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9章
他忽然皺起眉,隻是提起‘拒絕’二字,他的胸腔便忽然傳出鈍痛。
少年眼中無數情緒翻滾,烏雲忽而遮住燦亮眸光,清朗又忽而滌蕩沉鬱,翻滾著喜怒,心情忽上忽下。
華婕不願意讓他多受一秒鍾的情緒苦熬,她回過神來,想也不想便開口道:
“我也喜歡你。
“在上海時,畫的每幅畫裡都有你的影子。
“買房後也想第一個跟你分享。
“看見別墅裡的大書房,想著如果沈墨看見了,一定會喜歡。
“遇到所有的商品,都會忍不住想,不知道沈墨喜不喜歡。
“吃美食的時候,就想,如果沈墨也在,能跟沈墨一起吃就好了。
“我喜歡你,可是害怕這份喜歡,會成為我們友誼的負累,怕你——”
“我喜歡。”沈墨忽然略顯急切的打斷。
華婕挑眉,下一瞬笑靨如花。
“……”沈墨雙眼湿潤,像一隻飢餓了好久好久,忽然被人喂了一根鮮香肥美大雞腿的流浪犬。
感激,興奮,激動,快樂。
想要猛搖尾巴,可他沒有尾巴。
想要大喊大叫,可他發不出一點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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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將自己很長一段時間的衷腸全部傾訴給華婕,可發現話到口邊,竟沒辦法組織成詞句。
他被華婕的話衝擊的大腦打鳴,心跳蹦極。
一向從容又遊刃有餘面對這個世界的少年,突然變得局促不安。
他像是被幸福衝昏了頭,又像是突然成了個傻子。
華婕怎麼就能如此平靜又溫柔的說出那麼多話來?
他明明覺得自己的情感和喜歡遠超過她所表達的,卻偏偏一句話也說不出口呢?
像生怕自己的‘喜歡’被她的‘喜歡’比下去,他幾次啟唇,急於說點什麼。
但又一直找不到自己的聲音。
早知道,該將自己喜歡她的佐證,都提前寫在紙上。
那樣,也就能避免自己當下如此倉皇無措。
這一生如此重要的時刻,他竟比任何時候都更笨拙。
不知何時,他雙手攀上少女手臂,他想要將她緊緊抱在懷裡。
又覺得自己想要的,可能不止於此。
忽然,一隻石子砸在他後背。
少年轉頭,便見錢衝正朝著她猛打眼色。
沈墨順著錢衝的方向看,才發現華父不知什麼時候已經站起身,正將自己兜在衣服裡的高粱果倒入華母撐開的布袋中。
沈墨忙收回手,臉熱熱的將雙手插進褲兜。
掌心盡是汗水,視線立即掃向華婕胳膊,便見她左右袖子被他攥過的地方,兩泅水痕,那是被他汗水打湿的地方。
他臉更紅了,無比窘迫。
華婕卻始終望著他,即便是錢衝拿石子砸沈墨時,她視線也沒有離開過少年。
這樣難得的、能令他如此不自在又羞澀的時刻,相機沒在手中,她隻能用眼睛,仔仔細細的看著他,將之深深印刻在腦海裡。
沈墨真可愛。
這大概就是少年人的愛,宣之於口時,甚至覺得將之形容為‘愛’都是一種令人不自在的俗氣。
他隻能用‘喜歡’代替,顯得清新一些,也令他放松許多。
雖然他這樣坐立難安,這樣窘迫難當,但……又如此的真誠可愛。
明明那麼自信的人,在表白時,原來會如此笨拙。
這就是少年人的魅力吧。
不像許多成年人那般油膩,也不似許多成年人那般敷衍。
在這一瞬間,華婕覺得自己像擁有了這時間最清透、最澄淨也最貴重的寶石。
這顆寶石叫‘沈墨的初戀’,補充說明叫‘赤誠,純粹、熱烈’。
當華父無意間轉頭朝著這邊打望時,華婕快速無比的將手指在自己唇上親了下,然後又飛速在沈墨面頰上一按。
狡黠一笑,她轉身蹲下,紅著耳根繼續採起果子。
留沈墨怔在原地,進退不能,手足無力。
過了一會兒,錢衝兜著自己採的高粱果,一邊吃一邊溜達過來,問站著低頭發呆的沈墨。
“幹啥呢?”
沈墨抬起頭。
錢衝發現,對方居然在笑。
低著頭偷笑。
“不用了。”沈墨說。
“?啊?”錢衝。
“不用巧克力、玫瑰和煙花了。”沈墨說。
“???”錢衝疑惑,忽然瞠目結舌,“你們剛才?”
沈墨得意一笑,從錢衝拉起衣服下擺兜著的高粱果中捏出一顆,送入口中後,轉身朝著華婕採集的方向走去。
“……”錢衝。
巧克力、玫瑰、煙花全不用?
難道……這就是傳說中俊男帥哥的愛情?
果然tmd跟他們這群普通人不一樣……
……
另一邊,華父見沈墨和華婕相對著聊完天,又繼續採果子,他也蹲身繼續。
採著採著,忽然開始覺得好像不太對勁。
怎麼有些果子就剩一半呢?好像被人啃過似的……
撥開面前幾簇不完整的果子簇,他抬起頭,然後便見——
人在後面採果子,歡歡在前面吃果子。
搞了半天,他採的都是狗啃剩下的?
關鍵是,某狗‘華歡歡’還挺挑嘴。
它不吃樹莓屁股……
正磨牙著準備將歡歡趕到後面去,身後忽然傳來沈墨的聲音:
“華叔,我撿到100塊錢。”
華父站起身,轉頭看向少年捏在手裡的紅票子。
他摸了摸褲兜,發現自己之前揣在兜裡的錢不見了。
“我的。”他掏出空兜,對沈墨道。
少年笑著朝華父走過來,他就是溜達過來時,看見在華父走過的路線上有錢。
猜也是華父的。
“我的寶貝怎麼跑你手裡去了……”華父伸手接過沈墨遞過來的錢。
“……”聽著華父這句話,沈墨莫名有些心虛,甚至不自覺扭捏紅了臉。
“?”華父將錢揣進兜裡,抬頭便撞見少年頰邊未及褪去的暈色。
這孩子臉紅什麼?
錢是他撿的,又不是偷的。
……
不遠處,華婕在方才沈墨蹲身採集的地方,也撿到了個東西。
是一張疊的很平整的紙條,她將之展開,看見了熟悉的沈墨的字體,寫的比以往潦草些,但字跡很用力,顯然書寫時情緒起伏不定。
【華婕跟別的男生講話 X
華婕不在身邊 X
華婕跟其他人有說有笑 X
渴望碰碰她,戳戳她 √
我講話時,她大眼睛一直看著我,一副專注崇拜的樣子 √
她太累時 X
她不主動給我發短信時 X
她給我打電話 √
想把所有看到的東西都買給她 √
想看她笑 √
……
=喜歡。
喜歡的話怎麼辦?怎麼辦?怎麼辦?怎麼辦?……】
一連好多個怎麼辦,而且越寫越潦草。
【表白:
1、她喜歡,關系更好;
2、她不喜歡,他恨她,好生氣,不開心,做不了朋友;
3、她不喜歡,他雖然很難受,但忍住,繼續做朋友 X】
華婕忍俊不禁,沈墨顯然不是個能粉飾太平的人。
他的個性太激烈,甚至有點非黑即白。
也許少年人多少都有點吧?
不知道長大後,他會還是這樣嗎?
【不表白:
維持現狀,但我難受。
煩煩煩煩煩……】
華婕抿唇,忍俊不禁。
這家伙就連喜歡一個人,都要這麼直男,居然還畫腦圖,通過文字分析來捋思路。
他到底是什麼絕世大可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