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但沒幾個人買單。
就在我打算睡覺時,大門忽然被敲響了。
「林天晴,林浩然,你們兩個畜生給我滾出來!」
我打開門,入目是母親憤怒的臉。
「你們憑什麼私自拿我的照片到處發?知不知道那群親戚說話多難聽!」
我理直氣壯:「你是我媽,我憑什麼不能發親媽的照片?」
弟弟也有樣學樣,把母親原來說過的話原封不動搬回去:
「都是親戚嫉妒你過得好,幾張照片而已,越罵越紅火。」
母親被我們兩句話氣哭了。
坐在地上放聲大哭:
「我怎麼攤上你們兩個孽障?居然還跑去我微博發我的黑白照,我千辛萬苦打造的貴婦人設,都被你們毀了!」
我甩了包抽紙在地上:
「不就是幾張照片,再說了,我可是嚴格按照你的要求,杜絕美顏,隻出生圖!」
媽媽崩潰尖叫:
「可是醜啊!平時發照片,我都是精修再精修,那才是我真實的模樣!」
我雙手一攤:「沒辦法,我遺傳了你的人間清醒,要不然你和美顏濾鏡過一輩子吧。」
Advertisement
母親哭得一抽一抽:
「我錯了,我真的錯了,我以後再也不亂發你們的照片行了吧?」
我沒說話,因為不信。
而且這話的保質期也就幾天而已,用不了三天,我媽又會故態萌發。
可弟弟年輕,經驗不足,於心不忍。
「姐,要不...」
「行,我原諒你,你回去吧。我以後不會發你的照片。」
我說完後,媽媽擦幹眼淚心滿意足回去了。
關上門,我對弟弟說:
「打個賭,一周後是她的升職報告會,你猜她會不會又不經我們同意,用我倆小時候的照片做對比?」
弟弟愣在原地,掙扎過後扶額苦笑:
「她...百分百會。那可是她夢寐以求的升職。姐,對不起啊,剛才不應該求你原諒她。」
我無所謂笑出聲:
「沒事,反正我也懶得和她再糾纏,我新工作得外派,三個月後我就要出國上班了。」
弟弟露出釋然的笑容:「恭喜姐姐!」
9
一周後,我們一家三口來到了本市最大的酒店。
媽媽的公司承包了一層樓,專門用來周年慶,順便讓幾位主管發言競爭總經理。
酒店很大,我、弟弟和爸爸坐在家屬桌。
媽媽高興地不得了,穿著一襲紅色旗袍,鬥志昂揚。
吃喝過後,終於輪到了主管上臺競選。
每個人包括我媽都準備了 PPT,直接在大屏幕上播放。
上臺前,她特意把相機交給我爸。
「老公,待會兒記得多幫我拍點照片。」
隻要不添亂,爸爸願意幫忙。
可等他看到 PPT 上的減肥瘦身樣本,就笑不出來了。
10 米高的大屏幕上,正播放著我一百三十斤最胖時期的醜照。
我躺在沙發上閉眼睡覺,雙下巴無比明顯,臉上的肉都快溢出來。
外加是近距離拍照,我整個頭佔據照片的一半,顯得像三百斤!
「這是我女兒的十五歲的照片,這是我女兒二十五歲的照片,大家可以自行對比,能瘦下來,多虧了我力推的減脂餐。」
「無需前幾位主管冰冷的數字對比,我以家人為例,絕對真實,絕對可信!」
底下的員工紛紛發出哇哦的聲音。
「天吶,桂蘭姐身材窈窕,沒想到她女兒曾經這麼胖。」
「可不是,五官都快淹在肉裡面,簡直和豬沒區別!」
「為了升職,居然讓自己女兒丟臉,換我打死也不幹。」
臺下議論紛紛。
我爸氣炸了。
直接把相機扔進垃圾桶!
起身就要找媽媽的麻煩。
但我拉著他:「等等,還有我弟的呢。」
果然,下一秒,我弟一歲光著身子,連隱私部位也不打碼的照片露了出來。
「這是我兒子,一歲時母乳喂養,胖了二十斤!在我自身嘗試過公司的減脂餐後,兒子喝奶也能瘦。主推孕婦群體。」
我弟看見自己的隱私部位就這樣大大咧咧供人觀賞,臉直接黑了,起身衝上臺。
媽媽看到弟弟,疑惑不解:
「你來幹啥,快下去,媽忙著呢。」
我弟一把推開媽媽,將自己的 U 盤插進電腦,對著麥克風說:
「光看我們的有什麼用,不如看孫主管親身對比!」
我媽嚇得臉色大變。
「你幹什麼,保安?保安在哪?!」
然而我和爸爸上臺了。
我拿出手機,不管她正在述職的情況,強行拉著她合影:
「來,一二三,茄子!」
「茄尼瑪!我在演講,我在述職!你們給我滾!!」
就在我和爸爸搗亂的時候,弟弟終於將文件打開,展示出他制作的 PPT。
「各位領導,這是我媽年輕時的素顏照,這是後來到公司吃減肥餐後的自拍。從一百六十斤到八十斤,效果客觀,簡直可以當公司的活招牌!」
臺下領導紛紛點頭。
但員工全在看好戲,對著我媽年輕時胖胖的照片指指點點。
我媽自尊心受不了,崩潰大罵:
「我要告你們侵犯隱私,給我刪掉,刪掉!!」
「滾!你們天生就是克我的,我怎麼會生出你們這群畜生!給我滾啊!」
「還有你,為什麼不攔著她們?離婚!我要離婚!!」
鬧劇以媽媽主動辭職收場。
用她的話來說,這輩子的臉都丟盡了,還上什麼班。
哪怕公司領導再三挽留,媽媽也覺得對方知道了她過去的醜樣子,心裡指不定怎麼奚落她。
10
而且撕破臉後,她發我們的照片更加肆無忌憚。
有一次,她毫無保留將爸爸工作的圖紙發出去。
配文:【我負責貌美如花,老公負責賺錢養家。】
不料資料被對手公司竊取,害爸爸的公司競標失敗。
公司查到是我媽泄露,竟然要起訴她。
收到法院傳票的那刻,我媽是真的怕了。
她嚇得注銷微博賬號,刪除了所有照片。
把手機扔到樓下垃圾桶。
以為這樣就能逃脫法律制裁。
我回家拿資料,恰好撞到我媽哇哇大哭。
聽完事情經過,我居然笑出了聲。
原來人在極度無語的時候真的會笑。
「你笑什麼?不許笑!都說了我不是故意的,我隻想秀恩愛!」
我扶額:「那你知不知道秀恩愛,死的快?」
母親沉默了。
隨後又甩出她的經典說辭:
「我哪裡知道拍一張紙也能犯法。」
「晴晴,救救我,我這次真的知道錯了,我賬號注銷了,手機也扔了。從此以後我再也不上網,我在家專心給你們洗碗做飯,好不好?」
我疲憊推開她的手:「媽,晚了。」
「你自己和爸爸解釋吧。」
11
一個月後,我爸將我和弟弟喊回家開家庭會議。
沙發上,母親灰頭土臉,仔細看嘴唇都幹得起皮,放在往日,精致的孫女士絕對會鬼哭狼嚎。
哪裡會像現在一樣安靜。
爸爸胡子拉碴,整個人看起來像是老了十歲。
見到我和弟弟,他勉強擠出笑容:
「天晴、浩然,爸爸有些事要告訴你們。」
可還沒等爸爸說話,媽媽就拉著我和弟弟的手,聲音帶著哭腔:
「你們搬回來吧!我和你爸壓根沒有共同語言,他就是一個悶老頭子。我發誓把手機上你們的照片刪的幹幹淨淨!絕對不發出去!」
然而我和弟弟全都無動於衷。
照片刪了又怎樣?
還可以再拍。
更何況她網盤備份的有幾千張。
爸爸嘆了口氣:
「別逼他們,桂蘭,我們已經離婚了。」
「離婚了又怎樣?孩子全歸我!他們都是我身上辛苦掉下來的一塊肉,和我血脈相連!」
我嗤笑一聲:
「媽,我已經成年了,早就不需要監護人。」
媽媽又面帶期望看向弟弟。
弟弟也不買賬:
「學費可以生源地貸款,生活費可以出去打暑假工,三天前,我也滿了十八歲,從今往後可以自力更生。」
媽媽似乎難以接受孩子的長大。
或者說難以接受自己無法控制孩子,哇的一聲哭出來:
「我是你們的媽,不就是幾張照片,至於記恨到現在?你們不也毀了我的工作,發了我的醜照嗎?」
「你們還想把我逼到什麼地步?要不要我死給你們看!」
我笑了,在她心裡,我們的報復就是為了發泄惡氣。
可人如果不是被氣到沒有辦法,誰闲著沒事兒去報復親媽?
隻是我沒想到,在經歷了這麼多難堪以後,她還是沒吸取教訓。
隻覺得我們在打擊報復。
爸爸怒氣橫聲,猛拍桌:
「夠了!要死別算在孩子頭上,窗戶開著,好走不送!」
母親聲嘶力竭的表演被迫中止。
一個整天把尋死覓活放在嘴邊的人,怎麼可能會真的去死。
頂多是想拿捏我們而已。
爸爸將兩張卡遞給我和弟弟。
「我和你媽離婚了,這兩張卡裡分別有二十萬,本來打算等你們結婚再給,現在管不了這麼多了。」
「以後的日子,就靠你們自己了。想留在哪個城市就留在哪,不用告訴我和你媽媽。知道你們平安就行。」
我和弟弟看了一眼,都接下了卡。
我出國需要錢,弟弟上學也需要錢。
隻是弟弟沒忍住問了一句:
「爸,你是因為媽媽亂發照片才離婚的嗎?」
媽媽瞪了爸爸一眼,不說話。
爸爸苦笑一聲:
「如果這麼簡單就好了。」
「這次你媽害公司受損,不想坐牢就得賠一百萬。我東拼西湊籌了七十萬,想讓你媽媽賣掉那些設備,幫忙抵債...」
話還沒說完,媽媽又冷嘲熱諷:
「這時候,想起我們是夫妻了啊。有福不同享,有難就得同當。憑什麼讓我賣掉設備?怎麼不賣掉你的車!」
「你的車是錢,我的鏡頭就不值錢?說到底就是想坑我。告訴你,我早就覺醒了,我現在是大女主!」
「說吧,這次逼我離婚,是不是早外面找好了下家?多大?一定比我年輕吧!是不是你帶的實習生?長得就像是妖豔賤貨,一副狐媚子相。」
媽媽說話越來越難聽。
她不喜歡爸爸,卻總喜歡編造這些無中生有的謠言來展示她莫名的佔有欲。
這些年我爸帶的的實習生基本都被她編排過。
可我爸真的隻拿她們當孩子!
我忍不住說實話:
「媽,你嫉妒就直說,沒必要拐彎抹角。」
「你不幫我,反倒幫外面的小三,都說女兒最能理解媽媽的處境,你為什麼不能理解一下我?」
面對她激動的指責,我已經麻木。
「理解是相互的,你不尊重我,還指望我理解你?」
這不輕不重的一句話當然無法說服媽媽。
好在我也沒想和她硬剛到底。
離開家時, 母親一改針鋒相對的態度,拉著我們的手, 舍不得讓我們走。
這一刻,我能感受到她是真舍不得。
也能體會到母親目送孩子遠去的心酸。
這些年,她當然給過我母愛。
但終究比不上帶給我的傷害。
爸爸送我們到地下車庫,準備開車送我們離開。
到了車位才記起來:「忘了!車賣掉了...對不起啊,爸爸沒辦法送你們。」
我把卡還給爸爸:
「收著吧,再去買輛車,你上班還得開車去。」
爸爸沒要:
「我明天也要搬去單位宿舍, 車也用不上,就不買了。這房子留給你媽, 她嫁過來這些年,也受了不少苦, 房子就算補償她的。」
「爸爸對不起你們,做了一個壞榜樣。可是, 聽到你媽寧願賣房都不肯賣掉那些攝像機的時候, 我真的覺得這日子沒必要過下去了。」
我和弟弟一人給了他一個擁抱。
從此奔向更遠的旅途。
12
工作第四年,我經常在假期飛回國和弟弟小聚。
隻聚餐, 不拍照。
遇到喜歡的東西美食, 也不會拍照。
弟弟大學四年畢業後,一頭扎進考編的巨浪之中, 努力上岸了。
如今在一家公立小學當老師,日子也算穩妥。
我依舊奔波在外,不結婚、不談戀愛。
錢攢了不少, 遊山玩水, 一張照片都沒拍。
我媽好幾次打電話,每次都指責我在國外享清福不帶她。
還讓我拍幾張好看的照片發給她, 讓她也裝一把大的。
我都拒絕了。
在自家丟人就行了,實在不必丟到國外。
後來,她學起別的母親,開始催婚。
「媽媽這輩子拍了無數張照片, 可就是沒拍到女兒的結婚照, 多遺憾啊!你什麼時候幫我圓夢?」
我思考片刻, 如實回答:
「你可能得帶著遺憾入土。」
改發微博。
「但眼」我掛斷電話,不理會她的喧囂。
又過了七年,我媽再次換了新的手機號給我打電話:
「晴晴, 我拍曇花沒站穩, 摔斷了腿, 你趕緊辭職回國照顧我!我不想看見你爸那張老臉!」
這話勾起了我對那場馬拉松比賽的回憶。
沒忍住將原話懟回去:
「站都站不穩,還拍什麼照片!」
媽媽大概也沒想到我會如此絕情,半天也說不出話。
「我工作忙, 沒辦法回來, 把錢轉給你,你找陪護吧。」
電話掛斷的時候,我聽到對面傳來崩潰的哭聲。
不過我小時候聽自己哭聽多了, 壓根勾不起一絲興趣。
日子依舊在繼續。
我暢遊在南法每一座城市中,用眼睛丈量世界,用大腦存儲美麗風景。
眼前的夕陽不會成為我手中的一張照片。
但會成為我腦海裡永遠揮之不去的記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