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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歸來晚 4000 2024-12-31 16:4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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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闔上眼,不肯再開口。


    我咬咬牙,再度貼了過去,吻輕輕落在了他眼上。


    商時序的睫毛顫了顫,下一秒,他將我壓倒在床,狠狠咬在了我脖頸處。


    牙齒咬破皮肉,淡淡的血腥味彌漫著。


    很疼。


    但我死死咬著下唇,不肯吭聲。


    這人是個變態,啃咬過後,他又輕輕舐去了血跡。


    「鍾晚。」


    他抬頭看我,雙眼猩紅。


    「我遲早死在你身上。」


    我勾了勾唇角,沒應聲。


    14


    因著我的乖巧與討好,商時序很是受用,也解開了我手腳的繩子。


    我可以在這個半山腰的別墅裡隨意走動,然而,不能出房子。


    即便是別墅的小花園也去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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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將我鎖在房子裡,每一扇窗都安了加固的防盜欄。


    我愈發地乖巧,也努力學著討好他。


    每天晚上,我都窩在他懷裡睡著。


    一轉眼,一月過去。


    商時序竟已一個月沒出過別墅。


    今天天氣很好,破天荒地,商時序帶我去花園裡散步,他握著我的手,掌心很熱。


    別墅雖常年空著,但定期有人過來打掃,院裡的花也有專人侍弄,姹紫嫣紅,開得很好。


    商時序摘下一朵不知名的黃色小花,斜插在我耳畔,然後偏著頭打量我一眼。


    「很好看。」


    我輕聲笑了笑,沒有說話。


    那天,我心情很好,親自下廚做了一桌子飯菜,而商時序全程站在一旁看著。


    我猜。


    他可能是怕我在飯菜裡下毒吧。


    真是越有錢的男人越小心,我被他囚禁了這麼久,又哪裡來的毒藥呢。


    商時序今天似乎也很開心。


    他還喝了酒。


    他倒了兩杯酒,遞到我面前一杯,「陪我喝點。」


    我乖巧應聲,「好。」


    如今的我,已經徹底學乖了。


    他給我夾菜,我便吃。


    他讓我喝酒,我就乖乖地喝下。


    那天,我們都喝了很多酒,微醺時,商時序輕聲問我:


    「晚晚。」


    「你到底有沒有愛過我?」


    這個問題太過好笑,也並不像是商時序應該問的。


    我喝了一大口酒,任憑灼辣順著喉管蔓延。


    「你猜。」


    沒有人,沒有人會真心愛上面前這個男人。


    因為他是個瘋子,是變態。


    我讓他猜,他便真的猜了。


    商時序也喝了一口酒,放下杯子,他紅著眼笑了笑,「那我就當你是愛過的。」


    我笑了笑,不置可否。


    酒足飯飽,商時序帶我回了房間。


    他將我擁在懷裡,臉埋在我頸項,「睡吧。」


    我聽話地閉上眼。


    ……


    不知過了多久。


    耳邊極輕的酣睡聲持續了約十分鍾,我才緩緩睜開眼。


    商時序睡著了。


    我緩緩起身,下床,在商時序身上摸出了房間的鑰匙。


    我真的恨不得一刀殺了他,可他這人心思重,防範意識極強,別墅裡上上下下所有尖銳物品都被他收起,哪怕是能摔碎的玻璃或陶瓷制品,都找不出一個。


    做飯的刀具以及餐盤,睡前他會鎖起來。


    房門的鑰匙,永遠在他身上藏著。


    他恐怕也知道,但凡給我一個機會,我就會毫不猶豫地對他動手吧。


    可是,今天商時序喝了很多酒,我清楚他的酒量,這些遠超他負荷,也正因如此,我才能順利拿到鑰匙。


    推門出去,我沒有逃走,反倒直奔地下室。


    我失眠很久了,又怎麼會每晚早早睡著。


    前兩天,我「睡著」後,商時序出了房間,他忘了鎖門。


    我悄悄出去,看見了他藏著賬本的地方。


    商家家業大,但也有太多見不得光之處,那本被藏著的黑賬,一旦捅出去,商時序這輩子都翻不了身。


    我進了地下室,推開暗門——


    然而,翻找了許久,卻什麼也沒找到。


    忽然,身後傳來了商時序的聲音,「晚晚。」


    「在找這個嗎?」


    15


    回身,那個剛剛還已熟睡的男人已然出現在我面前。


    他穿著睡衣,手裡捏著一個本子,正好整以暇地看著我,眸色深深,看不出其間情緒。


    我沒說話。


    後背緊緊抵著牆,眼睜睜見他越走越近。


    商時序在笑著,可那雙眼卻猩紅。


    我深吸一口氣,偏開目光盡量不去同他對視,害怕是有一點,但更多的,是懊惱。


    惱自己蠢笨,韜光養晦這麼久,更像是一個笑話。


    所有的努力都付諸東流。


    賬本沒拿到,商時序沒能扳倒。


    怔神時,他已走到我面前,大掌落在我脖頸前摩挲了下,陡然掐合。


    窒息感再度傳來。


    他卻又很快松了手,剛剛的舉措更像是在嚇我。


    「晚晚。」


    他撫摸著我的臉,「你親我一下,這賬本就給你,如何?」


    「這話你自己信嗎?」


    商時序笑了,「信啊。」


    「親一下,這本能扳倒我,甚至扳倒商家的賬本就歸你了。你如果再和我睡一覺,我就讓你帶著賬本離開。」


    「晚晚,這筆交易是不是很劃算?」


    我很想罵句娘,劃算他老母。


    目光流轉間,我看著他笑了,「商時序,你這是在求我嗎?」


    我靜靜看著他,故意戳他痛處,「你知道你現在像什麼嗎?」


    他紅著眼看我,「像什麼。」


    「像我之前養的一條狗,總是搖著尾巴乞求我的憐愛。」


    「商時序,你好像一條狗啊。」


    一條,搖尾乞憐的狗。


    我以為,商時序會當場掐死我,然而並沒有。


    他看向我的那雙眼仍舊猩紅,卻反倒垂下目光,點了根煙。


    「是嗎。」


    他吸了一口煙,吐出淡淡煙霧,「我也覺著。」


    16


    商時序拽著我的手腕,將我拖出了地下室。


    他並沒有對我做什麼,反倒將我按在桌前,繼續喝酒。


    他神色淡淡,說今天來場坦白局。


    我沒什麼心思和他組局,反倒靜靜看著面前的杯子,在腦中設想,如果此刻將杯子摔碎,我拿著碎片能否殺了商時序。


    「不能。」


    商時序忽然開口,打斷了我的思緒。


    「鍾晚,即便給你一把刀,你也殺不了我。」


    「乖一點。」


    說著,他卻還是拿走了我面前的玻璃酒杯,給我換了隻不鏽鋼的小水缸。


    沒勁。


    商時序靜靜看著我,喝了口酒,又點了一根煙。


    「值得嗎?」


    這三字一入耳,我驀地想起了那天做的夢。


    夢裡,故人也是紅著眼,輕聲問我值不值得。


    「值得啊。」


    我咽下一口烈酒,胃裡火辣辣地,連帶著五髒六腑都跟著疼。


    眼前,緩緩浮現出了那張故人的臉。


    不是宋煜。


    是他姐,宋微瀾。


    我和宋微瀾,從來就不是什麼情敵關系,我們是世上最要好的,朋友。


    ……


    我有一個不幸的童年。


    父母將我扔在老家的山村裡,跟在爺爺身邊長大,後來,他們有了弟弟。


    再後來,因為父母忙於工作,無人照拂,才將我接去了城裡。


    自此,我成了家裡的保姆。


    一個免費的,甚至偶爾連飯都吃不飽的,保姆。


    別人家都是弟弟撿哥姐的舊衣服,我家剛好相反。


    我從沒有過新衣服,大部分衣服,都是撿我弟的。


    女孩子青春期長得快,我比我弟幾乎高了一頭,他又被養的胖,淘汰掉的衣服穿在我身上寬松且短,手臂腳踝都露出許多。


    那時的我,留著厚重的劉海遮住眉眼,走路習慣性地低著頭,內向且懦弱。


    我的青春,是在父母的指責與批判中度過,他們讓我覺著,自己是這世上最糟糕的人,我很蠢,很醜,很糟糕。


    他們肯養我,是我的榮幸。


    後來我才知道,有個詞叫作 PUA。


    然而,我的不幸在高考後結束了,大一時,我遇見了宋微瀾。


    她愛穿白色裙子,黑色長發,笑起來時左邊臉頰有一個梨渦,幹淨而美好。


    我們同班,且同寢。


    她睡在我下鋪。


    時至今日,我依舊記得當初見她的第一面,腦海中一閃而過的,是四個字:


    自慚形穢。


    可她卻很溫柔地握住我的手,說你好啊,我叫宋微瀾。


    我們成了很好的朋友。


    她借口長胖了,把她一些價值不菲的裙子洗幹淨,塞給了我。


    她拉我陪她去燙發,卻順帶給我也換了發型。


    她給我化了人生中第一個妝容,替我刷睫毛膏時,我閉著眼,她的呼吸淺淺落下。


    那溫度我到現在仍清晰記得。


    那天,她將我扯到鏡子前,「晚晚你看——」


    鏡子裡的我,生平第一次穿了幹淨漂亮的裙子,化了妝,換了發型。


    她趴在我肩頭打趣,「完了,班花的位置要讓你搶走了。」


    我怔怔地沒有說話。


    那時我才發現,原來我也是個很漂亮的姑娘。


    我是一個性子古怪的女生,我沒有朋友,我自卑,自閉,習慣性地討好別人,害怕站在人前害怕站在陽光下。


    是宋微瀾一點一點,耐心地將我拽出深淵。


    是她告訴我,晚晚很好,很優秀,很值得。


    我貧瘠且黑暗的世界裡,她是照入的一束光,是我蒼白的人生畫卷中,最濃墨重彩的一筆。


    我們說,要一輩子做最好的朋友。


    要永遠在一起。


    可是,那樣幹淨美好的女孩子,卻得了重度抑鬱症。


    大四那年,所有人都忙於畢業實習時,宋微瀾卻自殺了。


    17


    幸好,當時發現及時,她被搶救了回來。


    可是。


    她卻失憶了。


    她忘記了過去的一切,甚至不記得我是誰,商時序告訴她,他是她相戀七年的前男友,剛剛分手。


    病房裡,她臉色蒼白,虛弱地問我是誰,她看著我笑,「雖然不記得你是誰了,可是——」


    「我想我過去一定很喜歡你。」


    「我們是很好的朋友嗎?」


    那天,我忍著心酸,搖頭說不是,「普通同學而已,我代表室友們來看看你。」


    說完,我放下果籃離開。


    因為——


    我在病房門口看見了一個人,商時序,而我在微瀾留下的日記本裡看過很多次他的名字。


    所謂的七年戀愛,都不過是他的逼迫而已。


    商宋兩家是世交不假,因著宋家近些年的落沒,兩家關系卻始終不對等。


    商家壓了宋家不止一頭,甚至輕飄飄的一個決定,就能決定宋家公司的生死。


    宋家始終是巴結著對方的。


    而商時序與宋微瀾,自幼又訂了娃娃親。


    高中時,商時序便和家裡宣布了與宋微瀾的戀情。


    說的好聽些,是女朋友,說的難聽些——


    不過是一介玩物。


    他不愛她,卻也不肯放過她,折磨,禁錮。


    商時序骨子裡就是個變態,自幼空虛著長大,在二十幾年的歲月裡將他天生帶著的劣根無限擴大。


    有些人,天生就是個壞種。


    商時序就是。


    而我那天離開醫院,第二天,便在學校附近「偶遇」了商時序。


    他以為我不記得他。


    搭訕,邀約。


    我都同意了。


    因為,看過宋微瀾日記本的我清楚知道,面前這人偽善的面具下究竟有多可怕。


    商家勢大,若他真的看上我,根本容不得我拒絕。


    更何況——


    臨死前,我想替宋微瀾做些什麼。


    我活不久了。


    胃癌。


    是的,其實得了癌症的人根本不是宋微瀾,是我。


    隻是,在我和商時序訂婚的前幾天,不知為何,宋微瀾哭著給商時序打電話說她得了癌症,可事實上她根本沒有得。


    那天,商時序留在她房間裡一整夜,第二天來見我時,破天荒地換了件高領衣服。


    18


    思緒漸回。


    我眼眶幹澀,抬頭看向對面的商時序。


    「坦白局?來吧。」


    他喝下一口酒,低聲問我,「孩子究竟是不是宋煜的?」


    「不是。」


    我幹脆回應,「照片都是擺拍,我故意讓他寄給你的,這種有毀名譽的事,隻有他肯配合我。」


    「為什麼騙我?」


    我笑,「為了激怒你啊,為了被你關來這半山別墅,為了找到你地下室裡的賬本,為了將你扳倒,為了看你家破人亡,罪有應得。」


    「商時序,你瞧,我對你多麼上心。」


    商時序擰著眉看我,「那孩子是誰的?」


    他竟還在糾結這個問題。


    我看著他的眼睛,真誠回答:「沒有孩子,我懷孕是假的。」


    「報告單是我做假的。」


    「流產也是聯合我媽我弟在保姆吳嫂面前演的一場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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