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死後,我看著男友和白月光復合,孩子出生,和和美美。
他給我掃墓三年就不掃了。
此後也不許人再在那女人面前提起我。
我終於後悔。
再醒來,沈嶼捏著鼻梁:「我和她沒什麼,你能不能消停會兒?」
1
我怔忪了下。
沈嶼 1:30 歸家,此時身上都是香奈兒 5 號的味兒,叢薇車裡噴的就是這個。
他語氣很衝很不耐。
我不理他,走進臥房,看到了我倆在巴釐島拍的婚紗照。
嗤笑出聲。
上一世我不過死了一年,他們就懷孕生子,頭一年沈嶼來我墓前待了不到十分鍾,就被叢薇叫走,說孩子不喝奶,急死她了。
沈嶼回去,月嫂正抱著孩子哄睡,叢薇在用儀器做產後護理。
化著精致的妝,笑得很甜。
家庭事務繁多,沈嶼很快忘了。
第二年,他借口開會出來,遇上暴雨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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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年,遞了一束花,被電話叫走;
第四年,他不來了。
我也不知道我為什麼那麼大執念,偏不去投胎,但看了他們三年若無其事的恩愛,我看累了。
終於,過年時,同學聚會,共同好友扯了一句我的名字,叢薇眼眶紅了,奔出去。
「以後不要再提宋如景這個名字了,」沈嶼疲憊地說,「我不想叢薇誤會,活著的人先自己活好吧。」
角落裡的人也嗤笑了下。
煙火明明滅滅。
「她是為了救你死的,你有機會活,沒機會的可是她。」
2
我最後一次去了和沈嶼共同購置的家。
裝修變太多,認不出了。
我翻找半天也找不到自己存在過的痕跡。
院子裡的月季全部被挖出來,砌上水泥,換成一盆盆好打理的綠植,也不是叢薇自己在打理。
我嘆口氣,逗了一下那個孩子,終於死心。
我說:「帶我走吧。」
死的時候,我感覺一股子力道指引我往一個黑暗的方向走,我仿佛知道過去了就記不住任何事了,所以拼死不去。
渾身疼,似乎法海在用缽子吸我似的,我閉上眼,意念強烈。
我最終沒走。
每天飄著蕩著,時而意識存在,時而不在,每次看日期才知道過了四五年。
此時,我想走了。
腦海裡響起一個聲音,「你還是放不下,執念深重。」
我愣,「我明明沒有。」
「……恨,也是執念。宋如景。」
3
我醒來時,感覺到了地球重力。
說來可笑,飄來飄去的幾年雖然意識混沌,可我已經習慣,腳踩在地上,我反而不適。
這是深夜,一點半,沈嶼突然推門進來,厭煩從他眼中一閃而過。
我沒睡他估計很難想象,覺得這麼晚回來竟然還要應付我,連明天早上都等不得。
「叢薇是秘書助理,叫她過去本來就正常。」
「這麼晚,我有車,能叫她打車一個人回?」
「我和她沒什麼,你能不能消停會兒?宋如景。」
沈嶼語氣終於變重。
我很意外,這分明是我去世之前一個月發生的事。
而且,我一個字沒說。
我隻是重生了太過驚訝,所以沉默著盯著他看了這麼久,他自己腦補出了一部大戲。
好玩。
我摸了摸自己的手指,鮮活的,挺嫩,不像死的時候,車把我撞得臉都裂開。
入殓師的表情那叫一個精彩,憋了半天才沒吐。
隻是一個東西礙眼。
中指上的訂婚戒指。
我拿下來。
沈嶼洗完澡看見,怒火萬丈,「發什麼脾氣?不想結婚就不結,誰會慣著你!宋如景,我給你臉了!」
戒指被他發火丟出去,家那麼大,很快就看不見了。
我愣住,反正鑽戒賣不出價錢,丟就丟了吧。
命在。
我怕什麼。
他說我不想結婚,那就不想結吧。
我回頭看他一眼,說:「分手吧。我明天搬出去。」
沈嶼愣了愣。
「把你的花你的貓一起弄走,看著就煩,到處都是毛,蟲子,如果不是你我會養?」
「早就受夠你了宋如景!!」
沈嶼摔上房門。
我拿了備用的被褥,有點潮味兒,但無所謂,入側臥一覺到天亮。
我舍不得睡,很早醒了。
叫了搬家公司來,除了臥室,很快一下子搬空了,我舍得花錢,隻動用了錢,手都沒上。
搬出去才想起,我去哪兒??
4
終於想起來,我有個房子,合租的,搬出去和沈嶼在新房子後我就沒回去過,不知那人找到新舍友沒有。
我讓司機掉頭去了。
一大早的,那人似乎通宵做了方案,好看狹長的眼下一些黑眼圈,看到我,眼神一亮。
「吵架了?」
「不啊,你有舍友了嗎?沒有我搬回去,」我看到他,不知怎麼心底雀躍起來,突然看到牆角一個東西,跳起來指了指,「沒舍友,我看到了,我的吉他。」
明輝頓了頓,舔了舔後槽牙,似乎在冷漠地斟酌什麼。
我卻信心百倍。
隱約想起來,我做鬼的時候,同學聚會坐在角落裡夾著一根煙的人,似乎,就是他。
可他,不抽煙的啊。
我還在疑惑,明輝已經讓開了,懶懶痞笑一下說:「進吧,隨便你。」
「但是不要在我這裡吵架,他如果敢找上來,別怪我趕他。」
我看著他,「那我讓保安攔一下他的車。」
明輝似乎沒想到我會想這麼具體的辦法,腳步頓住,煩躁開來,「說了隨便。」
中午。
我收拾好了東西。
躺在床上,心情特別好。
「明輝,出去吃飯啊。」我走到他房間。
明輝背影一僵,「等會,馬上好了。」
「樓下新開一個牛蛙店,我來的時候他們在舞獅,我請你,配菜吃什麼?」我興奮地點單,點著點著發現一個影子蓋住我,明輝看我的眼神別有深意。
「如果隻是暫住,可以去酒店,你住我一個單身男人這兒,給沈嶼看到不好說。」他耐心地勸,可能因為熬夜了語調沙啞,讓人聽得有些心猿意馬。
我愣住。
我突然這樣確實不太對,畢竟我可是沈嶼的舔狗,乖得不行。
「我和他分手了。」斟酌一下,我實話實說。
「我是認真的。」
知道沒人會信,我不抱希望地加了一句。
搬家去酒店,更麻煩了。
明輝看我很久,喉結狼狽地上下滾動了一下,最後收回——
「陽臺很大可以種花,我給你買營養土。」
5
明輝行動力一向強,吃飯前,就搞定了我的貓和花。
下意識地伸出手,拉我。
我手都伸出去了,突然覺得不對,眼睛一瞪,意外看著他。
明輝自己也瞬間僵住,看著自己的手。
「我,那個……」他這動作明顯是習慣性的,我倒要看他怎麼解釋。
「對不起。」
明輝最後竟然道歉了,一個字不解釋。
「你那個動作就像經常和我做一樣。」我出門,走在他身邊說,笑,「你是不是趁我不在談戀愛了,把我當你女朋友了。」
明輝笑了,半晌恍惚道:「是。我談了一場戀愛。」
「哇,難得。」我的驚訝不作假,畢竟上學的時候明輝學習那麼棒,從來沒人看他把心思放在感情上過,我們學校上到校花,下到宿管,都對他示好過,他壓根不理,誰啊?能捕獲他的芳心。
「改天將她叫出來見一見呀。」
一旁車過,明輝又下意識護著我,而我抓住了他後背的衣服。
好在隻是一瞬。
兩個人分開。
明輝嗓音沉重:「她因為一些事離開了,我現在要去找她。」
「去哪兒了?」
他笑,「我不能去的地方。」
太詭異了。
我離開和他合租的房子不過半年呢。
搞得像去經歷了一場虐戀一般。
沈嶼的電話打來在一周後。
前一世,我和他吵架過後,他甩臉子出了門,在公司加班了幾天,然後丟下一個要出差的短信,和叢薇出差三天。
那幾天我聯系不上他,一邊自我安慰他忙,一邊反省是不是自己真有問題。
他回來時,我準備了一桌豐盛的飯菜,他有些感動,也道了歉。
如果不是當晚又被叢薇一個電話說東西找不著,就又跑去了她那兒的話。
我此時正在給花換盆,不好拿著手機,隻得按了外放鍵。
「喂?」
「你去哪兒了?東西真收拾走了?宋如景,你不覺得你這次鬧得有些過分了嗎?」沈嶼隱忍地問我道。
「分手了,給叢薇騰地方,你們不感激我不曝光你們精神出軌,卻還打電話來討伐我鬧?」
我冷靜地說完。
把手上的土拍掉,準備擦手,絲毫不顧對方似乎因為從沒聽我這麼說過話,而愣在了那裡的錯愕,我起身,對著手機聽筒說:
「做人留一線,日後好相見,我放過你,你就別不要臉地來惡心我了,成嗎?」
6
沈嶼大概真沒想過我會這麼和他說話。
隱忍著問了句:「你到底怎麼了?」
「如果是生氣我和叢薇出差,那都是工作,我解釋無數遍了,你不是鬧是什麼?」
聒噪。
我不理會他,手機放在凳子上給他嗶嗶,去喂貓,鏟屎,拍素材,拍著拍著明輝回來了,園子撲他身上喵喵亂叫。
明輝似乎有些累,卻仍舊抱住那隻小皮貓,拍拍它屁股,「給你媽知道我偷喂你罐頭,她得可勁兒叨叨我,還叫!」
我愣住:「你喂它罐頭?」
怪不得這幾天都不搭理我,我還愣神它怎麼喜歡睡窩了,它是喜歡明輝的窩啊。
明輝恍惚看著我,「你還在啊。」
「說什麼呢?」我跺腳,「收留人難道還有後悔的?!」
一陣沉默過後。
沈嶼的嗓音從電話裡咆哮出來:「……宋如景,你和誰說話呢!」
7
我畢業三年,和明輝合租了兩年半。
頭兩年,是因為沈嶼人在國外,讀碩士。
頭一年出去他攻克語言,第二年開始上正式課程,後來又拖到了第三年春天才參加完畢業典禮回來。
我,無父無母,唯一的外婆在高二去世。
沈嶼,父母離婚,也是初中起和毫無勞動能力的爺爺生活在一起。
畢業時沈嶼申請到了英國 top3 的學校的 offer,他查了學費和當地生活水平後,苦笑:「也許我們真的沒能力改變命運,算了。」
我大學時開始拍流浪貓,園子在我宿舍後的野地生活了一年多,外形可喜,性格傲嬌,我因為它得到了全媒體平臺 7 萬多粉。
這就是為什麼我明明很少打工,卻和勤工儉學的沈嶼賺的差不多的原因。
我那時候,多喜歡沈嶼啊。
笑眯眯和他說:「去念啊,我加油拍視頻,我們和學校貸款,或者商業貸,我和園子一起供你讀。」
沈嶼一開始嗤之以鼻。
後來越到 offer 的截止日期,他越慌亂,似乎在掂量尊嚴和前途到底哪個更重要。
突然有一天,我接了一個商單,直播賣貨。
當天下來入賬 3000+,我次日頂著黑眼圈醒來,在宿舍樓下被沈嶼死死擁入懷中,卻隻顧著高興地道:「去讀!去讀啊!衝鴨!沈嶼!」
沈嶼那時候總說我,踏實肯幹,積極陽光,真不像是受過命運創傷的人。
可我覺得,我沒多厲害,隻不過我父母健在時對我還算寵愛,而沈嶼是真正受過原生家庭創傷的人,其實比我悲觀。我愛他,喜歡照顧他,像作品一樣打磨他。
我天生就是個引領者呀。
那兩年,沈嶼在國外代購加讀書,特別忙,而我為了省房租,在一次校招大會上碰見明輝之後,就纏上他,求他分一個房間給我。
明輝這人,我說過,油鹽不進的高嶺之花一朵。
因為從未接觸過什麼異性(哪怕是隻母蚊子),所以所有人都能接受我和他合租。他在科技協會的時候,罵女組員罵得像在罵畜生,有人勸他,對方是女生。
他清冷抬眸:「你意思,她不是個人?」
……因此得名。
而我,宋如景,因為勤勤懇懇,認真細心,又被他罵過從來不哭,還據理力爭和他吵上房頂。
而成為了所有人眼中唯一能和明輝走在一起而不被人討論別的可能性的異性。
明輝那次發現真是自己錯了,實驗參數輸入失誤。
他在年級大群放話和我道歉,次日在深秋的天氣裡,身穿一條短褲,繞著大操場跑了十圈。
於是此時,沈嶼在電話裡如此驚訝,就沒道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