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宋希承許我同他說幾句話。
我隔著柵欄,跟他說,“外面已經入冬了,梅花都開了。”
周訓墨還是一如既往的溫柔,“芳心恐付,請與冰魄守。”
宋希承不滿我們說些他聽不懂的話,拽住我就往外走。
天大亮,有幾片梅花飄到我衣襟上。
我想,孩子與孩子爹都還活的好好的,我現在有什麼不幸福呢。
我對宋希承說,“孩子叫玉霄吧。”
“我們之後好好過?”他問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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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16
玉霄三歲的時候,我又懷孕了。
不同上次,宋希承這次很是緊張,任何吃食他都要親自過嘴。
宋家此時更不得了,他二姐也進入了皇宮,初得聖心。
他這太守之位坐的更穩,而想S他的人也不計其數。
我和他不過是在遊舫上聽曲,水中就衝上來許多手持利器的蒙面人。
我的第一反應是拉坐在旁側的玉霄,但宋希承用身體護住我往船艙裡退。
待刺客退去,我找到不小心落水的玉霄心疼的直流淚。
此時,宋希承轟然倒地,我這才看見他背上插了一隻箭,直穿肩膀。
太守遇襲不是小事,他雖無大礙,但皇上還是批準他爹娘來邊城看他。
一行人舉著皇家的黃旗浩浩蕩蕩,沿路流民被各郡守清掃幹淨,營造出百姓安居樂業的假象。
他家人早知道我的存在,可能是想來看看是什麼樣的妖女讓宋希承不娶貴女,而是守住我。
宋夫人一眼就認出了我,我想要不是宋希承攔著,她一定像六年前那樣狠狠的扇我的臉。
“你這賤婦,你知不知道當初棠兒在那腌臜地方被折磨的多慘,要不是我們去的及時,他就要被打S了!”
宋希承的傷未好,猛敲了一下桌子,硬撐著說,“往事不必再提,我已稟明聖上,待她產下腹中這一胎,就正式迎娶她為大夫人。”
宋夫人不敢再多言,因為宋希承不再是當年那個任她拿捏得小少爺,他如今是宋家的掌舵人。
我沒有要愧疚的,因為我的一身傷也都還給他了。
我這一胎生的極為不順,血水一盆一盆的往外端,直熬了一天一夜才生出來。
宋希承在床榻邊握住我的手,說道“之後再也不生了。”
這次是個小女孩,宋希承抱著她湊到我跟前讓我看,我卻裝作疲憊的閉上了眼睛。
宋希承頓了頓,說,“就叫她翠蘭吧。”
翠蘭是矢車菊的雅稱,在這一方面我們竟然天然的有默契。
翠蘭的百日酒和我的婚禮是一天辦的,宋希承調用了十個繡娘給我縫制嫁衣,風冠上的東珠墜的我腦袋疼。
蓋頭上的鴛鴦需要我自己繡,我說我不會,我的手太粗握不住針。
繡娘驚訝的說,“夫人怎麼會呢,您手這麼光滑。”
我這才注意到,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我手上的老繭都沒了,原來很久我都沒有自己幹過活了。
我繡了幾下就將其還給了繡娘,因為我想到了那個等在我家門口給我送衣袍的周夫子。
我不想眼淚滴在頭蓋上。
新婚夜當晚,宋希承用喜杆挑起我的蓋頭。
他微醺,半眯的眼中透出我用紅妝畫的嬌媚的臉,再也沒有那個村姑乞丐的模樣了。
“我這一天等了足足六年。”
情熱之時,他在我耳邊喟嘆,有滾燙的水液滑入我的脖頸。
而我在想,周訓墨應該已經趁著這三天三夜的流水席逃出去了吧。
滿夜的煙花是我送他的離別禮。
17
玉霄十歲的時候,宋希承就將他送去了軍營。
我阻攔無果,對宋希承罵出了鄉間人的野話,“你十歲的時候,還在吃你娘的奶呢。”
宋希承從滿桌的文書中抬頭,目光凌厲,“我十歲的時候可不會把妹妹推下河。”
“那是翠蘭自己不小心。”我反駁。
宋希承讓小福帶我走,他在後面囑咐道,“你也應該多注意蘭兒了。”
我回去看到翠蘭還躺在床上,小臉煞白。
她的眉眼像極了宋希承,簡直是宋希承小時候的翻版,所以連討厭我的宋老夫人都寶貝她的緊。
可是我就是無法直視她,當她叫我娘親的時候,我隻想回避。
我看著在睡夢中呢喃著“娘親”的翠蘭,最終還是離去。
送行玉霄的那天又是個大雪日,他沉默的低下頭。
玉霄從小就是個沉默的孩子,我知道他在府中的日子並不好過,宋希承並不喜歡他。
“娘,我是野種嗎?”
他小小的五官已經初具周訓墨的神採了,我摸著他的臉說,“玉霄是我和你爹最愛的孩子。”
大雪紛飛,夾雜著片片梅花,我就這樣送走了玉霄。
18
一別就是五年。
五年來,時局越來越動蕩,突厥人似是如有神助接連破了幾個險郡。
而前去收復的就是宋希承的表弟,此人神勇,又奪回幾郡,被冊封為鏢旗大將軍。
宋希承大姐的孩子被立為太子,商賈人家本是不夠格的,怎耐現在整個李朝都要靠宋家人撐著。
有百姓戲稱,現在的李朝不如改名叫宋朝算了。
宋希承已官至太尉,我也沾了光,被冊封為韓國夫人,而翠蘭小小年紀就是縣主了,被接到京城去讀書。
宋希承風塵僕僕歸來的時候,我正在院子的地裡耕我種的蒜苗。
這十幾年來,被困在這一方天地實屬無趣,隻好又操起了老本行種起了地。
“等仗打完了,我就給你在城邊上拿塊地,你天天去種。”宋希承將我扶起來。
我看著他,他已留起短髯,十幾年的光陰,早已看不出一點當年嬌縱的小少爺的模樣。
他身形高大,替我擋著光,我竟然想起來很多年前,我帶著他在山間玩,他嫌太陽太大會把他曬黑的,我隻好摘了大樹葉擋在他頭上。
“你怎麼有白發了”宋希承突然問。
“我本就比你大兩歲,不是什麼年輕的歲數了。”原來我是因為老了,所以才開始頻繁的回憶。
“你別過度憂慮,過段時間玉霄完成任務了,就讓他回來看看你。”
宋希承招呼丫鬟過來,讓拿剪刀來,他仔細的將我的白發挑出剪掉。
我跟宋希承說不用。
因為我好不容易才忘掉周訓墨的臉,以及過去的那段時光。
第二天我去城裡給難民布施粥的時候,聽見有人在討論。
“聽說那突厥人的軍師是個李朝人呢”
“對,我還聽說他連手臂都沒有,別人都叫他清風謀士呢”
“哈哈哈,當然,兩袖清風嘛”
我正杳粥的手顫抖了一下,勺子掉了下去。
我無比的確定,那就是周訓墨。
19
我瘋狂的想與他聯系。
就連宋希承也看出了我的焦慮,但他隻是覺得我是因為戰爭。
我猜宋希承早就知道周訓墨的事情了,但他一點風聲也未向我透露。
或許他以為我早就忘了周訓墨了,畢竟我和他在一起十幾年了,孩子都那麼大了。
我也這樣以為的,十幾年的光陰轉瞬即逝,我以為我也早就忘了周訓墨了。
但是當聽到他消息的那一刻,我塵封的記憶被重新畫上了顏色,像是沉寂已久的冬天迎來了盼望已久的春色。
我找到一個被抓到的突厥小孩,讓他帶著我的書信去找清風謀士。
在我惴惴不安的等待中,小孩帶來了回信。
筆跡是那麼的一如既往,好似他從未斷過雙臂。
我將那封信貼在了胸口。
後幾日正是宋希承前往其他郡城的日子,他走前囑咐我一定要好好吃藥。
自他看見我白發之後,他總覺得我哪哪都有病,一波又一波的大夫請來。
而我在蒙上面巾頭紗從密道偷溜出邊城的時候,我感覺到前所未有的活力。
路上有一突厥士兵給我引路,他說他是周訓墨的人,絕不會泄露任何事情。
在他的掩護下,我換上突厥舞女的衣服混入了他們駐扎的營帳。
周訓墨臨時有事,我擔心有人突然進來,就躺在床榻後面淺眠了一會,這裡剛好有一人的空間又不會被人輕易看見。
不知不覺,連日趕路的疲憊讓我睡著了。
當我被重物倒地的聲音驚醒時,我抬頭望去。
一黑衣男子正騎在周訓墨的身上。
他手上沾血的刀正從周訓墨的胸口拔出。
聽見我這邊的動靜,他扭頭看來。
我看著那張熟悉的臉,五雷轟頂。
20
他的面巾不小心脫落一半,熟悉的,和周訓墨八分像的臉露出。
竟然是玉霄。
我帶著面巾,他未認出我,隻把我當做普通的突厥舞女。
“噓”他比劃了一個手勢,快速離去。
我連滾帶爬的到奄奄一息的周訓墨身邊。
他的臉離我最後一次見他變化不大,隻是頭發已然全部灰白了。
我緊緊捂住他胸口的大洞,一遍又一遍的說“對不起。”
我也不知道為什麼要向他道歉,他也許到現在也不知道玉霄是自己的孩子。
也許不知道是最好的。
他吐著血沫的嘴一張一合,我湊近聽,他說,“快走。”
下一秒,外面士兵的聲音傳來,他們看見帳內的情況大吃一驚,立馬將我拘押起來。
我拽著周訓墨空蕩蕩的袖子不肯松手,我不敢置信,我與他最終的結果竟然是這樣。
我和他相見不到一分鍾,竟然是天人永隔。
士兵將我押到主帳,那突厥王爺扯開我的面紗,大笑道:“我認得你,你是那宋太尉的女人。”
“讓他拿十座邊防城換你如何?”
那突厥王爺想拿我談判,所以吃食此類並未克扣我。
但耐不住手下的人因為我S了他們的神算子謀士而處處刁難我。
我看著拿來發搜的飯菜,並未言語。
他們說我是被突厥王爺的神威嚇傻了,所以才幾天之內就白了頭發。
我這才注意到自己垂落的頭發竟然全白了。
可是我才18歲呀,怎麼會白了頭發呢?
我問看守我的士兵,這裡是哪,我等下還要去周夫子的課上打盹呢。
士兵怒喝我,不要再裝瘋賣傻。
可是我聽不懂他在說什麼,我隻知道下午要去周夫子的課上打盹,晚上和我的大黃狗芳哥溜到隔壁家去偷點白菜。
“他奶奶的,我還以為你很有用呢,沒想到連親生女兒都不救你,白讓我損失一名大將。”
突厥王爺罵罵咧咧的走進來,將我提起來質問。
我問他,“我等下可以去見周夫子嗎?”
“周什麼周!”突厥王爺的巴掌就要落下來。
外面突然有人來報,說是宋太尉帶了一隻兵馬到了峽谷外了。
突厥王爺這才笑起來,“把她提上!”
我被五花大綁扔在馬背上,看見了對面的宋希承。
在我記憶裡他還是個小孩呀,怎麼現在變得如此的滄桑,眼下青黑像是剛從地府裡爬上來的惡鬼。
突厥王爺將朝廷寄來的信大聲朗讀出來,“韓國夫人為國捐軀,特賜谥號鄭國夫人,榮安縣主致上。”
“這可是你女兒寄來的信。”他嘲諷的對宋希承說道。
宋希承手緊緊的握住韁繩,“我就是朝廷,我說給你那十座城就一定給。”
“你相公可真是個痴情人咯”突厥王爺思索一番,將我放下馬,解開我的繩子。
宋希承立馬下馬,對我喊道,“秀秀快過來。”
我搖搖晃晃的朝宋希承走去,總感覺記憶裡也有人這麼叫我,不過是“秀秀,我們私奔吧。”
不過那人的臉可比這個人的嫩多了,而且他現在怎麼變得這麼恐怖啊,目眦俱裂的樣子。
胸口處發涼,我低頭看去,才發現一隻箭穿胸而過。
目光所及之處,是宋希承紅著眼狀似修羅“給我S!”
我這才想起來他是誰,原來是宋希承啊,那榮安縣主也是我的女兒,周夫子已經S了,被我和他的兒子玉霄SS了。
孽債啊,都是孽債。
怪我當初幹什麼不好,知道宋家的小少爺經常從後院翻牆出去,特意去偶遇。
想著討點好處,沒想到一輩子都搭進去了。
一聲嘆氣,我感覺到了臉上滾燙的淚水。
21
永和二十一年,新帝登基。
冊封駐守邊關二十年的宋太尉為丞相,班師回朝時,路上的百姓被他身上的血腥氣嚇的大氣都不敢喘。
在那個叫做清風的謀士被宋太尉的夫人暗S後,宋太尉隻用了五年便打的突厥十年內不敢再進犯。
翠蘭看著五年都未與她說過話的父親,躊躇道,“女兒寫的那則帖子實屬是形勢所迫。”
但是隻見父親盯著她的臉仔細瞧了瞧,說道,“一點都不像。”
她知道父親說的是什麼,她從小就被說像父親,她還心裡偷樂過,因為父親長得好看,而母親長相隻能是清淡,臉頰上還有疤。
但現在翠蘭隻覺得心慌,果不其然,過了不久父親就將她隨意封到了一處郡城,告誡她永世不得回京。
她想讓哥哥為她求情,但是卻聽見玉霄已自請旨意駐守苦寒邊疆。
哥哥臨走告訴他,小時候他確實是故意把她推落水的,但是母親不信。
翠蘭早就知道,母親偏愛哥哥,卻很少正眼看過她,所以她這樣幹又有何不可呢?
22
玉霄在母親S後的五年內,才大致清楚所有事情的始末,當他一點一點拼湊出來,才發現真相不是他能承受的。
他最後一次見父親,父親一人正在菜地裡種一種野花,他記得是母親最喜歡的那種矢車菊。
他問道,“我記得是您讓我去刺S那清風謀士的。”
父親不回頭,隻低語,“那是我做過最後悔的事情。”
“我本是想讓她為了你留下的,但現在我後悔讓她生下你。”
玉霄不懂父親看他的眼神,那陌生的讓他恐懼。
後來玉霄一直在苦寒之地做著最基礎的邊防士兵,十年後宋丞相仙逝,他才被急召回京。
父親的意思竟然是不葬在宋家的陵墓,而是母親那一族的祖墳裡。
田地裡種滿了矢車菊,上面立了最簡單的石碑,是宋希承自己一刀一刀刻的,“吾妻蘇秀。”
他臨S前,回到了當初他準備翻出去的後院,他看見了在那探頭探腦的蘇秀,他故意腳一滑,摔在了蘇秀身上。
這一世,他不在刻意用言語刺激蘇秀,不在偏激的去證明她的愛,他們成婚相愛一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