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土夯房,煤油燈,風吹過桌上一層灰。他將三條腿的桌子擦淨,用碎磚石墊穩,繼續讀程敏華讓他帶回家的書。
從前他野外觀察生物, 隻看到皮毛和現象。書籍讓他看到分子與細胞, 原理和法則。
半是因為好奇, 半是充滿懷念,他會將讀不懂的地方記下來,每個月跑去鎮上,給程老師寄厚厚一疊信。
她真的會給他回信。
每次隨信還寄來一大箱東西,新書、衣服、零食……以及那種明顯一看就是小女孩才會喜歡的小玩意。
不用問,傻丫頭的傑作。
季辭嗤之以鼻,但也都好好收了起來,用膠帶紙封了口,生怕落進去一絲灰。
一直收禮物也不是辦法,他窮得無以為報。除了更認真地讀書,周末又想辦法去鎮上尋了份兼職——景區想找幾個漂亮本地男孩表演騎射,季辭報了名,靠臉入了圍。
夏天來臨之時,季辭領到了生平第一份報酬。
不多,400元,一半給阿瑪留作家用,一半去鎮上買了給程老師的回禮。傻丫頭也有份,藏銀鑲的綠松石手鏈,品質一般,聊表心意。
加上他去山上挖的蟲草,一股腦寄去了北京。
這次回信來得更快,小姑娘將那條破鏈子誇上了天,說「看起來像咬碎的藍色巧克力糖,甜甜的」。
什麼傻話,他明明在信裡解釋過,裂痕越多代表品質越差,等長大了再給她買更好的。
她還甜上了。傻。
程老師的回信,則帶給他一個意料之外的好消息——她幫他報名了全國生物奧賽,邀請他暑假去一趟北京,備考參賽。
奧賽是什麼,季辭其實一直沒搞明白,他隻知道,程老師寄給他的書他看完了,卷子也做完了,沒覺得困難,還挺好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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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老師說,這就叫天賦。
有點苦惱,他怎麼又多出來一個天賦。
景區主管也說他有騎馬的天賦,讓他暑假一定要去全職上班……沒辦法,他必須二選其一。
最終季辭放棄了賺錢,他十分想念北京。
他自己也沒想到,居然北京還能給他留下一點想頭,明明是噩夢一樣的地方,他從北京回來之後再也吃不了橘子。
但程家給他留下的印跡,居然比那該死的浴缸還要深。
他現在隻要看到來自北京的信件就開心,會想起風雪天戴的毛領帽,程老師做的辣子雞,還有陰雲密布的天空下,某隻小蠢熊吧嗒著嘴,忽然饞起了蜂蜜,跑去冰箱挖來一整勺,非要和他分著吃。
北京是甜味的。
那年之後的每一個寒暑假,季辭都在程老師家度過。
他在生物方面的天賦,甚至超出了程敏華的預期,隻經歷過兩年集訓,便已拿到了全國第一。
這兩年也讓季辭徹底融入了程家,程敏華叫他「老三」,傻丫頭叫他「三哥」,他終於擁有了一個屬於自己的家。雖然每年隻有幾個月,但媽媽和妹妹都很愛他。
他也很愛她們。
對妹妹的愛是從什麼時候開始變質的,季辭已經記不清了。
也許從第一天起,他對傻丫頭的情感就不太純粹。在那個天寒地凍的夜晚,她取下自己的手套,套在他凍僵的手上。
從那天起,他對她的心態就是:我的。
我的妹妹。我的小傻熊。隻能是屬於我的。
季辭的人生過於單調乏味,小時候他唯一的樂趣是觀察狼群,後來是生物和騎馬。
日升月落,他以為自己的人生會按照既定的軌道前行,完全沒想到會憑空多出來一個妹妹。
妹妹很不省心,光是盯著她寫作業,他就得使出渾身解數,比最難馴服的馬還要淘氣。
淘氣之外她還會撒嬌,揪住他的衣角一陣耍賴,眼睛既亮,聲音且甜,就算鋼鐵鑄就的意志也很難不動搖。
他得到的最好的一切都來自於她,她救了他的命,和他分享媽媽,以及自己生命中美好的一切。
而他生命中最美好的……就是她了。
因此當季辭發現,有個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竟然企圖對傻丫頭表白,他當場氣炸了。
城裡的孩子早熟,小學六年級已經情竇初開,半大小子捧著個八音盒,在程家的後門來回踱步,口中念念有詞。
季辭什麼耳力,側耳一聽,便將他的來意摸得分明,直接摔門出去,拎起臭小子一頓恐嚇:再敢出現,見一次打一次。
“帶著你的破爛玩意,滾!”
嬌生慣養的小少爺,哪見過這種野狼似的蠻族少年,他的滾,是屁滾尿流的那種滾。
讓人滾完季辭還是不爽,一整頓飯的功夫,盯著林音上下左右地打量。
皮膚太白,嘴唇太紅,眼睛又大又明媚,難怪叫人眼熱。
妹妹天生麗質,他又不能把她變醜,隻能暗戳戳在其他地方做手腳——從那之後,他接手了給林音早上梳頭的重任,就梳最樸實的那種。
梳了兩天他自己又不樂意了,他妹妹不能比別人差,就得梳最好看最流行的發型。
算了,美人如明珠,根本遮不住,過了這個暑假她就要讀初中,每天獨自搭乘地鐵上下學,而他也得回到四川去讀書。
簡直不敢想象,沒他從旁看守,她會招來多少狂蜂浪蝶。
季辭一直拖到暑假的最後一天,親自將妹妹送去學校報了道,才滿心不爽回了老家。
出於一種不可言說的心理,報道前一天他特意去理了個發,故意將鬢角剃得發青。
第二天出發去學校時,林音差點被她哥的拉風造型給震飛:寸頭,黑衣,狼牙項鏈。她好奇地伸手想摸,被她哥皺著眉一手揮開。
“這是真的狼牙嗎?”
“真。”
“嘖嘖,三哥今天看起來不像好人。”
“哼。”
不像好人就對了,他就是要達成這種震懾性的效果,任何想打傻丫頭主意的,都得掂量一下自己的斤兩。
效果確實挺好,隻是和季辭想象中不太一樣。
據說直到學期末,都有高年級的女生不時地來問林音,她哥怎麼再也沒出現過,他現在就讀哪個學校,有沒有女朋友,要不要一起出門玩。
類似的笑話,林音講了整整一個學期,每次寄包裹都會附上「這是您的粉絲最新呈上的供奉」。
季辭對那些表白信和禮物絲毫不感興趣。但林音對此津津有味,時不時抱怨說,哥哥桃花實在太多,佔用了她的桃花額度——班上的男生都知道她有個帥絕人寰的哥哥,誰也沒有勇氣對她表白。
很好。
寒假來臨之際,季辭憑一枚全國賽事金牌免除了學校的全部考試,提前兩周趕赴了北京。
少年此時已滿十六歲,身高比之前又竄上去不少,傻丫頭站在他的面前隻到胸口那麼高,需要使勁抬頭才能看到他的下巴。
“瘦了?”他皺眉,發現她臉頰上可愛的嬰兒肥消失了。
不知為何,他印象中的知知,始終是第一次見面時的樣子,一圈雪白毛領圍著可愛小圓臉,像餅幹盒上的廣告畫。
他在長高,她也在抽條,顯而易見下巴尖了出來——不是不好看,問題就是太好看了。
季辭有點恐慌,感覺再這樣下去,他得一天二十四小時都在妹妹身邊守著。
他這傻妹妹恐怕還對自己的魅力毫無知覺,感興趣的東西還跟小時候一樣,見了面,繼續盯著他的狼牙項鏈眼饞。
腦子一熱,他當即將狼牙摘下,直接掛在了林音的脖子上。
這一出完全出乎林音的意料,這狼牙是季辭的稀罕物,平常根本不讓人摸,怎麼二話不說就給了她——還站在學校的門口,旁若無人整理她的頭發,將狼牙塞進她的衣領。
狼牙尖尖,輕輕戳在心口,似乎還帶著季辭的體溫,林音的臉瞬間就紅了個透。
她都不知道自己為何會臉紅。
季辭也在臉紅,不過他知道自己為何會臉紅。
這根項鏈是他從小戴到大的,聽阿瑪說這是他爹留給他唯一的紀念——按照他們那一族的習俗,每個少年會珍藏自己獵到的第一頭狼的牙齒,直到新婚夜送給自己的新娘。
莫名其妙的,他居然就這麼送給傻丫頭了。
“不準弄丟。”最終季辭隻這樣叮嚀了一句。
某些具有儀式性質的舉動萬不可隨意做出。一旦做了,故事線就會改弦易轍,朝著預料之外的方向狂飆,根本控制不住。
季辭沒有意識到,從他送出狼牙的那一刻,林音在他心中的標記已經悄然發生了變化。
從「我的妹妹」,變成了「我的女孩」。
也是那一年的冬天,十三歲的程音迎來了人生的第一次初潮,捂著肚子在床上疼得死去活來。
恰巧當時程敏華出差外地,小姑娘嚇得六神無主,隻能求助於和她同樣毫無經驗的季辭。
他將她緊急扛去醫院,在聽完急診醫生無奈的科普之後,又紅著臉將人抱了回來。遵醫囑去買了衛生棉和止疼片,盯著她用紅糖水將藥送服。
……然後還親手拆洗了被不小心弄髒的沙發套。因為網上說,女孩子這時候不能碰涼水。
好麻煩。
但無論如何,這必須是隻能由他來承擔的麻煩。
【?作者有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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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小城人盡皆知,當年被秦子路在婚禮現場甩了的男人,如今是真正的大明星了。
她在每一個app點「不感興趣」,熱播劇和跨年晚會再看不了一點,他成了她人生中無處不在的禁忌。
起初笑她嫁混混的人們,現在笑她沒眼光。
可是沒有一個人知道,她之所以會拋下林祈,隻是因為冬天來了。
她必須回獄法山去冬眠。
2.
當初作為坐騎陪同神君下凡的時候,秦子路以為天界的人力資源部總算做回好事,給自己派了個肥缺。
她哪知道林祈從遠古閉關至今,乃因犯下了極大殺孽,天帝鎮他於萬載寒潭,不過為了磨一磨殺神的殺性。
難怪如此上好差事,秦家的嫡長熊一隻都不去,落到了她這毛色不純的庶熊頭上。
好在她有聰明的腦瓜,拍出五百年修行為酬,找月老的實習生偷買了一根紅繩。
自家親老婆,仙君總舍不得隨便喊打喊殺了吧?
3.
問:作為新娘,缺席了殺神的婚禮,活命幾率還剩幾成?
好吃懶做黑熊精vs暴戾寡情小仙君
純休闲,不上價值,不搞酸澀,輕松小甜文
第93章 星色(3)
又一年春, 季辭在賽馬節上拔了好幾個頭籌,上了當地的報紙頭條。名聲大噪之際,他卻與文旅負責人請辭, 決心從此專注學業。
他想盡快去北京讀大學。
隻要進了奧賽國家隊, 就能被免試提前被錄取,他要補的功課還有很多。
爺爺到底還是知道了他的存在,但似乎沒有預想中那麼生氣, 隻默默將他望著, 目光空洞,似乎透過他看見了別的人。