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好,韓隊。”兩人齊口答應。
沉默了一會,韓長林拿起地圖,語氣鏗鏘有力:“這個地圖就是突破口,要想找到真正的證據,那就找到劉羽微的遺體。”
屍體是最直接的證據,找到屍體,幾乎等於找到最關鍵的線索。
但是劉羽微失蹤七個月了,她到底在哪?還是什麼也沒有留下,畢竟在那座林谷裡,充滿了太多不可確定。
要想在秦東子峽谷裡找證據,恐怕如大海撈針。何況當初求援隊進行過深入搜索,不然並不會得出劉羽微意外身亡的結論。
其實每個人都清楚這個難度。韓長林也不例外,他掃視一周,面對所有人並不確信的眼神,下了指令:“這次任務必須完成!”
他的語氣很堅定,所有人都認真點了點頭。
唐小川說:“韓隊,憑著滕飛畫的地圖,我相信一定能找到。”
“散會,”韓長林說,“我去聯系下秦東市公安局,請他們協助調查。”
“都忙去吧。”韓長林揮了揮手,徑直離去。
第二天早上,孟思期和趙雷霆到了秦東子峽谷入口那邊,剛下車,孟思期就感覺一陣清新空氣撲面而來,眼前是一片青山綠水,更遠的地方,還有白色的迷霧,氤氲繚繞,頗有仙境,僅從這個角度看,就能感受出秦東子峽谷的魅力所在。
這入口其實也就是一個露天停車場,還有一座加油站,附近零零碎碎坐落幾家商店。
拿著滕飛和劉羽微的照片,兩人挨個上門詢問,終於在一家小商品超市,老板娘認出了照片裡的人,她很肯定地說:“我記得他。”
“你為什麼這麼確信?”趙雷霆問。
“那天,這個小伙子來買煙,但是打碎了貨架上的梨汁,玻璃都碎了一地,我要求賠償,但是小伙子呢,偏說是我貨架不穩,我們就爭吵了起來。後來,大概是他女朋友,就勸了一句……”
“你說的是這個女孩嗎?”趙雷霆又拿出劉羽微的照片給她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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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娘拿在手裡看了一會,點了點頭,“像,時間太長了,我對那小姑娘的印象不是很深,但是感覺像。”
“後來呢?”
“我剛才說到哪了?”老板娘問。
“你說到,你和小伙子吵了起來,但是女孩子勸了一句。”
“哦對。”老板娘興致盎然般接著說,“小姑娘說了一句話,大概就是算了的意思,小伙子這點還是值得贊揚的,他當場就聽了小姑娘的話,還多給了我一些錢……”老板娘又說了一堆兒,最後總結下來就是,她對小伙子印象比較深。
又詢問了時間和兩人穿著等一些細節問題,由於時隔時間太長,老板娘隻記得是一天中午。孟思期一直做著詢問筆錄,寫滿了一頁紙。
兩人離開商店後,趙雷霆說:“你有沒有覺得,滕飛很刻意?”
“你是說,他是故意和老板娘吵架,讓人記住他。他這麼做的目的是什麼?”
“證明他去了峽谷?”
“他其實,也不需要證明啊。”孟思期看過筆錄,認識劉羽微和滕飛的人都能證明他們去的是秦東子峽谷。
趙雷霆點了點頭,“那倒也是。”他又搖了搖頭,“算了,還是等進山搜索再說吧。”
除了調查商店,兩人還帶著一個任務,就是找一位熟悉秦東子峽谷的戶外人員。
兩人不費吹灰之力,就在滕飛原來工作的戶外店的店員推薦下,找到了一位老師,也是戶外運動愛好者,而且不止一次去過秦東子峽谷。
三天後的早上,幾輛警車嗚嗚地開到了秦東子峽谷入口的停車場,車上下來七八個偵查人員,還帶著四頭警犬。
孟思期和趙雷霆坐一輛車,一大早去接了戶外運動愛好者李平老師。
她剛下車,就見到十幾名雄赳赳穿著標準制服的警員和幾條兇悍高大的警犬,列陣在那,頓時被這氣勢震到了。看來這次是動真格的了。
她其實挺害怕狼狗,這些警犬土黃黑背,個個如狼一般,特別是它們眼珠子烏溜溜瞅著她時。不過它們看上去卻很守規矩,坐在原地一動不動,甚至有一些溫馴的錯覺。
韓長林正在和一個陌生男人探討著什麼,猜得出,那個男人應該是秦東市公安局這次協助調查的負責人,案發地在秦東市,這應該也是兄弟單位的互幫互助。
韓長林說話時,目光在孟思期這邊停留了一會,很快,他結束談話,向他們走了過來。
趙雷霆說:“韓隊,和你介紹下,這是戶外運動專家李平老師。”
李平主動握手,“韓隊久仰,不敢當啊,我隻是一個戶外愛好者,在這片峽谷出遊過幾次。”
寒暄了幾句,韓長林問:“李老師,你對嫌疑人提供的路線怎麼看?”
李平三十多歲,看上去有份老師的儒雅,面相沉穩,他手裡就是提前拿到的地圖,他解釋說:“韓隊,我看過地圖,基本符合進山的路線,因為如果兩個人當中,有一個沒有戶外經驗的女性,很難再選擇其他路線。考慮到地圖精準性,進山以後,我會根據實際情況,給大家做下判斷。”
“好,那這樣再好不過了。”
孟思期蹬著登山鞋,在警服外還套了一件厚實的運動衝鋒衣,這還是趙雷霆強烈建議的。直到進山,孟思期才發現這建議的重要性。
這條進山的路線與其說叫路線,實際上更應該叫荊棘之路,根本沒有一條清晰的路,遍地都是樹枝荊棘和藤蔓樹葉,幾乎每走一步,都是和各種刺兒和蟲子摩擦,她到現在都沒明白那些驢友們到底是圖個啥。
她終於認識到馮少民之前阻止他進山的遠見,馮少民曾說,“一個女孩子去什麼山裡”,她以為馮少民對她有偏見,實際上進山以後才明白他還真不是偏見。
好在這隊伍比較大,前面有偵查員開路,路才顯得開闊了些。雖然隻是進山的路線,但韓長林很謹慎,要求大家把搜索的路線擴大,隊伍分成三隊,地毯式朝前搜尋。
如果說有什麼讓孟思期感覺不錯的地方,那就是山林間的鳥語花香,清新自然的空氣那是城市建築裡無法體會的。
路上,警犬也時有發現,不過都是一些動物的屍骨。
孟思期和趙雷霆走在一塊兒,她問:“趙雷霆,你說這警犬能找到屍體嗎?”
趙雷霆笑著說:“這警犬可不一般,它們是昆明犬品種,是專門經過刻苦訓練出來的,耐力強嗅覺靈敏,就算埋在地底下的屍骨也是能嗅出來的。”
“真的嗎,這麼厲害?”
“可以拭目以待下。”
一心想著拭目以待,孟思期的步伐也加快了,原本兩個小時左右的路線,因為搜索,變得特別慢,大概隻走了一半,孟思期就感覺體能消耗得差不多,她開始放慢腳步,走一會歇一會。
趙雷霆也亦步亦趨,關注她的情況,“我說你行不行,死活賴著要來……”
其實原主本就是警校出身,身體機能還不錯,孟思期完全是因為不會運用體力,所以才顯得這麼狼狽,她肯定是要堅持下去的,咬著牙說:“得了吧,你不也喘大氣。”
趙雷霆沒說話,就笑了笑。
走了一段路,孟思期又想歇一會,這會她扶著一顆枝葉茂密的小樹存點體力。
突然,趙雷霆衝了上來,她正不知怎麼回事,一隻胳膊就被趙雷霆逮住了。
第12章 消失的她(5)
一隻附在孟思期手臂上的黑色蟲子被趙雷霆快速用手掌抹掉。
孟思期直起身子,被他這突然的動作驚了一跳。
“山螞蝗!”趙雷霆解釋說,“這東西吸血。”他又指了指她身旁的樹葉。
孟思期體力不佳,顯得有些木訥,但聽到吸血兩字頓時清醒了。
她朝著身旁的樹葉瞅了瞅,一隻比筷子稍細一些,黑色帶淺顯西瓜紋的長形蟲子,渾身帶著粘液,正無限拉伸著自己的身子,要往孟思期身上爬。
“啊……”幾乎同時,孟思期彈了起來,朝前跑去,留下趙雷霆漠漠發呆的眼神。
李平走在前面,大概聽到了什麼,這時回過頭來,笑著說:“這山螞蝗神不知鬼不覺,指不定什麼時候就爬到你身上,有時候衣服再嚴實也防不住,但也沒什麼生命危險。”
主要,孟思期也不是擔心生命安全,就是覺得這種東西特別惡心。
到了中午,終於要歇一歇了,孟思期不敢坐下,怕神不知鬼不覺又遇到什麼山螞蝗,因此她隻得站著吃幹糧喝水。
她喝水時眼睛怔住了,她親眼見馮少民和幾個偵查員摘去腳踝和手腕上的山螞蝗,山螞蝗旋即蜷起來,被扔得遠遠的。
他們口中在罵,表情卻看起來很輕松,就像是碾死一隻蚊子,然而皮膚上頃刻間留下了鮮紅血口。
那一刻,孟思期感覺頭皮發麻,她總覺得身上哪哪都不舒服,異樣難受。
沒做過多休息,一行人繼續前行,下午一點左右,終於走完了進山路線,到達了滕飛所畫的終點坐標。
雖然已經被枯葉藤蔓包裹著,但孟思期一下子就瞧見了爛在土裡的帳篷,這裡應該就是滕飛和劉羽微當天晚上露宿的地點。
說實話,她根本就不敢想象,大晚上睡在這種地方難道不害怕嗎?這漫山的蟲子,劉羽微當時的心情又是什麼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