一口後,扔在了地上,用腳踩滅,“別貪心。”


她歪著頭、故作天真地問他,“我貪心嗎?”


可惜,純真的表情,跟她今天太過誘惑的裙子不太搭,程帆低頭就吻住了她。


卻是很溫柔的一個吻,似乎有著無限的耐心,他用唇舌纏繞的親密,與手輕拍背的安撫,讓她剛剛的戒備與敵意繳械。


許久之後,她靠在走廊的柱子上,沒了起伏的情緒後,倒是能跟著他分析自己,“我剛剛那麽激動,是我代入了哭鬧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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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孩子是會因為得不到一個玩具而哭。可是,當她哭了很久,最親近的人冷漠地看著她,就不抱她。那哭到絕望之後,遲來的擁抱,有什麽用呢?下一次都不會用哭來表達情緒了。”她笑了,“隻是欺負孩子表達能力弱、體力懸殊,不能拒絕、推開那虛僞的充滿條件的擁抱而已。”


程帆試問自己,如果他是那個孩子,他會怎麽做?


他已經三十多歲,心態上再無法將自己帶入幼童來進行揣測。


如果將她帶入呢?他內心突然産生了抗拒,是不想,還是不敢。


他無法停止思考。如果至今都會耿耿於懷,會不會是,連遲來的擁抱,都沒有得到。


“那我補給你。”


她茫然地看著他,“什麽?”


“遲來的擁抱,可能有用,也可能沒有用。”他伸手抱住了她,“可以試一試。”


林夏的頭靠在他的肩膀上,睜著眼看著旁邊角落裏的繡球花,“我隻是不懂,她為什麽連一個擁抱都吝惜。”


說完她就側過頭,將臉埋在了他的襯衫上。沒多久,一片濕意暈染了襯衫,沾到了他的皮膚上。


在夏天到來前,本地會有一段不短的黃梅季。連綿的陰雨,空氣濕度大,人很不舒服。程帆厭惡這樣的終日濕漉,似乎沒個盡頭。


她極其偶爾的哭泣,隻在他的衣服上留下些許的水痕,但這樣的潮濕卻像是浸到了骨子裏。他不想躲開,也無法躲開。


他的手輕摸著她的頭,囈語了句,傻孩子。


第42章


林夏沒有過青春叛逆期,甚至有種超乎同齡人的淡然。


她不能理解為什麽會有叛逆期,她也看上去很乖。沒有早戀,不會頂撞父母,好好讀書,甚至會按他們期許的做到最好。


高中考進了外國語學校的本部,在高手如林的班級裏,她的成績不是最好的,但也差不到哪去。


一方面,她做事認真。努力學習提高GPA,周末去上口語課,閑時會讀英文小說作為泛讀攝入。


另一方面,她又無比隨性。放任自己時,她會放學後回家打一夜的遊戲,或在論壇的帖子裏爬幾千層的高樓。一擡眼天都亮了。白天上課打瞌睡,老師下課還委婉地跟她說,不要回家學習熬太晚,這樣得不償失。


遇上論壇的各方大論戰時,她還要連著熬夜追實時進度。她連熬夜偷玩還得防著父母突擊檢查的風險都沒有,她獨自住在學校外父母買下的房子裏,家裏阿姨一周會過來兩三次,將水果牛奶和做好的菜填滿冰箱。


沒有人管她,能隨心所欲做自己想做的事。但在玩過頭之前,她總能及時停住,趕緊學習搶救一下。


她的大學選擇也稱得上是任性,對學校的排名、專業和城市都不感興趣。隻是讀小說時,喜歡的作者是在芝加哥長大,每一本書裏都以他成長的環境為背景。流淌的密歇根湖,開庭前去的咖啡店,飆車的公路,在那發生的種族矛盾、法律與常識的荒謬沖突。僅是這個原因,她就去了芝大。


大學畢業回國後,在自己為自己劃出的框架內工作、生活。不會逾越界限一步,可能是成熟,也可能是刻板而無趣。


程帆在林夏的計劃之外,但這樣的偏離,在她能兜得住的範圍內。


正如讀書時,用功學習之外,她會報複性地沒日沒夜打遊戲到上癮一樣。成年後的她,表現得再理性而自律,在不為人知的另一面,她還是會突然對一件事上癮。


跟程帆的上床,讓她上癮。


如果是尋常的戀愛,那需要講究個約會流程,吃飯看電影逛公園,還得找點共同話題聊。若是喜歡對方,一切都是享受;如果沒感覺,每一分鐘都跟上工一樣,還得花錢上班。


兩人雖是戀愛關系,但荒謬的開頭,就注定了約會方式的不一樣。皆非普通上班族,行程忙碌且不定,時間珍貴,常常省去不必要的步驟,直奔主題。


在這件事上,林夏明知自己在上癮,但這幾乎是她繁忙的生活裏最為愉悅而純粹的時刻,她放縱著自己沉迷於他的□□。


他的吻,他的愛撫,他充滿力量的身軀,兩人之間的默契,幾乎每一次都會讓她高潮。在成癮的道路上,他像是推波助瀾、寵溺孩子的大家長。


兩人第一次過後,冷靜下來的林夏尚且覺得,雖確定了關系,也犯不著經常約會。但他一次次地在縱容著她,給了她極致的性體驗,愈加頻繁的歡愛頻次,但他不會教她節制。


讀書時尚有考學的壓力來約束自己,此時,在這件事上,她缺乏任何約束,還被溺愛著說你可以這樣。


比如今天中午,出差一周的他,早上就給她打了電話。先問了她在哪,又說正在登機,中午就能到京州,要不要見面。


當時的林夏在忙工作,心煩意亂,聽到他的邀請,內心頗為窩火地想,難道我是應召女郎,你一落地,我就要在酒店房間脫光了等你啊?她說完不去就掛了電話。


等忙完那陣,她拿過手機時,發現他給她發了酒店和房間號。


已經徹底入了冬,天很冷了。家中雖溫暖,但她早上醒來時,都要下意識賴會床。今早鑽在被窩裏,胸前的肌膚貼在柔軟的被子上,她不由得想起了偶爾在酒店與他過夜的第二天清晨。內心嘲笑自己,隻不過一周沒做,你至於這麽饑渴嗎?


看,他從不會強迫她。看似將選擇權給了她,但對一個上癮的人,簡直是剝奪了她拒絕的權利。


下午三點有會,還是孫玉敏會參加的級別。雖不用她作報告,但她也要作準備、開會前將資料再過一遍,以防被點名。


但她看了眼時間,才十一點,她兩點回來也來得及。邊想就已經邊拿了包和車鑰匙,走出了辦公室。


他這人對酒店挑剔,在本市常去的就那麽一兩家。原本她覺得一定價格以上的酒店都挺可以的,但逐漸被他影響也變得挑剔。這樣的轉變能感受到,任何行業都得精益求精。好的,跟最好的之間,看似隻有很小的差距,但這最後一段,很難逾越。


林夏剛進房間時,就看到登機箱和一個容量頗大的手提包。這個外表平平無奇的手提包,是她送他的。兩人開房,她從未有機會給過房費,逛街時就買了個愛馬仕給他。


她正將外套脫下放沙發上時,就看到他從淋浴間裏走出來,正在系腰帶,見到她沒驚訝。拉開手提包,扔了包餅幹給她。


是一盒白色戀人,是他出差前,她跟他隨口一提,自己都忘了這回事。


程帆看了她,正值隆冬,光著腿,穿了雙過膝長靴,寬松的毛衣剛及臀,還挺不怕冷。


她放下了餅幹,看了眼手表,跟他說,“我要兩點之前走。”


他氣笑了,這個女的,平時沒事不聯系。進房間第一句話就這個,當他是什麽了?


“你可以現在走。”


“什麽?”


程帆走到茶臺前,又拆了個膠囊放進咖啡機,再將水杯放在出口下,按下按鈕後對她說,“我是讓你來拿餅幹的,你這麽趕時間,可以先走。”


林夏呆住,他第一次對她說這種話,讓她走?


可能是他想結束這段關系的委婉說法,她拿起剛脫下的外套掛在胳膊上,“好,我的確有事,先走了。”


看她真拿了衣服就轉身要走,程帆覺得簡直可笑。


這麽個女朋友,跟沒有,有什麽區別?她要走就走好了。


林夏的大腦一片空白,這是她第一次與人如此魯莽且荒唐地展開一段關系,就被人這麽喊了停。她不會問原因,更不會質問對方。


手抓到門把手,她正要開門時,手腕就被人拉住。他力氣很大,似乎隻輕輕一捏,就將她拽回了頭,手中的餅幹和衣服掉了一地。


之後的混亂是她無法想象的。


他似乎真為了幫她節省時間,她的衣服都不脫,就撩開了她的毛衣,讓她跪著,承受著他的迅猛與急促。


膝蓋在柔軟的毛毯上摩擦著,此前兩人歡愛算得上享受,知道這人脾氣並不小,卻從未在她面前表現過,甚少有柔情舉動,但她知道,那已經算他的溫柔了。


可這樣明顯帶了怒意的程帆,是她第一次見識到。兩人一周沒有做,看不到他的臉,內心的恐懼卻是催化了羞恥的愉悅感的産生,抓著浴缸邊緣的指節都泛了白。


他強勢,她也同樣不肯示弱,不會讓他停下粗暴的動作。當他放在她腰間的手向前移去後,沒多久,她就顫抖著要癱軟在地。


沒有安撫,隻是將她撈起來,解放了她快紅了的膝蓋,將她提到洗手臺前趴著,手撐著她的下巴,讓她看著鏡子裏的自己。


“要走嗎?你確定要現在這樣出去?”


頭發淩亂著不必說,她才發現眼眶裏含著淚,臉竟然有點紅。未開口求他,可看著他的眼神裏已帶了委屈。


他很兇,逼著她看到了歡愛後、依舊帶著欲望的自己。


可這一眼,林夏忽然接受了自己的上癮。即使是這樣的他,她都不討厭。心中篤定他不會傷害她,連充滿怒意的歡愛她都能有恃無恐。


她不想再掙紮著,每次愉悅過後都有一點後悔與唾棄自己頭腦被身體支配,她確定,她喜歡跟這個人,做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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