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聽說是從國外回來處理家事的。
理所應當男孩就變成了欺負的對象。
後來大家發現不管做什麼,男孩都不說話。
於是猜測他是啞巴,變本加厲地欺負他了。
那時候因為父母離婚,我算是大院裡的異類,除了盛璟,沒人願意跟我玩,甚至還會捉弄我。
起初我很慶幸有這個男孩的存在,因為自從他來了,我被欺負的次數就少了。
有一次,甚至有人邀請我一起去捉弄他。
他們早就發現,男孩格外害怕飛蛾。
於是大家一起捉了幾十隻碩大的撲稜蛾子。
最大的那隻,幾乎有小孩的手掌大小。
趁著大人不在,一伙人悄悄跑到男孩家的窗口。
他們將裝滿飛蛾的袋子扔了進去,隨即死死抵住窗戶。
瞬間,驚恐的呼叫響徹房間:「啊啊啊啊啊!」
所有人爆發出一陣大笑:
「啞巴急了也會啊啊叫!」
那天我沒有參與,隻在家裡跟去參加夏令營的盛璟打電話。
Advertisement
聽到聲響,我匆忙跑了下來。
小孩們已經跑了,房間裡隱約傳來低聲的抽噎,以及翅膀扇動的啪啪聲。
我仗著身子瘦小,硬是從窗戶擠了進去。
房間裡到處都是撲稜蛾子,看得人頭皮發麻。
角落裡那個男孩蜷縮著抱著膝蓋抽泣。
他鼻尖上正停著那隻最大的飛蛾。
救命!我也很害怕啊!
但想起平時被欺負的自己,我終是鼓起勇氣想要上前趕走飛蛾。
結果慘遭飛蛾撲臉,慘烈嚇暈。
當天晚上還發起了高燒,醫生說是驚嚇過度。
等我好起來,「啞巴哥哥」一家已經搬走了。
隨著我長大,這件事情幾乎被我遺忘掉了。
誰知當年可憐兮兮的男孩,變成了如今的上司呢。
邵風成說當時我嚇暈在地上以後,他都驚呆了。
而我還在不屈不撓含糊不清地安慰他:
「啞巴哥哥別怕!」
「區區蛾子而已,我保護你!」
我們彼此對視,沉默半晌,我顫顫巍巍開口:
「實不相瞞,我腳趾已經摳出了一棟別墅。」
「還是帶地下室和閣樓那種。」
到底是誰給了小時候的我勇氣啊!
邵風成被逗笑了:
「不過還要謝謝你。」
「我那會兒得了自閉症,幾乎不怎麼說話。」
「看你暈倒了,我怕你出事,這才打電話叫人來幫忙。」
「我父母當時聽見我說話了,差點痛哭流涕。」
「後來他們帶著我出國了,我再想找你,就聯系不上了。」
「直到……」
直到這次回國任職,拿到總公司給出的商務副總人選簡歷。
熟悉的名字,配上照片上依稀可辨的眉宇。
終於讓他確定了,我就是當年二得驚天動地的小女孩。
13
片刻之後,邵風成推給我一個飯盒:
「給你帶的。」
「我看你每天中午就吃三明治和黑咖啡,對胃不好。」
「嘗嘗我的手藝。」
飯盒裡是色香味俱全的土豆牛肉,菠菜粉絲,還有三隻剝了殼的大蝦。
邵風成甚至貼心地在米飯旁,擺了藍莓和草莓當餐後水果。
我並不傻,但也不知道該如何回應他,隻得大口幹飯。
邵風成在我對面慢條斯理地等著。
直到我吃完,他自然地伸手拿飯盒要去清洗。
我趕緊護住空飯盒:
「那哪兒好意思?我自己來...」
邵風成突然對我笑了笑:
「沒關系,你不用著急。」
「你這麼好的姑娘,值得享受被愛的過程。」
我於愣怔間,被他抽走了空飯盒。
對方笑得像偷了腥的老鼠,大搖大擺去刷碗了。
就在這時我的手機突然震了一下,一條微信彈了出來。
盛璟:【對方向你轉賬:0.01元。】
我嘴角抽搐:
這是想試探一下我有沒有刪掉他,但是不小心玩脫了唄。
許是盛璟也知道自己犯蠢了,索性開門見山:
【你沒刪我?】
【你是不是還放不下我?】
我無語道:
【大哥,首先你答應折現還我的錢還沒給我。】
【其次,上班很累,很需要吃點瓜調劑一下。】
這倒是實話,之前沈思為了炫耀加了我微信。
這段時間看兩人在微信上秀「你畫我猜」的愛情很解壓。
通常都是沈思在朋友圈發:
【哇!好喜歡這款包包!】
【幫我選個戒指!男朋友答應送我當生日禮物,哪個好看?】
然後盛璟就在下面回:
【寶寶喜歡就買!】
隔不多久,沈思就心滿意足得到了想要的。
而盛璟的朋友圈則明顯少了很多聚餐、聽音樂會之類的活動。
回完盛璟,我就去開會了。
等到三個小時的會議結束,我才有空看手機,盛璟自顧自已經發了幾十條微信。
全是在吐苦水。
他說沈思不懂事,經常無理取鬧。
每次她想練琴時,就不許盛璟打擾。
但是當盛璟想練琴,沈思就會撒嬌讓他陪著逛街,他不去的話,沈思就會生氣爭吵。
偶爾沈思還會跟我攀比,讓盛璟帶她去以前我們約會吃的高檔私家菜。
盛璟壓抑著不耐煩告訴她,那些餐廳隻接待會員,沒有我,他也進不去。
沈思根本聽不進去,主打一個前女友有的,我也得有。
殊不知,我和盛璟在一起時,幾乎所有開銷都是我付的。
還有,他其實知道,他被警察抓起來時,沈思隻是害怕了,不想跟他一起面對。
他自嘲道,如果當時他真的進去了,沈思肯定第一個撇清關系。
微信最後,盛璟第一次低頭示弱:
【我後悔了,亦舒,我們可不可以重新開始?】
【當初你買給我的琴,還沒有給我。】
【讓我再為你拉一曲盛妝吧?】
我表示很感動,隨後嚇得把他刪了。
還不還錢不重要,有跟他糾纏的工夫,十倍的錢我都掙出來了。
而且他可能不知道,帶回來的琴早就被我掛在二手網站賣了。
賣的錢被我拿來添了三雙高跟鞋,兩套西服套裝,一條新款長裙。
果然還是給自己花錢最香。
14
自從我把盛璟刪了,公司仿佛開了掛一樣籤合同,當月流水過億。
對此,邵風成特別心機道:
「你看!他擋了你的財運!」
「嘖嘖嘖,要是我,這樣的男人可不敢要。」
我:「?」
我虛心求教:
「那你喜歡哪樣的男人?」
「詳細說說?」
邵風成噴了一口茶:
「倒也不是那個意思….」
這段時間,邵風成天天給我帶飯,還聲稱「飯搭子文化」是我國優良傳統,必須發揚光大。
說不動心,是假的。
與盛璟在一起,我整個人特別緊繃,還有若有若無的自卑。
但與邵風成在一起,會覺得整個人格外輕松。
有時候哪怕不說話,隻是在一起各自處理工作,彼此也不會覺得尷尬。
他在大部分時間會讓我覺得如沐春風,但偶爾也會在我面前表現出小幼稚。
就比如現在……
我震驚地看著邵風成,以及他手中锃光瓦亮的嗩吶:
「這……這就是你說的,要給我的驚喜?」
邵風成驕傲地揚著頭:
「你不是喜歡音樂家嗎?」
「我也可以!」
「我學了很久呢,現在超厲害!」
說著他特地整理了一下發型,將嗩吶放在嘴邊,深吸一口氣。
隨即一曲高亢嘹亮的《父老鄉親》響徹整個房間。
我麻木,震驚,不知所措。
他激動,驕傲,越戰越勇。
一曲終了,他期待地看向我:
「怎麼樣?」
「好不好聽?」
我不忍傷害他脆弱的小心靈,隻得鄭重點頭:
「宛若天籟。」
就在邵風成激動不已,大有想再來一曲的架勢時,敲門聲響起了。
我打開門,盛璟胡子拉碴地站在門口。
見我來了,他眼中亮了亮:
「亦舒,我總算見到你了!」
我還沒說話,一個腦袋便從後面架在我肩膀上,還狗膽包天地蹭了蹭:
「寶貝,誰啊?」
我無語地看看邵風成:你這是生怕氣不死他?
對方無辜衝我眨眨眼:「嘿嘿。」
我徹底沒了脾氣,隻好對眼睛噴火的盛璟冷漠道:
「什麼事?」
盛璟答非所問:
「他為什麼在這兒?」
邵風成火速扒拉開我,興高採烈搶答:
「我給寶貝做飯來了。」
盛璟捏緊了拳頭,臉上青筋暴起。
就在下一秒,邵風成冷笑了一聲,高高在上輕視道:
「又想打人?」
「小屁孩,最沒本事的人才隻會揮拳頭。」
「你敢對我動手,我一定送你進去。」
說著他單手撐在門框上,微微俯身直視盛璟:
「我、說、到、做、到。」
邵風成褪去那副在我面前的幼稚與溫柔,骨子裡依然是在名利場上殺伐果決的總裁。
也是在這一刻,我終於發現了。
小時候自閉、不說話、害怕蛾子的「啞巴哥哥」。
終於在漫長的歲月裡,近乎殘忍地自愈了。
如果他可以,那麼我是否也早已不是兒時缺愛的小孩?
缺愛的人,憑什麼不能自愛呢?
盛璟眼裡閃爍著水光,哀求地看向我:
「亦舒,求你了。」
「再給我一次機會。」
「樂團已經向我發來邀請,許諾我首席的位置了。」
「我會變得比他更優秀,你回到我身邊吧,好嗎?」
我仔仔細細打量眼前的盛璟。
他看起來過得不太好。
衣服皺皺巴巴,想必沈思沒有幫他熨燙,他自己也不會。
原本細膩的皮膚上,泛著油光,還有未刮盡的胡茬。
沒有我替他付皮膚保養的錢,他越發不像那個高貴的王子殿下了。
半晌,我終於笑了:
「盛璟,你是不是覺得,我永遠是那個離不開你的小女孩啊?」
「我原來接受你的冷淡,是覺得你終有一天會被捂熱。」
「但當我發現你骨子裡其實變成了爛人的時候,那還有什麼值得我留戀的呢?」
「成熟點吧,你已經被我放棄了。」
「我可以接受一切沉沒成本。」
「你知道我絕不會回頭了。」
15
再次看到盛璟的消息,竟然是從咖啡廳的電視裡。
那天我正和邵風成喝下午茶。
電視裡突然播出一則新聞:
【天才小提琴家受傷!其女友行兇被捕。】
原來在盛璟加入樂團的晚宴上,他當眾演奏了一曲《盛妝》。
就在所有人鼓掌喝彩時,沈思突然持刀衝出,一刀砍在盛璟的手腕上。
當場血流如注。
沈思被警察抓住時,還笑著對臉色蒼白的盛璟道:
「記得我說過什麼嗎?」
「你不可以比我更優秀的。」
「既然我沒有當上首席,你當然也不可以了。」
事後才知道,沈思嫉妒心極強。
原本就不滿意盛璟對我餘情未了,再加上他受邀成為首席,而自己卻沒有。
強烈的嫉妒之下,讓她決定毀掉盛璟。
給盛璟治療的醫生有些惋惜道:
「你以後不能彈琴了。」
「唉,其實那女孩力氣不大。」
「若是你當時戴了手表之類的擋一下就好了。」
「我看你這手腕上有常年戴表的痕跡,怎麼剛好那天沒戴呢?」
盛璟聞言愣怔半晌,突然哭了。
不知道在哭自己隕落神壇。
還是在哭其實一切本不必發生。
16
沈思因為故意傷人被捕,被判刑入獄。
盛璟一蹶不振,宣布退學。
一時間眾人唏噓不已,網友紛紛評論:
【兩大天才隕落,物是人非。】
【講真,天才和瘋子果真一步之遙。】
【太可怕了,不希望男友比自己強是什麼心理?】
隨即有ID為「今天也有好好給老婆做飯」的網友發布評論:
【自私的愛太可怕了。】
我無語看著認認真真發評論的邵風成:
「你幾歲了?」
對方捂住心口:
「剛剛答應做人家女朋友,就開始嫌棄我了!」
我哭笑不得:
「好好說話,不許裝可憐!」
距離我和邵風成在一起剛剛一周。
他已經成功發展到被全公司嫌棄了。
秘書找他看文件:
「邵總,這是新的合同。」
邵二貨:
「同喜同喜,以後我和亦舒婚禮一定給你發請柬!」
保潔擦地喊他讓一下:
「抬腳邵總。」
邵二貨:
「你怎麼知道這是亦舒給我買的鞋?」
簡直令人發指到人神共憤。
對面的男人還在喋喋不休。
很煩,也很甜。
傍晚的陽光透過落地窗灑在他身上,勾勒出一圈光暈。
我突然神差鬼使踮起腳親了他一下。
邵風成瞬間石化,半晌才顫顫巍巍:
「能不能申請再來一下?」
我剛要湊上去,他突然原地扎了個馬步。
我:「...」
看著位置剛剛好湊到我眼前的邵風成,我終是笑著吻了上去。
正是眼前這個男人告訴我:
你想要的一切,都值得踮起腳努力實現。
唯有愛情不必。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