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沈墨覺得自己已經社會性死亡了,尷尬到耳根發燙,閃開視線,想要奪門而逃。
華母立即笑著道:
“還沒吃飯呢吧?你家住哪兒?”
沈墨說了個地址。
“那麼遠啊,你趕回去要四十多分鍾,肯定餓壞了。別走了,留下吃午飯吧,正好今天我做的多。”華母說罷,轉身從櫥櫃裡又抽出一個飯碗,碼在邊上的三個飯碗邊,隨即手一抓,從筷桶裡撈出四雙筷子,啪一聲拍在了桌上。
“……”沈墨愣了下,才忙道:“不了,我回家吃就好。”
“你騎車託我上大坡,餓著肚子還有力氣回家嗎?一起吃吧,我媽手藝很好的。”華婕將筷子擺在四個方向,轉身便去搬凳子,一副留他吃飯已成定局的模樣。
沈墨也沒被人留吃飯過,他爹是個宅在畫室可以半年不出門的人,都是別人登門來他家做客,他爹從沒帶他到朋友家串過門。
沒見過家長被親朋留飯後如何應對的他,有些茫然。
然後……
沈墨發誓他隻愣了幾秒鍾,可再回神時,他面前已經擺好了筷子、勺,以及一碗高成小山的米飯。
他臉更紅了。
進門後屁股都沒抬起來過,他甚至沒有裝模作樣的認真推拒過,看起來肯定特別厚臉皮。
完全就是在人家吃飯的時間上門,還一進來就不走了。
啊啊啊啊,沈墨一個瀟灑肆意的青春期少年,第一次經歷了生不如死的尷尬,還毫無應對之法。
當華父進門看他時,沈墨的頭都要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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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他幹脆放棄面子,不再掙扎了。
穩當坐著,假裝自己是個沒臉沒皮的蹭飯人。
隻要他不尷尬,尷尬的就是別人。
但,當沈墨咬下第一口鍋包肉,所有不好意思和糾結都煙消雲散了。
華母真的超會做飯!
鍋包肉外皮掛糊湿潤如膠質,鹹甜微酸,味道豐富,又香又開胃。
咬開第一層後,是被炸的酥酥的外層肉,再用力,酥皮內又是軟軟的瘦肉。
口感絕了!
食欲大振,沈墨咀嚼的速度從慢到快,眼睛不自覺微微眯起,露出個小動物吃到決定美味時最原始的幸福表情。
都不酷了。
華婕怕他不好意思,偷看他表情,卻忍住了笑。
她對媽媽的廚藝一向有信心,畢竟是她後來吃過各種美味仍眷戀懷念的味道。
方才趴在沈墨腿上睡覺的小狗歡歡聞到香味已經坐不住了,抬頭躍躍欲試想扒桌子求食,被華父一瞪,隻敢臊眉耷眼的搖尾巴和小聲吭吭。
沈墨就悄悄趁華父不注意,從嘴巴裡漏肉給狗子。
歡歡瞬間跟他成了吃過同一塊兒肉的好伙伴,在他腿上坐的更穩當了。
華婕起初還擔心他在陌生環境會拘謹,見他吃的挺歡實,這才放心。
借花獻佛,用自己親娘做的美食喂偶像,也挺感到滿足的。
上一世,她無論如何也想不到,自己有一天能跟沈墨同桌吃飯。
還是在她家。
以前自己到底有多膽怯呢,害怕別人看出來,甚至不敢多看他,更不要提跟她講話。
人生真的太奇妙了,她有種夢遊仙境般的奇幻感覺。
真的不一樣了。
重生回來,一切都會不同的。
她想給沈墨夾夾菜,熱情一下,但又擔心父母覺得她對少年有賊心,便忍住了。
還好華母是個熱情溫暖的女人,時不時招待下,場子始終不冷。
“華婕在學校老實不?她初中的時候上課就有走神的毛病,現在你看她改了嗎?”華母認真提問,儼然把沈墨當華婕小老師了。
“還行,偶爾走神吧,大多數時候挺認真的,筆記也記的挺好的,所有空闲時間不是畫畫就是背課文背單詞刷題,在我們班,論努力她能排第一。”
華婕得意一笑,那必須的,畢竟她已經是個懂得用功的成年人了。
“長進了。”華母摸摸自家丫頭短發,笑的很滿意。
沈墨目光停在華母臉上,一邊吃外酥裡嫩超香超好吃的土豆丸子,一邊生起些許羨慕。
如果他媽還在,也會時常這樣溫柔的看他,跟他講話,嘮叨他,動不動抱抱他摸摸他吧。
“怎麼樣?阿姨做飯好吃吧?”聊完女兒在學校的表現,華母又無障礙將話題拉回了餐桌。
“好吃。”沈墨如實回答。
鍋包肉,炸麻花,土豆丸子,醋溜土豆絲,炒花菜,還有一鍋鯽魚湯。
對於家庭條件極好的他來說,這不算沈墨奢華大餐。
但若以味道來評判,就絕對是饕餮盛宴了。
華母手藝非常好,配菜炒菜都很用心,不像他家廚藝一般的阿姨隻是當工作去搞。
他和父親都不挑剔,隨便吃吃,甚至很少跟阿姨點菜。
也鮮少在外面吃飯的沈墨,第一次吃到這麼好吃的家常菜。
而且……這個家庭的氛圍太好了,小時後他家或許也如此,但……已經淡忘了。
跟沈墨聊幾句外,華父華母夫妻兩個也一直在闲聊,家長裡短的雞毛蒜皮,什麼豬肉漲價了,圓蔥在打折,這些話題以前沈墨從來沒聽到過。
它們本身或許是比較乏味的內容,但……他覺得好奇特。
這些話題,散發著濃鬱天然的溫馨氣息。
雖然他們家不富裕,客廳餐廳合並了仍有些擠,但這種擁簇著的熱鬧反而讓沈墨覺得舒服。
也許因為屋子小,所以人和人之間的距離也近吧。
狗子從他腿上跳到地上後,仍一直圍著他搖尾巴,一副真的很喜歡他的樣子。
而華婕,她真是個爽朗的少女,歡快自在,絲毫不因家貧而覺得拘謹自卑,這讓沈墨覺得她灑脫,率真,有點可愛。
當然,也可能是因為剛吃了超好吃的一頓飯,身心愉悅,所以看她格外順眼。
飯後,華婕站起身幫母親收拾碗筷,沈墨坐在那裡喝華婕給他倒的白開水,完全沒有要幫忙整理的意識。
華父橫眼一掃,就知道這孩子家境不錯,被人伺候的習慣已經融入骨髓了。
沈墨飲料足飯飽,整個人有些燻陶陶的發暈,想睡午覺,但顯然沒有睡午覺的條件。
一想到要騎車穿越幾乎半個勁松市回家,他就有些犯懶。
是吃太多了,那麼多菜都空盤,他覺得自己功不可沒。
想著喝完這口水就作別,便聽到華父道:
“華婕在家好好寫作業,我和你媽上山去採榛子,晚飯前回來。”
說罷,華父起身去穿外套。
上山採摘野果子的裝備已經提前準備好了,華婕帶沈墨進門時,華父往摩託車側袋裡裝的就是要剪果子的剪刀。
華母手腳利索的刷碗歸櫃,擦了擦手也準備出門。
沈墨意識到自己該走了,放下杯子準備抬屁股。
結果被華婕搶先,她‘啊’一聲低呼,引的所有人看她。
沈墨再次錯失離開的好時機。
“我也想去!我也想去採榛子!”華婕一臉期待,一副恨不得撲到爸爸身上的熱切模樣,“我還可以去山上畫寫生!我作業都寫完了,最近學習也超認真的爸,每天我都早起背單詞,晚上也熬夜刷題,爸帶我去吧,我也要去!”
她一口氣嚷嚷了一堆,眼睛水汪汪的,仿佛隻要當爹的敢拒絕,她就能立馬嚎啕大哭出來。
飯後腦子暈糊的沈墨差點答應了,幸虧及時反映過來他不是她爹,隻是個來蹭飯的過客。
……
就……
挺突然的。
沈墨可能真的是吃多了,全身血液都湧入胃裡,大腦供血不足到已經放棄運轉了。
華婕要跟父母一起上山採榛子,華父以摩託車要放裝榛子的筐為由拒絕。
然後,華婕翻騰了各種花招求情,並提出帶上好同學沈墨,讓沈墨騎自行車載她上山為解決方案,成功達成了她跟隨上山玩耍的目的。
“……”沈墨彎腰開自行車鎖時,還處在茫然的狀態裡。
發生了什麼?
華父推著摩託車出院子時,轉眸看了眼沈墨,又看了看高興的快要蹦高高的自家女兒。
雖然這倆孩子才從初中升到高中,可能還沒開始覺醒男女之心。
但自家女兒已經長到一米六幾,開始有女孩樣。這小伙子也有一米八了吧,比他這個成年人還高……
視覺上儼然是大人了。
華父心裡很有些不高興,總覺得帶著個陌生男孩子和自家女兒一塊玩,是件不太合適的事。
但想到他們是同桌,一周7天裡有5天都在一塊兒,還都在少年宮上課外班,當爹的想阻隔女兒跟異性接觸是不可能的。
畢竟都已經是2000年了,又不是舊社會。
反而是他如果很專斷的幹涉,倒可能起到反效果,讓兩個原本天真的同窗玩伴生出異樣心情。
推著摩託立在小巷中,華父有種華家有女初長成的澀意,第一次當爹的他,忽然體會到生個女娃娃的操心。
華婕最後一個出門,背後背著畫板,胳膊肘挎著裝畫材的小包,懷裡還抱著狗。
“……”華父:這一看就不是上山採榛子的架勢。
“……”沈墨:連狗也帶著嗎?
“狗給我吧。”華母伸手接過歡歡,坐上了華父的車。
華婕也坐上沈墨的車後座,兩架齊驅,一輛是油轉動力,一輛是人力狂蹬。
沈墨盯著華父的摩託車屁股,賣力跟上,心想:如果不是沒滿18歲,他爹不允許他騎著自己的摩託出門……哼!
進山的路面有些顛簸,好在他們家住的已經是山上了,採榛子的地方隻是往遠處沒有居房的森林裡去,不需要再爬坡。
華婕已經好久沒跟爸媽一起進山玩耍了,有一輩子那麼久了。
小時候,她常常跟爸媽上山採蘑菇,採高粱果,採榛子等,北方山林特別富,棒打狍子瓢舀魚。
她爹從小就是野小子,上山下河無所不能。
父母輩上學的時候還會幫學校養豬種土豆,她爹守夜看豬的時候,因為嫌棄豬半夜哼哼擾他睡覺,猛揍豬,豬果然不哼哼了,但第二天天亮發現豬已經硬了,據說離家出走2天後才被爺爺拎回家暴揍屁股,又帶去學校道歉。
雖然常常挨打,但父親端鳥窩、捉蝈蝈、釣魚追狍子的事兒還是樣樣在行。
雖然後來皮小子當爹了,但這些娛樂手藝也沒落下,帶著老婆女兒照舊上山下河、捕鳥養狗。
華婕還記得,在別的孩子想養條狗都未必能如願時,他爹已經帶著她養過荷蘭豬、貓、大狼狗、小京巴、麻雀、百靈鳥、兔子等許多小動物了。
好令人懷念啊,華婕忍不住哼起歌。
在沈墨自行車的顛簸下,她的歌聲顛出波浪線,跑調跑的厲害,卻仍停不下來。
“你唱的什麼鬼?”他抗議。
“你不懂,我自創的!”後世d音歌曲,絕對新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