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我娘從小教育我,天下的男子大多負心薄幸。
所以我與沈璟行春風一度後,幹脆利落選擇去父留子。
六年來,我將自家生意從聽雲山下擴展至京城,商鋪開了一家又一家,儼然成了京城的隱藏小富婆。
孩子也一天天長大,聰明俊俏又乖巧。
誰知一日出門,卻衝撞了當朝攝政王的馬車。
一隻修長冷白的手從轎中伸了出來,轎中人的嗓音無波無瀾,清淡如玉:
「發生了何事?」
熟悉嗓音聽得我瞬間石化。
01
「長安,快跪下。」
我趕忙拉著長安的手跪在攝政王的馬車前,頭低得差點埋進衣襟中去。
生怕上方的人瞧出我的臉。
今日中秋,京城一片熱鬧,我便帶著長安出門逛燈會。
猜燈謎時一時不察,這小崽子竟然被人群擠了出去,甚至還差點衝撞上別人的馬車。
隻是沒想到,這攝政王沈璟行,竟然是……他。
我原隻知他的名字叫沈三,卻是不知他真名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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璟行璟行,這般好聽的名字倒實在配他這人。
隻是曾經一針一線替我縫補衣物的病弱小公子,如今又怎成了這皇城中生殺予奪的冷面王爺?
「王爺恕罪,小兒頑劣竟膽大包天衝撞了王爺的馬車,民女實在教子無方。」
一旁的長安見我如此,小小的孩童立刻上前擋在我面前,急切又奶聲奶氣道:
「攝政王恕罪,不關我娘的事,是我剛被人擠了出來撞了您,您不要生氣好不好?」
此時我唯一慶幸的是長安除了眼睛鼻子像他,嘴巴像我。
其他地方則誰也不像。
一眼被認出來的舊戲碼,還好不可能發生在長安身上。
「無妨。」
淡淡的嗓音在頭頂響起。
輕飄飄的,聽不出什麼情緒。
我依舊拉著長安跪著:「民女有罪,望王爺容許民女與犬子跪到王爺離開。」
現在站起來,我的臉肯定會被沈璟行瞧見。
認出來可就麻煩了。
上方的人卻遲遲不見動靜。
忽地腳步聲傳來,一片月白的衣角忽地出現。
目之所及,熟悉的修長手指扶了長安起來。
我忽地就想起了六年前也是這雙手,替我生火做飯,洗衣疊被。
手的主人則任勞任怨做著這些賢妻良母般的事,小白兔似的乖乖等我回家。
如今時過境遷,面前的沈璟行居高臨下望著我。
「為何不敢抬起頭來?」
回憶中斷,我依舊垂著頭:「民女貌醜無鹽,唯恐驚嚇了王爺。」
眼前人在我面前站定了片刻。
似是冷笑了一聲。
我尚在糾結那聲冷笑是否是我聽錯,他卻一個轉身。
什麼也沒說便走了。
這是……沒認出我來?
我松了口氣。
忙拉著長安的手立馬回了家,燈會也嚇得沒了半點興致觀賞。
沒承想第二日卻迎來了不速之客。
我親自來名下的一家胭脂鋪查賬,正和賬房先生討論著上月營收下月進貨,忽聞剛還熱鬧的外間瞬間死了一般寂靜下來。
察覺不對,疑惑地下樓查看。
卻見店內的女子個個屏氣凝神,目光又驚又痴迷地盯著殿內一男子。
待看清那人是誰,我心口頓時一緊。
……沈璟行?
他來做什麼?
「不知王爺親臨小店所謂何事?」
我壓下心頭慌亂,面上一派雲淡風輕。
既已被看見了,躲躲藏藏反而讓人心生疑竇,倒不如大大方方。
何況天底下又不是沒有相貌相似之人。
「孤聽聞這蘭瑛閣的胭脂極好,不少公主皇妃都闲置了進貢的胭脂水粉,反採購這蘭瑛閣的。」
沈璟行放下手中的胭脂,望向我時眼眸極其陌生。
仿佛除了昨日,他從未見過我。
「恰好太後娘娘後日生辰,孤特來挑選一番。」
離別六年,不同於十八歲的他介於少年與青年的那股子青澀秀氣。
如今二十四歲的沈璟行五官輪廓越發鋒利,人也越發挺拔,斯文清俊中多了幾分上位者的沉穩與逼人氣勢。
倒叫人發怵。
我幹笑幾聲:「區區胭脂何德何能竟也值得王爺親臨,小店當真是蓬荜生輝了。」
「既然如此,民女便推薦幾款適合太後娘娘尊貴身份的特供胭脂。」
他淡淡點頭。
看了一圈,倒是認認真真挑選起了胭脂。
從前他隻幫我一人挑過這胭脂,如今倒也會幫別的女人挑了。
聽聞當今陛下年幼,太後也不過二十三。
坊間傳聞攝政王同這位太後少年相識,青梅竹馬恩愛不疑ţű̂ₗ,不承想一朝卻身份如天塹,青梅嫁了先帝,竹馬成了繼子。
如今先帝去世,攝政王太後又共同輔佐幼帝,兩人似是又擦出了火花,多有桃色秘辛。
我自顧自思忖著,面前沈璟行卻話鋒一轉:
「老板如此年輕,不知孩子如今幾歲?」
心猛地一跳。
他提孩子做什麼?
他若是認出我了,說孩子五六歲不就不打自招了嗎?
「四歲。」我臉不紅心不跳撒謊。
就算他認出我又如何?
分別六年,除去孕期十月。
四歲的孩子無論如何都不可能是他的。
沈璟行指腹摩挲著白玉胭脂盒沿,似笑非笑:「四歲的孩子這樣大了?」
「這孩子從小貪嘴,民女便也一直遂了他的願。」
「是嗎?」
他勾一勾唇,笑意涼薄。
捏住我的下顎迫使我抬起頭來,一雙琥珀色的桃花眼漠然盯著我面上神情。
「老板可有半句虛言?」
我勉強一笑:「不曾。」
他唇角涼意卻越發深了。
「孤有先帝特賜的金麟牌,見孤如見君王。」
「這株連九族的欺君死罪,老板還是想清楚了,再開口。」
我:「……」
02
我和沈璟行確實有過一段往事。
遇見他的那天正值清明時節,大雨滂沱,山路泥濘湿滑。
我採完藥挎了個木籃,打著把油紙傘正往山下走,忽見路上躺了個渾身泥濘的公子。
路過的男人不能撿,這是千古定律。
我隻當沒看見,抬腿便準備從他身體上跨過去。
誰知下一刻卻被一把抓住了腳踝。
垂下眸一看,地上的人雖一身白衣沾滿泥濘,但膚色白皙,一雙琥珀色的眸子顏色極淡,竟是個俊美不可方物的漂亮美人兒。
愛美之心人皆有之。
最後我還是鬼迷了心竅般將他撿回了家。
他說他叫沈三,家中排行老三。
他的家人四年前在流亡途中全死了,如今隻有他一人命大活了下來。
要不說人要俏,一身孝呢。之前還一身髒汙的人已換上一身幹淨白衣坐於榻上,流水般的烏發傾瀉而下。
鼻梁高挺,眉目如畫,看著不似凡人,倒像個墜入凡塵的謫仙。
「我既然救了你,你要報答我的知道嗎?」
我將藥汁端給他,開門見山直接道。
他臉色還帶著些病弱的蒼白,聞言點了點頭:「好。」
「我說什麼要求你都願意答應?」
他垂眸:「命是小姐救的,自當以命相報。」
竟是個如此懂得感恩之人。
我說:「我不要你的命,隻要你的人。做我的夫君,一年為期。」
他長睫一顫,抬頭望我:「為何一定是夫君?」
「我如今十九早已及笄,該嫁人了。」
「隻有一年?」
「不好困你太久,一年後我放你自由。」
他頓了片刻,薄唇微抿,終是道:「好。」
我為什麼救他?
不為別的,隻為他生得白白淨淨,又這樣一番斯文幹淨的讀書人氣質。
適合借種。
03
我娘從小就告知我,天底下的男人大多負心薄幸,而女之耽兮不可脫也。
遇人不淑,情之一字於女子來說便不過一劑砒霜,百害而無一利。
娘當年便是救了這樣一個薄情郎。
她心地善良,路遇一個被馬賊劫掠渾身是血的男人便將他救進了家,衣不解帶日日照顧。
沒過多久兩人生出情愫,原以為會是段郎情妾意般的美好情愛,直到兩年後我出生了。
他拉著我娘的手,言辭懇切說要回京見父母,以後好三媒六聘迎娶她。
可誰知卻是一去不復返。
我娘以為他是死了,但活要見人死要見屍,攢了四年盤纏千裡迢迢趕來了京都,正巧撞見他攜家帶口上街遊玩。
原來他不是死了,而是早已在京城攀上了公主。
將我娘這個糟糠之妻棄之如敝履,我這個隨性而至的孩子置之不理。
那人怕我娘纏上,先是半真半假威脅我娘。
見我娘無動於衷後,又同我娘下跪哀求我娘不要告訴公主他們的事,硬塞給我娘一筆封口費。
我娘沒要錢,狠狠甩了他一巴掌,隻要求他陪自己回去。
那人見我娘軟硬不吃,便對著她拳打腳踢,派人將她亂棍打出了京城。
對外還稱我娘一個山野村婦見了京城繁華,妄圖爬上驸馬爺的床求得一世榮華富貴,當真寡廉鮮恥。
我娘是個夫為妻綱的傳統儒學訓導出的女子,生性柔軟,如今六年真心錯付,遭了丈夫背棄便一口鬱氣在胸,回來後一病不起。
憂思過度後,三尺白綾懸上房梁,早早便過世了。
後來的我被村頭的孫娘撿了回去。
她丈夫早亡,膝下無子,待我如親女兒。
一年後她開始經商,一個弱女子也能將生意做得風生水起。
所以你看,與其等著男人依靠,不若女子自己強大。
到時這所謂情愛,也不過生活的錦上添花罷了。
我不想要男人,隻想養個自己的孩子。
這沈三,正中我心意。
夫妻一年,足夠我懷上孩子。
然後去父留子。
因著不過臨時的夫妻,我並不想同他過官府文書,也並不想拜什麼堂。
但他卻是有幾分固執在身上的。
默契地不提官府文書,卻是一定要同我拜堂。
淡色的眸子定定望著我,語氣不容置疑:「一年的夫妻也是妻,必須名正言順。」
我問:「若是名不正言不順,不拜堂便隨隨便便在一起的呢?」
「那不叫妻,叫妾。」
妾可真是一點也不中聽。
何況我拗不過他。
想著拜個堂就拜個堂吧,給彼此一個名分,以後孩子出生了孩子倒也不至於算野種。
我們就這樣拜了堂成了親。
除了都是彼此初夜的洞房花燭有些難堪。
他路途艱難,我出乎意料地痛苦了好一陣,其他倒也順順利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