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那枚戒指就放在她隨身小包的夾層裡,她不過是覺得這裡面空調開得熱,避著人脫了件衣的功夫,什麼時候丟的,竟然一點頭緒也沒有。
“我就放在這裡的……”俊儀在滿坑滿谷的衣服裡翻找。
“會不會是實習生送珠寶回去,沒注意,順便帶走了?”負責對接企劃的明星編輯問,打電話給手底下的助理。
那邊回復品牌已經當面清點過,並沒有多餘的一枚戒指。
“不可能丟的。”俊儀臉色紅得不正常,額頭冒汗。
豐杏雪聽聞,叫了所有進出過這兒和攝影棚的人進來,挨個問。陣仗弄得這樣大,應隱洗過臉出來,知道來龍去脈,說:“算了。”
“那是——”俊儀張了張口。
“沒關系,你別哭。”應隱抄起大衣,平靜地說:“走了,去吃火鍋。”
俊儀用袖口用力揩著眼睛。她不走,從傍晚翻找到八點、九點、十點,雜志社人去樓空,留下來陪她的工作人員也走了。
大樓的燈滅了一層又一層,隻有攝影棚和化妝間的燈始終亮著。
怎麼能找不到?俊儀不信,不信命運能對應隱這麼差。
找到十二點,終於在一條裙中抖落出了那枚藍色。
俊儀兩手緊緊捏著指環,跪在沙發旁,劫後餘生般仰頭深呼吸,眼裡熱淚盈眶。
下了樓,她想打車,卻看到應隱的車就停在正門口。她走近車邊,那裡面昏黃的燈亮著,人也醒著。
俊儀把戒指從車窗遞進去,一句話都沒說。
風從半降的窗邊平行吹過,她看著應隱接過戒指,垂目定定地看著。過了很久,眼淚才掉下來。又過了更久,她雙肩顫抖起來,終於伏在方向盤上放聲大哭。
Advertisement
“可是俊儀,人我找不到了……”她斷斷續續地說,“人……我找不到了啊……”
這是自那天從機場回來,程俊儀第一次見應隱哭。
她就站在深夜的車邊,但像被一陣海浪拍得很遠。這種遙遠像她陪在應隱身邊的那兩年,她無法抵近她,哪怕一絲一毫,有時候,甚至懷疑自己的陪伴是毫無意義的。
兩天後,張乘晚陪著她的未婚夫曾蒙,到了商邵的海邊莊園。
這是這座房子第一次接待外客,饒是曾蒙這樣的公子哥,一路開進來時也瞠目結舌,一路到頭了,才曉得吞咽一下。
光這塊地就價值七十億,這還是陳又涵友情價賣出的,而這隻是商邵的一處別居,一間暫時落腳的地方。
到了房子,先由佣人帶他們前往茶室,管家林存康候在那兒,頷首致歉:“請稍等,邵董很快過來。”
曾蒙馬上說,是他們來得太早了。
過了五分鍾,張乘晚見到了他們一直夢寐以求想見的男人。
他走進來時,面容在張乘晚眼中從逆光至清晰。他身量很高,但不給人以高大感,而是清雋修長的,加上他面容沉默,舉止優雅,便讓人覺得他生來就離人很遙遠。
他比那場晚宴時瘦,張乘晚看得出。
說來也奇怪,曾蒙與他年紀是相當的,差不了一兩歲,但站在他眼前,養尊處優的曾蒙,竟顯得那麼浮滑而無擔當,像個小孩。
男人經不起比,一比,張乘晚替自己自慚形穢起來。
他還是她影迷呢,讓他見了她另一半的不上臺面,那種難堪如石塊壘疊,壓得她心口喘不過氣。
要一直到離開這座房子足夠遠時,張乘晚才會清醒過來,絕不是曾蒙不上臺面,也不是她這個大花沒見過世面,而是這個人遠超了她仰望。她踮腳抬頭,也隻能看到他腳下的臺階而已,甚至睇不到他鞋尖。
康叔為商邵一一介紹來客。
“幸會。”他伸出手,簡短地說,金石之聲。
曾蒙握住,覺得他指尖很涼,果然如外界所言,是抱病之軀。
坐下來喝茶時,總不能上來就談需求。曾蒙聰明,把話題放在張乘晚身上,聊著她的電影,她的獎項,她在片場的趣聞。
“聽說,”男人執茶杯,垂眸,沒有情緒地問:“張小姐最近有雜志要上。”
這是很細的行程,隻有粉絲才會關注。張乘晚受寵若驚,眼睛都亮了:“對,確實,是《Moda》今年的開季刊封面。”
“拍完了?”
“拍完了。”
“雜志的拍攝工作,是否很枯燥?”他不動聲色地問,大約是因為抱病,音色有些許倦啞。
“比起電影來,當然沒那麼有意思,不過這次跟應隱一起上,也算有說有笑。”
“有說有笑?”他抬眸,怔然。
“嗯。”
他不知道想到了什麼,令人看不透喜怒的面容上,劃過很短的一絲走神。
“也好。”商邵點點頭,放下杯子。
張乘晚不知道他“也好”是什麼意思,話趕著話地聊,怕冷場。
“邵董還記得她?”她問,“上次晚宴,她當了你半截女伴,後來身體不舒服,舞也沒跟您跳成。”
商邵輕微點一點頭,沉默的面容上,轉瞬即逝的一絲溫柔。
“我迷路了,是她好心帶我。”
“她也是個很有意思的人,要是有機會,該把她介紹給您認識。”張乘晚察言觀色,聰慧地說。
“不必。”他說著,沉默一會,問:“介意我抽根煙麼?”
此處視野開闊,對流的海風穿堂而過,將煙味帶走得很快。商邵抽著,沒有幾口,便用掌根抵著額頭,垂闔下眼,露出疲倦已極的心不在焉。
這場會面沒有超過半小時。
曾蒙他們走時很忐忑,覺得自己沒表現好,直到晚間時接到康叔電話,告訴他非洲的那個地塊要好好開發。
商檠業停了他的職,其實該趁機好好放松休息的,最起碼從二十歲起,他就已經沒有過這樣的日子了。
但商邵睡不著。
什麼吾日三省吾身,什麼事不過三,都形同虛設了,他一天不知道抽幾根煙,不是在鯨鯊館裡沉默,就是去書房練字。
有一天用過晚餐,溫有宜忽然發給他一段視頻,那是十歲的他,穿著馬術服,蹬著馬靴,頭上戴著黑色頭盔,正騎在一頭黑色小馬上,那小馬的額心有一抹梭形白,他給它取名叫black。
他還小,但已一本正經了,在馬術師的牽引下,訓練black跨小小矮矮的欄。
“爺爺給你拍的。”溫有宜發著語音。
商邵從頭到尾地看了,伸出手去,隔著屏幕摸一摸black的額心。
溫有宜說:“我這兩天總覺得心口很悶,看著書走起神來,但是他們個個都很好,是不是你不好?”
“我冇事。”他回答她母親,“一切都很好。”
溫有宜道了晚安後,過了半個鍾,顯然沒睡著,又發了一道文字:
「阿邵,你小時候好像比現在更懂得怎麼開心。」
走到外頭時,才知今夜月亮很亮,如聖誕夜。
Rich站著睡了,眼睛披闔下來,被腳步聲驚醒。
它乖乖地被牽出馬厩,在月光下嘚兒嘚兒地跑了會後,回頭看他。
他又不開心,害它白跑。
來到異國他鄉這麼遠,小小馬好似也被迫長大,眼眸裡有一股天真的沉靜,不再無憂又狡黠地犯蠢,知道跑回到他身邊,將腦袋挨向他掌心。
被男人抱進懷裡時,Rich一動也不動,過了會兒,脖子上覺得一陣濡湿的熱意。它可討厭被弄湿的感覺了,但還是懂事地沒有甩頭。
幾天後,莊緹文為他帶來了應隱進組的消息。
事歸事,情歸情,緹文雖然知道他們分手了,但也隻是為難惋惜了一陣子。她隨應隱進組,給商邵拍了片場的實景照片。
“這裡冰天雪地。”
“她怕冷。”
“我知道,我給她準備了電熱毯和油汀。”
油汀這麼接地氣的東西,當然是俊儀準備的,把緹文這個南國大小姐新鮮了很久。
緹文把片場地址給了商邵,“如果……萬一……你有空。”
“謝謝。”
他給她寫過信,貼上郵票,讓康叔寄走。隻是信封的地址上,那麼自然而然地寫錯了門牌號。
「我整晚地睡不著,因為想你。晚上做夢,夢到你有事找我幫忙,我很高興,但好像辦得不妥,沒來得及辦完就醒了。夢做得很亂,會回到飛往德國的飛機上,你那麼倔強,不肯開口求我。你的驕傲一直讓我喜歡也害怕,我會怕你再苦再難也不對我開口,我準備了很久的雙手,就來不及接住你。
Rich終於習慣了新的草料,它吃東西很香,等你拍完電影,我會請你來看一看它。不過,這個借口一直也沒有成功過,我時常懷疑,你是不是其實並不喜歡它?我有沒有送過一件你真正鍾意的東西?思來想去,隻有在德國向你請罪的那一束花。
你說這是你第一次收到異性送的花。你不知道,這句話更像是你送給我的禮物。
我不擅長表達,內心為此歡欣鼓舞很久。
我是一個連愛都要你先開口祈求的人。夢無可夢的時候,我翻來覆去地想,該怎麼更好地表達,才能說清楚我的心意。
夢到我說,“給我你的一輩子。”
說這句話的時候,地上樹影被風晃。原來是那棵桃花心木。醒過來時才被提醒,那天我說的不是這句,而是到此為止,你說的也不是“我願意”,而是再會。
再會之前,祝你健康、快樂,這樣才能長命百歲。我無法令你快樂,也無法令你健康,那就把這次再會留到九十九,在此之前,答應我你會比跟我在一起時,更懂得怎麼快樂。」
月色明亮,許我愛你。他現在覺得這句話不吉利。
月亮會下山,街燈會熄滅,煙花會落盡,夢裡看花,似乎什麼事都沒擁有過。
在信紙的背面,那句小話如此不起眼,如他這一生的一句批注:
「就給我一盞永遠不落山的月亮。」
第74章
位於雪山腳下的村莊阿恰布,是哈薩克人從逐水草而居轉向定居生活後所形成的自然村落,一百年來,族群在這裡婚喪嫁娶、繁衍生息,過著相對封閉而散漫自得的生活。
這裡距離最近的縣城也有一百三十六公裡,至今為止,公路也尚未完全通到村莊腳下,許多路段隻有砂石鋪就的硬路基,即使是越野車行駛其上,也能感受到強烈的顛簸之意。更何況,這條路蜿蜒曲折,起伏於蒼茫原野之上,翻越了五座山頭後,才通向終點。
慄山早年拍攝實景武俠巨制《見青山》時,曾深入新疆考察過整整四個月,這四個月,他帶著編劇沈聆和美指田納西翻山越嶺,體味風土人情,從帕米爾高原走到塔克拉瑪幹沙漠,又輾轉至天山腳下、喀納斯深處——阿恰布,就是在那個時候進入到他的故事藍圖中的。
太偏,劇組拉拉雜雜三臺大卡八臺廂貨一輛大巴外加四部商務車抵達後,呼啦一下下來數十號人,全都跪在雪地裡吐了個昏天暗地。
莊緹文哪受過這苦,一邊吐,一邊衝慄山豎起大拇指:“慄導,您是這個……”
慄山穿著羽絨衝鋒衣,旋開保溫杯蓋,一派老謀深算的淡然:“大雪封山,路確實要難走一些。”
莊緹文心裡罵娘。早先做投資評估時,就知道是個艱苦片場,心裡還竊喜,覺得吃老鄉的住老鄉的,省錢了,沒想到現實如此殘酷,光進山一項就折磨了她個昏頭漲腦四六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