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飯桌上爸爸媽媽說了什麼秦晗都沒留心聽,卻總是想起張鬱青把西瓜裡最中間的那塊挑出來,遞給她的樣子。
那麼隨意的、漫不經心的溫柔。
飯後,秦母把果盤端上來,西瓜被她挖成小圓球,和火龍果球、芒果丁、草莓一起放在半圓的西瓜皮裡,還擺了幾顆去掉一半果皮的山竹。
秦母笑著:“夏天暑氣這麼旺,多吃點西瓜也是好的,降降火氣。”
秦晗心不在焉,插起一塊西瓜放進嘴裡。
沒有張鬱青店後面的水果攤賣的甜。
秦母把水果叉遞給秦父:“你也吃點水果,上大學時候我就發現了,你這人,水果不洗好切好,總是不記得吃。”
秦晗沒留意到秦父今天有些沉默,也沒留意到秦母在吃飯間已經提起好多個話題,而秦父一直沒多說話。
直到提起大學,秦父像是忽然觸及了什麼溫馨的回憶一樣,接過水果叉,臉上掛了一些笑容:“那時候沒有你們女生精致,每天都要吃水果。”
秦母笑著:“可是你們有時間打籃球,就是懶得去洗水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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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栽贓我,明明認識你之後,我的空闲時間都是陪你去圖書館的。”
“我們還一起去過舊書集市淘二手書呢,你記不記得?”秦母像是很享受聊起舊事的時刻,把水果叉放在一旁,神情愉快。
“嗯,記得。”
秦父吃了一塊西瓜球,笑著說,“舊書集市不是就在遙南斜街那條老街道上麼。”
遙南斜街!
秦晗驀然抬起頭,腦海裡閃過張鬱青那雙笑著的眼睛。
11. 借口 大保健?
“爸爸,你也去過遙南斜街嗎?”
秦晗問這句話時,秦父放在桌上的手機震了一下。
他沒解鎖,隻把手屏輕輕扣在餐布上。
秦母忽然出聲:“也?小晗,你去遙南斜街幹什麼?那條老街破破爛爛的,去了可不要亂吃東西,小心壞肚子!”
餐桌上的香水百合依然馨香,但空氣裡忽然溶了些緊張的氣氛。
秦晗敏感地抬起頭,下意識說了謊話:“我沒有亂吃。”
失去胡可媛這個朋友對秦晗還是有影響的,她開始變得敏感。
直覺裡,媽媽突然的尖銳並不是因為她去了遙南斜街,而是因為爸爸把手機扣在桌面上的動作。
秦父笑一笑,打破沉默:“那條街不錯,以前還有舊書集市。”
秦晗吃過晚飯進屋時,隱約聽見秦父說:“你有脾氣衝著我,不要莫名其妙地針對孩子。”
這種對話不適合秦晗在場,她輕輕關好自己的臥室門。
以前上學時沒留意過,每天早早背著書包去學校,晚上上過自習才回來,從來沒發現爸媽之間也不是永遠和平的。
秦晗在自己房間裡的浴室洗了澡,又吹幹頭發。
晚上氣溫沒有白天那麼熱,秦晗關掉空調打開窗子,小區裡的蟬鳴伴著月光,從窗口柔柔地湧進來。
秦父說的舊書集市,秦晗在網上居然查到了。
現在依然在遙南斜街。
查舊書集市時是夜裡,秦晗把自己蒙在蠶絲涼被裡,看著手機屏幕上顯露出遙南斜街一角的照片。
很多書籍被堆在地上,或者稍微講究些的在格子布上。
都是些舊書,莫名的,又比新書多了些故事的味道。
隻不過現在的舊書集市每星期隻有一次。
在星期三。
秦晗幾乎是用一種欣喜的態度去看網上的遙南斜街。
張鬱青不是學校裡那些同學,同學之間哪怕沒有什麼借口相約,每天隻需要去學校就有無數的機會見面。
秦晗忽然有些後悔。
今天去時買的東西太多,好像把張鬱青的人情都還完了,就再也沒什麼理由去遙南斜街了。
她甚至想過,憑借買西瓜這種理由是否靠譜。
但現在有了舊書集市,她就有了去遙南斜街的理由。
其實秦晗不知道為什麼自己非要找理由,也沒意識到自己對遙南斜街那種在意的態度。
隻不過從高考之後,她是第一次,又開始像上學一樣去看日歷上的日期是星期幾。
到了星期三那天,秦母把一頭漂亮的棕紅色卷發挽成發髻,問秦晗:“小晗,今天和媽媽一起去練瑜伽嗎?”
秦晗搖頭:“不去啦,我今天要去舊書集市。”
秦母眉心蹙起一條不明顯的小褶:“去那條破舊的老街嗎?會不會很亂?需要媽媽陪你嗎?”
“沒有很亂,是那種很安逸的街道。”
“那......叫司機送你吧。”
秦晗從鞋櫃裡拎出一雙咖啡色皮鞋:“不用不用,小區門口的公交車可以直達的。”
秦母是精致的女人,她噴了一點香水,挎上小皮包,把腳踩進高跟鞋裡,埋怨著:“你爸就是這樣,現在正規的書店到處都是,還要支持你去什麼舊書集市,去吧,小心中暑,早點回來。”
舊書集市上人並不多,書本堆成的地攤一個挨著一個,這是在遙南斜街的西邊,是秦晗去張鬱青店裡不會路過的地方。
她逛了一會兒,蹲在一個攤位前,拿起一本書。
書皮是古樸的灰藍色,又像是不均勻的牆體,隻印著三個字——《小團圓》。
攤主是一位戴著眼鏡的年輕人,和秦晗的爸爸氣質看上去差不多,笑著同秦晗介紹:“這可是一本好書啊小姑娘。”
又一個叫她“小姑娘”的人。
秦晗忽然想起張鬱青叫她時的語氣。
他明明也沒比她大多少,還總是一副長輩叫法。
還是那種不怎麼正經的長輩,語調都懶洋洋的。
可能是見秦晗拿著書發呆,攤主又問:“這書是張愛玲寫的,你知道張愛玲嗎?”
秦晗知道張愛鈴,高中語文老師講到過她。
沒拜讀過。
但總歸是知道的。
秦晗點點頭。
攤主看上去很高興,介紹起來:“這可是第一版《小團圓》,2009年出版的,很值得收藏,我要不是已經有了一本,一定不會拿來賣的。”
秦晗翻了翻扉頁,有些疑惑:“可是我們老師說,張愛鈴......”
說到這兒她又覺得直呼大名不太好,猶豫半秒才接著說,“張愛玲老師,她1995年就已經去世了,第一版怎麼會是2009年?”
“這你就不知道了吧!”攤主蹲在樹蔭下給秦晗科普,說她這本書出版時的風波,也講了不少張愛玲生前的故事。
秦晗蹲在大太陽下面聽得入迷,最後掏腰包把書買了下來。
她需要一本書,好證明自己來這裡隻是為了舊書集市。
從舊書集市走到張鬱青的店,幾乎要從西到東走完整條街。
天氣有些熱,老槐樹落下黃色的花,可能是落花太多,柏油馬路踩上去有些黏黏的。
街道兩旁的櫥窗都是很樸素的裝璜,早餐店已經過了飯時,正在收拾炸油條油餅的大鍋。
沒有什麼特別的,但秦晗有種說不出來的愉快。
到張鬱青店門口時,正好遇上前兩天買水果的那個水果攤主。
水果攤主仍然是帶著草帽的,看見秦晗,他頓了頓腳步:“咦?你怎麼又來了?”
秦晗舉起手裡的書:“我去買書,是路過。”
可能是心情好,秦晗主動問了他的名字。
“羅什錦。”
店裡,張鬱青剛剛落座在靠窗的桌子旁,聽見一個認認真真的女聲:“是哪個羅呀?是包羅萬象的羅麼?”
然後是羅什錦語塞的沉默:“......就是蘿卜的蘿,去掉草帽。”
“哦,那shi呢?是朝花夕拾的拾?”
“......”
羅什錦是個小學都沒上完的文盲,一個包羅萬象已經夠難的了,又來了個朝花夕拾。
張鬱青聽著好笑,嘴角彎了彎。
他起身站到窗邊,拄著窗臺,替羅什錦回答:“什襲而藏的什。”
順著聲音看過去,一眼看見張鬱青含笑的眸子,抱著書的手緊了緊。
羅什錦這才回過神:“我都讓你問懵了,我這個名字特別好記啊,就是什錦罐頭的什錦,什錦罐頭吃過吧?”
秦晗想要和張鬱青打招呼,又覺得不回答羅什錦太不禮貌,隻能收回視線,強迫自己認真和羅什錦對話:“吃過。”
“我家裡人沒什麼文化,我出生那會兒就覺得什錦罐頭好吃,比什麼大黃桃啊什麼橘子的都好吃,就給我起名叫什錦了。”
“我叫秦晗。”
張鬱青注意到秦晗手裡的書:“去舊書集市了?”
“嗯。”
秦晗有種掩耳盜鈴的拙劣,又把和羅什錦說過的理由重復一遍,“這邊有舊書集市,我來找找看有沒有喜歡的書,正好路過你這邊,就、就過來看看。”
張鬱青伸出手:“看看。”
秦晗不明所以,去看張鬱青掌心。
幹淨的手掌紋路,修長的手指,除了手特別好看,沒看出其他特別的。
可能是秦晗的表情過於迷茫,張鬱青笑了笑:“我說你的書,給我看一下。”
哦。
秦晗把書遞過去,張鬱青翻了翻:“多少錢買的?”
“60塊。”
秦晗還挺驕傲,“買書的老板說了,這本書值得珍藏,以後還能升值的。”
“我去,一本舊書能賣60塊錢!”羅什錦在旁邊嚷嚷,“新書都沒有這麼貴吧?!我幹脆也別賣水果了,搗騰舊書去得了。”
張鬱青嘆了口氣,把書遞還給秦晗,輕輕拍了一下她的頭,語氣像個長輩:“傻姑娘。”
秦晗隻感覺到頭頂有輕輕被手掌覆蓋的一點重量,等她回過神,張鬱青那隻手已經插回褲子口袋裡。
“這本書是2011年出版的了,已經是再版很多次,不是第一版,沒什麼收藏價值了。”
秦晗愣了愣:“我被騙了嗎?”
“舊書市場也要挑攤主的,有人是真的在賣自己的舊書,有人是專門收購了舊書來賣的,也有人用盜版的充數,”
張鬱青發現秦晗肉眼可見地蔫了,頓了頓才說,“你這個好歹是正版書,你喜歡,就算值了。”
秦晗又燦爛起來:“也對,千金難買心頭好嘛。”
為了證明自己真的是對書籍的興趣比來張鬱青店裡大,她裝模做樣翻開《小團圓》。
正文的第一頁,寫著一句話——
“雨聲潺潺,像住在溪邊,寧願天天下雨,以為你是因為下雨不來。”
秦晗是個感性的小姑娘,沒經歷過什麼不順,書裡句子稍微有一點悲傷,她都會跟著難過。
隻是這麼一句話,她趕緊合上書,嘟囔一句:“完了,我不敢看,會不會很悲情啊?”
張鬱青明明站在離她兩米外的地方,卻像是知道她看過了什麼樣的句子似的,很隨意地說:“看吧,沒事兒,前半本都和愛情沒什麼大關系。”
秦晗愣了愣:“你看過?”
“開玩笑!我青哥看過的書那可是很多的!有學問著呢!”羅什錦在一旁,以一種專業吹牛逼的姿勢,驕傲地揚起下巴,叉著腰,“你知道我青哥什麼學歷嗎!”
張鬱青警告地看了羅什錦一眼,羅什錦馬上閉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